写信
今天我用了2个多小时写信,一封写在6张明信片上的挂号信。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买了2套那个款式的明信片,我只知道我真的有很多那个,所以我就开写在那个上面了。我写完的时候我以为我已经写完了10个明信片里面的6个,但原来,那一共有12个明信片,我只写完了一半而已……把信的内容写在明信片上,最重要的东西已经完全不是那些明信片的图案而是文字本身了。如果是2个多小时打字的话我可以打超过5000字,但到底我的信到写了多少字呢?真心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写过那么长的文章了,所以,当我写到第六张的时候,各种手痛。
当寄信还很流行,当笔友比网友热门很多的年代,我没有笔友,那时我甚至讨厌在学习以外的任何情况下抓笔写字。我也从未真的在白纸黑字上表达我的感情,我更擅长于用键盘敲打表达自己的情感。
但今天,我是写得那么的平静自然,某些时候我甚至目空了身边的一切。只是觉得怎么这么快就又写完一张了呢?!!!!原来现在的xrspook已经和从前的xrspook不一样了,多年来的blog锻炼早已让我可以用任何方式输出我想输出的东西。写字也好,刻章也好,演讲也好。
很不幸的是,6个明信片我拿去实验室的电子秤上称过了,23.5g,尼玛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刚刚超过了信件起重20g的上限!挂号信本来应该是用信纸之类的写的,即便不用信纸,起码也用一张纸吧,但我却脑残地用明信片,用明信片也就算了,还要一口气写了6张!你写4张不就没事了么?!我就是这么多口水,写到第六张才觉得自己写够了,写饱了,这该怎么办?!
第一次往台湾寄明信片,贴了2个80分的邮票,据说其实如果平邮的话只需1元,我贴的这个价格都可以走航空了。好吧,我手残累事,我只有80分的邮票肿么办?!!!!!
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逆天,但我就是这么逆天,在完全不是书信的年代寄信,在完全不是纸和笔的年代写信。从前说交笔友是为了锻炼文笔神马,现在,锻炼输出我找就用blog并炼得炉火纯青了,写这么实体的东西是为了留纪念,实实在在地证明我们的确用心过,而不是像围脖上每天说、写的那么多东西,写过了,看过了,忘记了。
如果可以重来,还是少年的时候我会交个笔友么?估计,不会!
愛你!!!>3<
抓住上面熊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