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
5

谁是杀人犯?——鬼?人!

By xrspook @ 17:12:26 归类于: 烂日记

花了4.5小时(2晚临睡前的2个多小时)看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的《爱情和其他魔鬼》,是朱景东翻译的,我个人觉得不大好,有些句子翻译得太别扭了,好长好长的一句,外国人的名字本来就长,再加上一句里有几个他/她,常常让我找一阵子才明白过来,所以看136页的书也花掉了4.5个小时。作者的翻译让我老停停走走,不能一气呵成。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理解的,老马的思路也是很飘逸的,说着说着这个就跳到了那个插叙的故事,你要急转弯才能适应过来。

《爱情和其他魔鬼》简单概括就是说一个好像是被魔鬼上身的女孩的苦难爱情故事。这个女孩其实再普通不过了,只不过她的头发特长,因为刚出生负责照顾她的黑人就许下了只能在她结婚时才能把头发剪掉的诺言,而小女孩从小就缺少父母关爱,一直被黑人奴隶照顾长大,因此小女孩能流利地讲3种非洲语,爱吃一些很奇特的食物,比如说羊的眼睛或者羊的睾丸之类的,而且有像非洲人般强壮的体魄。一切平静在女孩十二岁生日当天被一只可能有疯狗症的狗咬后被彻底打破。

其实由始至终女孩都没有患上疯狗症,但人们的过度忧虑却把女孩逼向了疯狂、死亡。这些恐怖的逼迫包括N多种江湖郎中的邪门手法,让女孩遍体鳞伤,但最恐怖的莫过于宗教的极端逼迫,最终,宗教也把女孩逼上了不归路。可以说,《爱情和其他魔鬼》是个极端批判宗教假恶丑的作品!

到底谁是魔鬼?谁是上帝?当主教认为某人着魔后他就用尽一切办法驱魔,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但驱魔的标准是什么呢?什么样的驱魔才能证明驱魔成功呢?没人知道,因为那个“魔”由始至终都是人只虚乌有的,只要大家心中仍有魔念,仍对魔有恐惧,魔就会一直存在,这让我想到一句很经典的哲学话“存在即被感知”,根本就是完全的唯心主义。本书中所描述的宗教就一直披着真善美的华衣从事假恶丑的勾当。小女孩驱魔成功与否不是看事实,而是看主教一个人的意思的,主教的意思比总督的意愿还强,主教心中有鬼,信教的人就铁信不疑地认为女孩身上有魔鬼,于是把一切正常的不正常的坏事都推给无辜的女孩。女孩很普通,但在人们非凡的想像力里,她变成如同魔鬼般无所不能,神通广大。是谁把女孩逼死?宗教腐朽的思想是一个原因,人们对宗教的愚忠则是另一个原因。在没有科学或者说在社会人们的科学思想不强的社会,人们把一切超自然坏现象都推给了魔鬼。女孩的死,人人都是帮凶!!!

在女孩受苦受难的过程中,其实还有多人是有科学头脑,是英明的!照顾孩子的黑奴是英明的,在女孩被狗咬后她们做了正确的处理,伤口很快就愈合了,伤口几乎看不到。犹太血统的葡萄牙医生阿夫雷农西奥是英明的,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博学的智者的代表,但他却被宗教所鄙视,没有人会理会他的意思。总督及其夫人是英明的,他们虽然没有什么证据,但他们认为女孩没着魔,也没有疯狗症,他们本想用私人医生证明女孩的清白,但被宗教拒绝了。最后那个会说非洲语的老神甫是英明,但他却没有能帮助女孩,因为他无端死了。以上的这些人都曾给我希望,因为他们似乎都能帮助女孩逃出生天,但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因为前言是一则关于长头发女孩骸骨的描述。

女孩的侯爵父亲和女孩的情人卡耶塔诺·德劳拉神甫则属于那种半英明半糊涂的人。侯爵在女孩被咬后刚开始所采取的措施是英明的,他把疯狗症交给医学解决,但没有人能回答到底女孩的疯狗症好了没,这个问题也是不可能回答得了的,因为女孩压根儿就没有患疯狗症,绝望的父亲开始糊涂地把最后的希望寄托给宗教,让宗教用“魔鬼上身”代替了“有疯狗症”。无宗教信仰的父亲再次信奉宗教,最终把女儿送上了不归路。至于女孩的情人本是个学识渊博的神甫,他读书无数,因此他第一次接触女孩就有科学直觉认为女孩没有着魔也没有患疯狗症,他是唯一一个仍以人的态度对待人们所默认中邪女孩的人。他的耐心取得了成功,女孩终于向他敞开心扉,神甫也第一次堕入海河。相爱的人智商的确会变得很低,首次相爱的神甫一下子失去了他平时的睿智变为了糊涂,为了寻求平衡点,他落入了宗教无休止的深渊,甘愿受罚。在故事的后部,爱曾经战胜了宗教使女孩和神甫可以结合在一起,但好景不长,根深蒂固,认为宗教能最终解放他俩的愚昧思想让神甫选择了等待而不是私奔来解决女孩中邪和自己受罚的问题。最终,宗教还是扮演了恶魔的角色,置女孩于死地,让神甫终生受罚。如果说父亲的糊涂是因为他毫无主见,那么情人的糊涂则是因为他对宗教的愚忠。

书中有几个让人一看就觉得恶心到极点的角色,其中包括女孩的亲生母亲贝尔纳达、修道院的修女们以及那个假恶丑代言人的主教。至于这些人的恶行,我就不一一叙述了。

总之,因为少数人的英明不被理解,一些人的糊涂抉择错误,再加上N多人的愚昧黑心,导致了女孩的丧命。是魔鬼夺取女孩的性命吗?是心存恶鬼的愚昧人们或间接或直接杀死了女孩!

2007-10
4

海珠工业情结

By xrspook @ 18:26:48 归类于: 烂日记

二十年前我开始住在海珠区的工业大道附近,爸妈都是工人,十年的生活让我结下了海珠工业情节。在我小孩子的脑袋瓜里,我生活的社会大概就只分为工人、农民以及个体户,同学们的父母也不过是这3种人中的一种。大概是我的视野太狭窄,但小眼睛所见之处的确就只是如此。十年前的广州,服务业远没有如今发达。说起我们小孩子的梦想,大概很少人会把做OL当作目标之一,我曾经想过要做警察、工程师、医生什么的,但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事一整天都坐在电脑旁的第三产业工作。

长在工业大道的孩子,不少梦想是当个像父母那样厉害的技术工人。

如果说西关洋溢的是街坊的邻里情,那么海珠区工业大道沿线流露的则是工友情。住在一个宿舍大楼里的都是同一工厂的人,做的工作不同,但大家却有种莫名的默契。也不知道是父母联系了子女,还是子女加强了父母的联系。孩子们都在工厂的附属幼儿园学习,于是工人的孩子们互相熟悉了,一个工厂里互不相关的工人们也熟悉起来了,也不知道是我们小孩因为他们大人的熟悉而熟悉还是因为我们小孩是同学所以家长也成了朋友。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现象我怎么也想不太明白。工人的孩子们从幼儿园到中学都在一起,家长们每到家长会也会像聚会般高兴。

活在工厂社区的人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情谊。是工厂建立了互不相关的工人的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情使得工厂社区更富有人情味呢?

每天上下班时期,叔叔阿姨们穿着整齐的工作服或骑自行车或走路向各自的工厂或家涌去。单车的铃声,人与人之间的快乐招呼声,热闹非凡。从前家里的窗口可以看到南边路,南边路只有2车道宽,暑假的时候每到上班时候必被下面的“汹涌声”吵醒不可。叔叔阿姨们不必担心早餐午餐晚餐或者上深夜班时的加餐吃什么,因为工厂都有饭堂,饭堂解决了他们的吃饭问题。而工厂的饭堂也解决了我们家庭的早餐问题,工厂饭堂多做一点卖给非本厂的人,那里的确有个人开的小食店,但相比解决大部分工人吃饭问题的工厂而言,那只是小CASE。不住在离工厂很进的人很难理解工厂饭堂的好处。那里的东西便宜、好吃、安全!很怀恋当年橡胶厂1元一条的红豆雪条,有半根都是红豆,口水流啊!

外人看工厂区大概就只能想像到那里尘土飞扬、高高的烟囱造成的严重污染环境,但我却十分留恋工厂饭堂的可口饭菜、雪条和月饼。

小时候经常去妈的工厂,门卫和工友们都会因为妈带了我个小不点很是乐。而我则每每会被那里的巨大机器而景物所震撼。妈在省石油公司属下的一个工程公司当车工,要到妈的车间就要经过2个硕大的油桶,那可是有很先进的防火设备监控的,高点处还有武警战士的把守,因为那儿地方准确来说是个油库!工厂的路上不时会放着些大钢板,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大概是用来做油罐车的油罐吧,的确,路边也不时放着焊好的、涂好沥青的或者上好油的油罐。妈工作的车间有股我很习惯且很喜欢的机油味,工人们一个人就能控制好大的一个车床,制造出目标产品。还有什么铣床、刨床、砂轮什么的,反正都是些制造巨大噪音,切割金属的机械。小小的我曾经真的打算继承妈的一套手艺,继续和那些机械大块头打交道。车工的工作毋庸置疑是很辛苦,但人的一辈子就是用来受苦的嘛。

在孩子的眼中,工厂的一切都是神奇的、先进的,于是我们的梦想就从这里开始。

大学同学中几乎没有人愿意进工厂,因为在很多人眼中,工厂就是落后、辛苦的代表,而且重点是收入不高!我很是心痛,但却不知道如何说服他们,虽然自己觉得未必如此,但他们所认为的也有一定道理。大概这是因为他们所见的工人做的都是从事一些技术含量很低的加工工作吧,但还有很多工人具有的经验和技术比你的科研成果还牛。有一点我是肯定的,工人也很快乐,工人很光荣。昨晚的“新闻日日睇”陈SIR用下面4个成语描述工人“大公无私、严明纪律、淳朴智慧、刻苦耐劳”。这一点明,我终于明白了我总是觉得工人给我亲切感原因,他们的确有很多优良品质。

向所有工人朋友们致敬!你们是伟大的!!!

附去年拍的3照片:

进妈工厂的路依然郁郁葱葱

尽头就是老妈从前的工厂,是油库所以只能远远拍照

十一橡胶厂门口偷拍,怕被抓啊

2007-10
3

“魔鬼”终于到了

By xrspook @ 17:21:15 归类于: 烂日记

2007-09-12从孔夫子那里在两个不同的书店订了一本《加西亚·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集》《爱情和其他魔鬼》。订加西亚的书就好像炒古董一样,我只是爱看,但也不得不和那些炒的人争起来。这让我想起了《风之影》里面的遗忘书之角,某些人完全对书本身没有乐趣,他们就像玩股票那样把书买进卖出赚取差额,好无奈啊!书的用途本不是如此,有形有意之物被剥夺了其用途,同时占上了无限的铜臭,好像世界上所有东西最终都只为“钱”服务,悲哀!

《加西亚·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集》半月前就到了,直到邮局往我的邮箱里投递催促挂号单我才去拿,可以说是拿得很休闲,但《爱情和其他魔鬼》就不一样了,一直没有收到挂号信单。2本书同一天下订,虽然寄出时间相差一天,又即使一个在江西贵溪一个在山东济南也不可能差半月都没到吧。于是在去拿第一本书的时候要求了邮局为我查询一下第二本书到底怎样了。查询那天是2007-09-29,那天回到家简直碰上了真正的魔鬼,29号全天30号上午加里的手机信号一直没有,真把我急死了,邮局的即便查到了怎么打打电话过来啊!30日晚又给山东济南的卖价留了叫他帮忙查一下的信息,第二天他回复说路途远叫我再等一下。国内挂号邮件的基本送达天数是8天,我足足等了超过半月了啊!急也没用,等,继续等吧……

直到今天4:20PM,邮局的打电话过来说查到了,信件写错了地址,给了我个号,要我今天尽快去拿,因为可能明天邮件就会因查无此人打回发送地了。把一切都豁出去,抓起衣服就穿,拿其身份证往裤兜里一塞,也没心情去穿袜子,直接穿了布鞋就跑了。就是这个很普通的随意导致我走到半路就发现鞋子不对劲了,到了邮局把书拿回来坐在那里的椅子上一看才发现脚跟已经被磨下了一层皮,无奈只得把鞋跟踩着走回去。其实路走得不多,去的时候行进速度是很快的,回来的时候一边拆信一边走肯定慢一点,但加起来才不过半小时。这本魔鬼真把我折腾得很啊!从精神到肉体,果真是魔鬼,邪门!至于那个挂号邮件为什么没送到我家原来是发信人把我337号的门牌写成了33号,晕~~~~

《爱情和其他魔鬼》是山东文艺出版社的,而那东西就在山东济南,1999年出版,印数3000,我的这本是10成新的,大概是当年没有卖出积压货吧。不过书的里面和外面都保存得很好。有个事实必须得说明,其实这本是正规出版社的盗版书,因为加西亚压根儿就没有把版权卖给中国的任何一个出版商,但这本书的译者的作品我都看过,还是不错的。起码我看的那些都没什么错字。

两本邮寄过来的书都保存完好,没有磨边或者缺角什么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寄书人都包得很结实,信封和书完全没有可以移位的可能,而且边角都贴了厚厚的粗条透明胶,在信封外完全摸不到书的棱角了又怎么可能碰撞伤呢。

今晚可能放下高数看一下魔鬼了,嘻嘻,爽啊:)

2007-10
2

想读书啊!

By xrspook @ 20:08:11 归类于: 烂日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阅读成为了我很普通的习惯,但我读得很挑剔,绝对算不上是广泛阅读的人。因为我的习惯是专读某个作者或某个系列、流派的书。被我相中的作者我会尽量一气呵成,把他的作品都刨个遍,而有关他的书,比如说他的传记或者是评论之类的也是我的搜集对象。所以呢,虽然读的书不多,但我绝对是某个作者的超级粉丝,肯定不只半桶水那么少,起码也每人有大半桶,呵,挺搞怪的阅读习惯。

阅读对我来说就如一个二维函数,y=f(x)而这个自变量x呢有通常不得不有间断,当然啦,间断是因为内外力的作用,比如说现在,持续了好久的枕边书不得不停了,取而代之是该死的《高等数学》,对我来说《高等数学》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算的,所以我从来不把翻《高等数学》当作一种习惯,一个很愉快的经历,每次看那东西都让我烦恼,然后在枕头边10分钟内把我催眠。能在我枕边催我不断努力地翻看下去的只有文学的书。

年轻人都有叛逆思维,正如yukind所说,我们不喜欢看样板戏,不喜欢听父辈们钟爱的《歌唱祖国》之类的歌不是因为那些东西不好,我们只是不想和老东西们喜欢同样的东西。比如说我自己吧,我喜欢听外语歌,而且是非主流的英语,西班牙语是我的最爱,我享受叛逆身边的所有人,无论我承认与否,叛逆经常在我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最爱阅读的就是非主流的外国小说,尽管有时畅销小说也是我猎物。阅读是一件很私人的事,如果一本书读下来有人给你分享感想那当然是件好事,但即便没有立即的分享,通过积累而来的东西也会让人得益良多。最讨厌就是那些光读评论不读原著,然后又在乱发评论的人,他们连最基本发表议论的资格都没有,人云亦云是我最看不起的。别人说怎样就怎样,你到底看过没?没的话你就没自己发表谬论!

黄金周本是个可以一气呵成读很多书的好时机,但如今我却不得不把清醒时很多时间留给作为任务必须完成的《高等数学》,哎~~~~

2007-10
1

By xrspook @ 19:00:39 归类于:

 

 

查看原图(3072*2304)

蓝天一直是我的最爱,蓝是抹杀我最多快门的颜色,但光是蓝天没有白云没什么味,光有天,没有生活也是太虚无,所以很偶然地来了张(上图),名叫“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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