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
14

原则不可动摇!

By xrspook @ 1:16:41 归类于: 豪言壮语

凌晨一过我就看到了一个让我气得快晕的消息!我从来没有如此生气从来没有如此愤愤不平过!如果我不发泄我真的会疯掉!!!

于是我首先去“揭露”出某个事实是多么的“丑恶”。真不明白为什么如此“丑恶”的事实之前就没有人发现,或者是他们根本就在包庇,因为他们都同样丑恶,不管怎样,我要维持正义,虽然不是警察,虽然不是什么纠察人员,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心!于是我做了,毫不犹豫地做。你可以说我是在妒嫉,我的自私心理使我去做这事,的确,谁不嫉妒啊!当自己做得快要不行的时候,别人却在偷懒、做尽了不该做的事,最终的结果却是偷懒那人受奖励,谁可以心理平衡!说实在,如果让我当上受奖励的人我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因为我知道有人比我做得好,受奖励的应该是他们。我想这应该算是嫉妒,这应该算是维权。我不出风头可以,但我总不能让那些偷懒的人占便宜吧。你大概认为我心理变态,变态也好,不变态也好,反正我觉得自己做“揭发”没错,不去揭发,公理何在?!

当我把所做的告诉我妈以后,她犹豫了。为什么要犹豫呢?“你不怕以后的关系会很僵吗?”这是我不揭发的理由吗?要我在“原则”和“朋友”之间选择我必定选择原则。你可以说我无情无义,但你作为我的朋友难道你就不知道我是公私分明十分直率的人吗?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挑战我的正义和直率呢?有人说,人太直,做人不容易,的确不容易,但我起码不会在到底顾怜私情,放别人一马的问题上耽搁自己的时间和别人的时间。准则就是把尺子,没有任何讲价的余地,要不就合符要求要不就不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废品就该受到准则的惩罚。对我来说,就真么简单。当准则还没有定下来,我们可以说条件讲人情,但当准则一旦确立,且证明没有问题,就必须执行!鄙视任何无视准则的人!

做人要有原则,我的最基本原则是坚持做正确的事,哪怕付出最高代价!这是我从动画片及武侠小说里深切体会到的,简单,但执行起来对某些人来说很有难度。原则不可动摇!你可以说我死板,但我就是这样正气。

这段日子心理老不平衡,为什么本来是同一起跑点而别人的运气却比自己好上几倍呢?命,难道这就是命?!命也好,不命也罢,我已经做到最好,做到自己的极限了,本该不应该有什么好埋怨的,但我为什么要和别人相比呢?一比起来我就超级心理不平衡于是就开始胡思乱想开始发牢骚,因为自己已经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挑剔于是就去挑剔别人的好运气。我的做法似乎很无理取闹,有谁能告诉我更好的舒缓心理办法吗?

写blog就是我发泄的一个方式,当把自己的怨气都写出来了,都呕吐干净,人就舒服了,现在,我就是如此一个状态:)

5 条评论

  1. 血色蚂蚁

    又来发泄了,呵。

    我时常不满,不满的时候就睡觉,往往也只是躺在床上发着呆。有什么事,睡一觉就好了,我总希望这样。
    xrspook 对 血色蚂蚁 的回复: 2006-10-15 10:19:37
    睡觉是好,但当人睡个半醒模模糊糊又想到烦心事就很郁闷。

  2. 李默

    上了一周的课,终于回到家了,一上网就碰到你这么气愤。呵呵,现在好多了吧!要适当的调节啊。
    xrspook 对 李默 的回复: 2006-10-15 10:20:01
    该任何调节呢?

  3. 司徒锦绣

    我想知道她损害了你的利益吗?她获得了奖励,你没有获得奖励会影响到你的切身利益吗?奖励只是一种虚荣,何必那么在乎。人,有很多种,也有很多种你是看不惯的,但单单为一个“优秀XXX”的而去动怒,我认为你是冲动的。原则当然要有,太过坚持就叫过分执着了,我认为你坚持的原则不应该是这样对你毫无影响,对她又毫无帮助的虚荣当中坚持。你不但为此愤怒而损失了不少细胞,而且也因为思考怎么去揭发而浪费了时间。
    《沉默是金》的其中一段歌词是:
    是非有公理,慎言莫冒犯别人,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诬告与指责,休理会讽刺与质问,笑骂由人,洒脱地做人。
    xrspook 对 司徒锦绣 的回复: 2006-10-15 10:34:00
    问题不是我没有而她有,问题是为什么她有而更多的人没有。XXX本是有准则可依的,但有些人却没有遵守,“有法可依”但某些人却有法不依,所以,除了对她一个人不满以外,我也对那些视而不见的执法者生气。既然执法者有意无意中受蒙蔽,我们这些看见的人就应该站出来,公平正义应该是靠大家一同维护,就是因为人多了看事情就能全面,但有个前提:人必须敢说敢做!

    说实在“怎么揭发”我根本用不着利用时间去思考,本能反应,条件反射。

    如果说到损害利益的话,她损害的是集体的利益,是丢集体的面子,作为集体的一份子,我们知道某人不是榜样,就应该指正。不能做视而不见的人!即便是她有我也有,我也一定会气疯地去投诉。

  4. NAOH

    我从头看到尾,还是不知道X因为神马事情这么愤怒。。。。。。。。。

    • 因为事情的具体经过不能写,所以你是不可能看懂的,但原则就是原则,如果再来一次的话,我依然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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