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志在必得
上个星期,看准图书馆开门就马上去还了春节看得我很郁闷的几本拉美男作家的小说,然后借了批女作家的——《佐罗》、《天空的皮肤》、《大眼睛的女人们》。同时,也借了3本JavaScript的教程。一本留在了实验室的抽屉里,是外国翻译版的,叫做《JavaScript权威指南》,全书1000多页,一本是实例,留在了宿舍,带了一本回家,是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叫做《边用边学JavaScript》。就如去年为编写工程原理课程设计的计算软件一样攻陷VB一样,今年我也要快速攻下JavaScript的这桥头堡。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原来外国人和中国人写的书距离差那么远。外国人写得很详细,而且作者对能数得出来的编程软件都了如指掌,在书中经常穿插JS和C/C++/Java等的区别,感觉就是很pro!对C算是比较了解吧,因此在很多理解上都十分顺畅。相对来说JS和C/C++/Java相比宽松很多,从紧到松很容易过度。对于那些不曾接触程序语言的人,可能会觉得中国人写的书来得实际一点,个人觉得稍有基础的人看外国翻译作品启发会更多,人家全书的编写真的很有条理,巨细无遗,从字里行间你就能看出作者对JS的历史和规则是多么的熟悉,边看边由衷的佩服啊!但高人写书也会有高人的特点,你可能根本看不懂高人在写什么,我呢,面对一些比较复杂的东西就处在懂与不懂之间,和中国人写的那些一看就完全明白有天渊之别。
为什么要恨下心学JS呢?BlogBus!BlogBus的新模板系统很多人都说限制很多,没有旧模板系统那么宽松、人性化,很多东西都不能直接控制,要实现个性化似乎就必须用一些JS来控制了。于是,逼上梁山,我得学JS了。很早以前就有学这的意思,但一直都没有实施,这次算是个很好的契机。世界不断向前,就如当初BlogBus的后台从旧的转到新的,然后在多次改版之后旧后台的链接永远消失一样,既然她现在出了新的模板系统,真的怕某一天那个“旧模板系统”的链接也消失了。坐以待毙不是好方法,必须与时俱进。BlogBus实在太伟大了,自己的网页知识、CSS都是从这里学的,或者说都是从这里逼出来的。她非可视化的旧模板编辑系统(只有代码)让我成熟不少。呵呵,要我甘心只使用系统模板?不行!
JS,我已经盯上你了,哼哼,你死定了^-^
同感,同感
当初进新浪blog的时候完全看不懂网页代码
后来也是“逼着”自己国庆长假里在寝室窝了整七天
终于把那些东西搞了个脸儿熟
过后嘛。。。感觉。。。
很爽~~~
xrspook 对 Colin 的回复: 2008-02-26 13:28:34
嘻嘻,看来学习代码这玩意儿都是逼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