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
24
写在年廿九
走在广州街头,我又变回了一个普通的路人甲,不隶属某个部门,不受某个领导监管,不从事某个任务。我,又恢复为一个平凡广州人。
上午先给了父母过节费,然后一家三口去喝茶,接着去NIKE买了双鞋子,最后和同学逛街。这个月的花销大概会超越2500,但收入除了有工资以外还有利是。我怎么可以把利是作为一种收入方式呢?!我已不是过去的学生了。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赚钱,但却令人绝望地发现无论你一天工作7小时还是16小时收入都是一样的,大概很多人的激情就是被这些不公的事实所消磨掉的吧。辛苦不要紧,但辛苦和不辛苦效果都一样的话,为何还要辛苦呢。在和家人朋友共聚的时间里我忘却了很多不愉快的事。
明天就是年三十了,真的不想再铺天盖地地发短信,我能沉默不语么?
能让我安静安心地睡个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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