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击感困扰
刹那的麻痹居然会引出事后经常性的麻痹,这是让我万万想不到的。1/20000至1/30000的采血导致神经损伤如果这么好彩的事都让我碰上,我说我不是“The Chosen One”真的没人信了。谁知道当天没事,过了一天多后反而会加重呢,不是学医的表示很忐忑。
几分钟前已经向领导请假,我不会挑星期二的,不能挑星期二的!最合适的应该挑星期四,但星期三对我来说更方便。
如果说,这是被动抽血导致的,也就罢了,但居然是主动献血造成的,你叫我情何以堪?!
死定了,自找的麻烦,被妈知道我惹上了这种自找的麻烦我100%死定了。不过,如果让我往后都在偶尔电击感中过日子我宁愿挨骂了,挨骂是浮云,左耳进去右耳就出来了,但电击感不是浮云。我知道周围性神经炎的厉害,我是有前科的,我实在不想到神经末端的手指开始疼痛或麻木时才去找医生。起码得给我一个结论,到底是我自己的问题,还是那个插针的护士的过错,我只是个无偿献血的,且400mL的血液已经通过检验合格,让一个非常无辜的人熬上一辈子的疼痛很冤枉。
事情都是这样的,知道得越多,越不淡定。
度娘上有好几个问题跟我的情况类似,例子1,例子2。如果是例2的问题,恢复性的B1和B12是少不了的了,医生会要我去做“肌电图”么?证明事实然后索赔?但如果费用自理,这不是更冤枉?进口B12的价格不便宜的啊!我懂的,我懂的,内牛满面。如果是肌注的话更是疼得你云里雾里,泪奔ing~~~
神啊,稍稍眷顾我吧!告诉我,没事的,不用管,过上1-2周就会康复的,可以么?
最后,居然在广州市血液中心的网站看到了这些东西:
http://www.gzbc.org/tabid/119/ArticleID/434/Default.aspx
献了很多次血了,有奖励吗?
整稿时间:2009-5-15 点击率:4872
根据《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一千毫升以上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和市红十字会按下列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一千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三等奖;
(二)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二千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二等奖;
(三)无偿献血累计达到三千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一等奖;
(四)无偿献血累计达到四千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特等奖。凡达到无偿献血表彰的献血者,可获得无偿献血表彰的奖状和奖章各一份。获奖的献血者可凭有效证件,在上班时间到广州血液中心9楼(新业务大楼)血源管理科领奖,节假日除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1号,具体位置可参考本网站上“献血地点”中的“成分献血采血点”。
为了方便广大的无偿献血者,如果您已获得表彰,您可以致电020-83586343,让我们准备好奖状与奖章,提前送去您附近的献血点,届时,您可以凭身份证领取。
弱弱地说,我已经2200mL,但貌似,我最后这400mL不单没有奖,而且还可能因此受罚。
同志们,不甘心啊!
所以这年头 干嘛要去献血呢,你好心献的血,被红十字分一份,血站分一份。你什么也没落到。而红十字和血站 富的流油。
奖状和奖章你要我给你批发100份 也要不了多少钱。
国外是你用多少,要么花钱买,要么还多少回去。
其实我真没想过要拿回点神马,献血不过是一种习惯。任何事情扯到钱就伤感情。所以我尽量不让自己去想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我看到公交站牌上的打无偿献血广告的某人某人某人就感到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