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
5

估计错误

By xrspook @ 20:18:57 归类于: 烂日记

估算时间一直不是我的强项,大学的时候如此,工作后也如此。我总是太乐观了,以为在一定时间里能把某项工作做好,但实际上呢?通常都得超时才能完成。通常我都把事情考虑得很理想化,但实际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麻烦。要我定初始时间,没问题,但要我估出完成时间就比较有难度了。经常在自己预定的时间里完成不了自己既定的任务,我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我会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补救——无限期延长工作时间直至完成任务。加班本身不是件恐怖的事,只要不是人家强迫你去做,加班一点都不痛苦,如果是自己自愿去做更是心情舒畅。

很多时候,我们都想得太功利了,把学校加班完成学生干部工作当作学习成绩不好的借口,用劳动法把公司的加班时间算得清清楚楚……还是那句,心态最重要。用平常心去对待身边事,一切都会好起来。

今天破天荒地完成了16个样品的不完善,简直有点匪夷所思啊!以前半个小时都做不了一个,现在可以在10-15分钟内完成,而且前提是今天鼻子一直不听话,一边在抽鼻子,一边挑,外加不时打几个喷嚏。根据以前的经验,我应该是鼻敏感了,症状和感冒十分相似,会流鼻涕,会喉咙痛,会全身乏力,会有低烧的感觉,但怎么吃感冒药都没用。

熬啊熬啊熬~~~ 回家吃点抗过敏药就好。

2008-11
4

扫地有感

By xrspook @ 19:27:39 归类于: 烂日记

库里的工作似乎每天都在挑战我的极限。今天我的任务很简单也很巨大——扫地。把B组仓(10个)都扫了,我们早上出动了6人,下午则是5人。在那片灰尘的海洋里我们做的事情就像是螳臂当车。塑料的扫把很容易就烂了,大型的竹扫把(扫大街的那种)挥舞起来很帅,但要纯熟地把握是件十分困难的事。力气就在一次又一次的挥舞中消耗掉。可以说,经过今天以后我完全理解到环卫工人们的辛劳,当我们随意把垃圾一扔,人家却要花好几倍的努力把垃圾清理掉,这跟直接折磨人有什么区别。

天啊,这只是应付后天中储粮的检查,我们还有秋查、春查、国查,那些要求得更严格、更仔细。于是在某个时段,我们这些读了N年书的人就在努力地扫地,搞卫生。

在这里我经历到很多我想都没想到的体力活,也好,更能衬托出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是多么的幸福,虽然我仍旧不觉得曾做过的体力活太痛苦。

甜有终,苦无限。

2008-11
3

心血来潮

By xrspook @ 19:42:30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心血来潮,开了个Q群,算是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吧,不过其实呢,我当初挂Q也是为了这个,为了某一天我能为那事开个Q群。一年多前我做到了,终于升到太阳,但当时对建不建群完全没有所谓,于是就一直搁置在一旁。
完全不知道作为一个群的管理者该做什么,因为自己压根儿就不是那种喜欢泡的人,吹水不是我的强项,反而我觉得群在老跳很烦人。所以当今天有成员问我做管理员要做什么时,我纯粹是乱说一通,把我所知道的最显浅的东西说出来。在这方面我可真一点经验都没有,虽然已经熬到太阳了。还记得从前跟一个陌生人吹水,经历简直就是恐怖。我不会怎么提出话题,如何结束话题,哎~~~ 简直就是折磨!
PS: 群的名字叫做“Home of Betty Fans”,群号是

2008-11
2

我不是个好前辈

By xrspook @ 19:15:01 归类于: 烂日记

几个星期前,有人找我要一些Yo soy Betty, la Fea的资料,当时我忙到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外加单位的网速又牛龟得不行,于是在加了他/她QQ以后,我就什么都没理了。当时,他/她通过QQ给我发了个请求,看过了,不过由于时间关系,没有回复。最后,当我有时间坐下来慢慢思考的时候早已不知到底是谁发的信息,于是不得不把此事丢淡。

忙不是一个借口,想当年,当我还是个高中生的时候,我的激情完全不比这位朋友差,曾发了几封邮件给当时的几位前辈。我完全明白邮件发出去后等待回复的心情,简直就是热锅上的蚂蚁。盼星星,盼月亮,每天都关注邮箱,希望能收到她们的回信。终于,有人回复我了,终于我们的大姐大授予了我携手的权限,那个兴奋怎么是言语所能表达。换位思考,难道她们就不忙吗?当时她们也有她们的工作,有的甚至要经常天南海北地去奔波,但她们依然给我这个不知哪里来的小毛孩回复了,相比之下,我的忙,我的大头虾简直不算什么。我错了,应深刻地反省!我根本呢没资格自作清高,我除了翻译了一些东西,做了一些带字幕的视频以外,啥都不是,我只不过是一个服务大家的志愿者而已。我现在的做法实在自私。

金色回忆不单是我个人的,若能和大家一同分享,那才叫完美,才算真的好!

昨晚翻看了从前的一些记录,惊讶地发现我居然没有把八月四的翻译全部保存下来,幸好央视还有点良心,没有把所有资料都删掉,不幸之中的万幸啊!于是今天就把相应的链接总结了一下,算是做回点好事吧。其实,我早该这样做了,我又错了。

2008-11
1

偶像,好野嚟戛

By xrspook @ 20:41:33 归类于: 烂日记

在最年轻气盛的青少年叛逆期我不曾有任何实质性的偶像,因为当时所追求的是一个大方向——金庸武侠小说主角的综合形象。当时啥都不知道,就知道要正义,要义气,要忠心。

其实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如何才算把某人当作偶像。偶像是物质性的,所以粉丝就模仿,从言谈举止到为人处事。偶像也可以是精神性的,比如一种信念一种看法。复制一个人的全部没什么意义,要实行“拿来主义”才够味。人无完人,如果明知一个人有缺点还去照搬,这不是明知故犯的撞墙么。与偶像相连的动词通常是“崇拜”,但我们是否能用“消化吸收”取而代之呢?

为什么把某人封为“偶像”呢?毋庸置疑,那只鬼肯定有让你倾倒的地方。在高二下学期的时候,我第一次认定了个偶像实体。从那个偶像那里我学到了点gesture,认识了些模糊的黑色幽默,强迫自己接触了《哈姆雷特》和《小王子》,爱上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关注了F1,玩上网球,入门了点西班牙语,听了大量的西语歌曲,下载了很多有关他的西语电视作品,当然,最重要的就是让我掌握了一门畅游网络的搜索技巧、无孔不入的下载方法以及锲而不舍的解难蛮劲。既然选定了一个人就必须从方方面面深入了解,为了要了解你就必须使出浑身解数,这就是个很不错的成长过程,我十分享受这些自我增值过程。结果很重要,不过我觉得过程更有味。不过凡事都有双面性,就因为我有了这些嗜好于是和身边的同龄人的兴趣多少都有那么一点偏离。当时,我选择了个比我大接近18岁的人当偶像,于是我似乎预先知道了大人的一些东西,在某些问题上,我于是就显得有些成熟了。但近些日子,我越发觉得自己已经丢淡了那个偶像,他人生中的一些经历让我明白到偶像也是人,人就会犯错,人就不可能完美,偶像绝对不是神坛上的完美形象。我开始辨证看待很多,我不再是一味地欣赏,更多的时候我选择一做个第三者远远地观望他和其他人对他的看法,因为当局者迷啊。

大一的时候,我有了第二个偶像,他比我小一岁。在球场上他是战士,而且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但在生活中他是个羞涩单纯的大男孩,有着我们这些新世纪青年人所丢失的谦虚、纯粹、顽强、专注。大家好不一定是真的好,他的生活方式或许太简单,但,生活真需要那么复杂么?我还不曾学会老练但我依然觉得我还是喜欢单纯。自己只有一个,但我们完全可以用具有分明特色的状态去完成生活中的不同任务。公私分明,明暗清晰,生活会因为有了不同的节奏而抑扬顿挫、阴阳调和。

其实学偶像这东西如果能正确对待未曾不是一件好事。

© 2004 - 2024 我的天 | Theme by xrspook | Power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