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
31

在24小时内干掉

By xrspook @ 17:37:20 归类于: 烂日记

就像做梦一样,昨天的这个时候WWE PPV Royal Rumble 2012我还没下完,今天的这个时候,我已经被责怪发了不少“剧透围脖”,发了好几个火了的ADR闪镜截图,也完成了30-Man Royal Rumble Match的数据统计。昨天我还期待着Alberto Del Rio会在下一个PPV Elimination Chamber 2012的Raw Elimination Chamber里强势归来,但今天就看到官方消息已经确定RAW EC的6人名单,里面没有ADR。ADR会以什么形式回归呢?之前我确信他一定会在EC前归来的,但现在这个状态,我不踏实了,尤其当今年RR的胜者Sheamus还没确定到底要在WM28挑战WWEC还是WHC。一切都在24小时里发生,做梦一般!

归来?归来for what?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前任的WWEC,归来还要获取什么更厉害的荣誉呢?老实说,我真的觉得ADR上一线冠军剧情太快了,在没回归之前如果不做好一个短期长期周密的定位,只是仓促回归的话会很囧。他们已经在WrestleMania XXVII上狠狠地给了这少年无情的一巴掌,以至于后面即便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去弥补都无法挽回某些东西。不要再在大型赛事上伤害新人,不要再用短浅目光的剧情来坑害人才了!我宁愿你们不捧,要捧就要坚决!可以不参与冠军剧情,但请给他一个合适的有嚼劲的剧情,一个不会闷死人的剧本吧!他是“外国人”,英语不好很正常,但你们不是!!!

我的工作效率实在高,处理30人的Royal Rumble Match数据只需15分钟,撰写报告,少于30分钟。一年一度的“盛事”,轻而易举般就被我搞定了。有时我真想向我单位的领导炫耀一下我这些莫名其妙的“才能”,不过还是算了吧,免得他们说我无心工作。但你知道么,我在摔角上可以这样就意味着我在其它范畴也能这样,就看你们能不能调动起我那无底洞般的工作积极性和潜能了。

吃饭、上洗手间、洗澡、睡着前都在想着如何改进统计方法,就差在周公那里的时候脑子没办法发挥主观能动性了。

过年连续多天的阴雨之后,上班的前两天迎来了明媚的阳光,这说明神马?

残酷是有的,但快乐总会存在。

2012-01
30

灿烂阳光下的罪恶

By xrspook @ 18:38:57 归类于: 烂日记

上午团拜会,10:30开始,行行好吧~~~ WWE PPV Royal Rumble 2012今天早上啊~~~ 无可奈何,只好叫摔友给我飞信直播,在那1个半小时里,我收了超过100条短信,发出去了9条。那个偷摸啊,那个密集啊…… 前一条短信没看完,下一条短信就到了,有时甚至一到就是2-3条。还要到处躲避领导的眼光。为啥就必须是今天?!

中午集体出去吃饭,但这个饭啊,破纪录了,吃了近5个小时!!!!!11点多过去,近5点回来。饭其实1-2小时就完成了,余下的时间就是干酒。开始装斯文,小杯小杯来,最后还不是要苹果,真烦人。据说最后一共干掉了16瓶葡萄酒,6瓶天下粮仓,我们大概就40人,所以,这个量不算大。起码,我啥事都没有就全身而退了,但问题是,喝酒我不用给力,但我等在那里,耗在那里会发疯的啊~~~ 疯了的没疯的都找你聊天,讲工作讲哲学,我至今不明白,为啥他们就不能找个别的时间跟我说这些呢?通常这些事都必须留到酒后说,囧。

幸好今天耗在吃饭地的时候有阳光,很温暖,如果像前几天那么阴雨连绵,寒风刺骨,那可死翘了。但你知道么,在我们打道回府的时候就开始变天了,阳光没了,开始北风呼啸。所以说,这还真是destiny的安排,安排个阳光明媚的中午和下午让我们疯。好好的一天,耗在这些事上,我觉得不值。

2012,我有新任务,当然了,老任务还是要做的,这让我感到弱弱的兴奋。射手喜欢接受新挑战,你们懂的,我有信心把那些做好,哇咔咔~~~ 暴风雨们,尽管放马过来吧!

面对挑战,xrspook在暗地里开始放声大笑~~~

2012-01
29

你很囧但你很优秀

By xrspook @ 20:19:56 归类于: 烂日记

用了3天不到的时间看完一本小说,我很久很久都没做过这样的事了!什么小说能重新让我如此“loco”呢?[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

这本书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我多大的兴趣,虽然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作品,是孙家孟翻译的,但那些抽象到甚至让我这个见识西语近10年,学西语也有好段时间的人分不清角色的男女、身份,囧。还有一点很囧的就是书本的排版,通常来说人民文学出版社都是很豪爽的,会留足够多的页边距让你感觉舒适,但这本页边距最多就1-1.5cm,真的很像翻版书啊~~~ 外加这本书有点特殊,除了一般的描述以外还有不少书件原文,而这些文件采用的不是一般的宋体,而是楷体,楷体是相对来说小一点清秀一点,这样的字体在本来已经由于页边距小显得版面拥挤的纸上,痛苦啊~~~

不过,当时你渐渐习惯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名,接受那没办法的页面排版后,《劳军女郎》是本很好的书!略萨的东西很合我的口味!

我是一个统计控,《劳军女郎》里的潘达弟上尉也是个统计控。他无论是计划、总结、观察、管理、执行力都非常到位,如果不是被强行派遣用在这个组织劳军女的囧任务上,他会是个很出色的陆军军官,但即便被派遣在这种可耻到极点的任务上他也完成得非常出色。我真的很同情这个角色,他一开始就是一个正直的好人,到最后也没有改变,他竭尽所能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哪怕牺牲自己——牺牲自己的健康、牺牲自己的名誉、牺牲自己和睦的家庭,如果让他献上自己的性命,他也会心甘情愿的。直到最后,我都没有觉得他做错了!

妓女,处于卑贱社会地位的一群人。当人们在痛斥她们的存在,当人们觉得庇护组织她们进行某活动的人应该下地狱的时候,人们真的有想过为什么那些恶心的人会存在么?劳军女为什么会存在?因为小说中秘鲁陆军强奸民女的数量已经到达了一种疯狂的地步,所以上级不得不找来潘达弟,这个优秀且忠直的军人担起这个组织劳军女以满足如饥似渴士兵。但结果呢?潘达弟的任务完成得很好,劳军队伍很出色,那些被服务的人也很满意,但却因为社会的强烈反对,因为莫名其妙几乎和劳军活动同时兴起的邪教活动,辉煌的劳军活动嘎然而止。

第一次,我第一次觉得妓女并不是真的那么让我恨之入骨。她们也是为了吃饭而已,大男人可以出卖劳动力,但她们可以做点什么呢?故事发生的那个亚马逊小镇向来就是那么的恶气横行,不过从来没有潘达乐园这么盛大而已。因为在潘达弟之前,那些只是乌合之众,他们纯粹是为了钱而经营,但潘达弟不是,他真的是为了军队的幸福,为了士兵的幸福,为了劳军女的幸福!所以,我佩服他,尊敬他。他让妓女们第一次觉得安稳、幸福、举得自己正在做好事,正在做奉献,而不是无所事事卑贱的一群。让不堪的行当从业员军事化、纪律化起来。这一切一切推翻了我对这个黑色行业的一贯了解。

潘达弟是个聪明人,非常聪明,他接受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让他即便在混水中也一直是个好人。同时必须称赞的还有他的家人!他那个天真可爱的妻子,他那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支持他的老妈。潘达弟是个好人,认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妻子知道,他的老妈知道,他的上级知道,他的下级更是200%的明白。所以,全书最窝心的是最后,他被迫结束湿热亚马逊的任务后,并没有被撤职或降职,而被派往高寒的安第斯高原继续执行任务,他的妻子原谅了他,带着女儿回到了他的身边。无论在哪里,无论在什么条件下,沿海也好,热带雨林也好,一毛不拔的高原也好,潘达弟都会是个非常优秀的军官,他会非常出色地完成任务,无论你信不信,无论你认不认可。

他一直在努力,他的能力很强,他从来没有自怨自艾,觉得自己怀才不遇,无论到什么环境都努力地让自己适应过来,这简直是一个神人!神人就意味着一定会成功?这很难,因为他爸不是李刚。这种天才被埋没的例子实在太多太多了。我们除了无可奈何还是无可奈何。

潘达弟不会后悔的,因为他已经尽力了,只是我必须地为他惋惜而已。不过,生活就是这样,所以,为了让自己随时都心安理得,努力就好,做自己觉得是公平、正义的事就好,其它的,就让其他人指指点点去吧。

2012-01
28

别再瞎操心了

By xrspook @ 20:29:26 归类于: 烂日记

打开记事本开始blog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我要写些什么。培养情绪,先打开千千静听,第一首蹦出来的歌是Diddy – Dirty Money & Skylar Grey的Coming Home,一开始的女声独唱让我软下来了:

I’m coming home
I’m coming home
Tell the World I’m coming home
Let the rain wash away all the pain of yesterday
I know my kingdom awaits and they’ve forgiven my mistakes
I’m coming home, I’m coming home
Tell the World that I’m coming

用不着搞得太认真。That’s truth. 我又不是要社论,我的读者不是everyone,so,just be myself。已经一年多了,这首Coming Home仍是我大爱之一。从前不知道WWE Tribute To The Troops是什么,但这首歌,这首2010年的主题曲让我一听难忘,第一感觉非常良好。

但其实我今天要说的是什么呢?

作为一个需要良好自我调节能力的人,我知道让别人好过的重要性!吐槽是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我们不能把怨恨发泄在一个陌生人,一个纯粹路人甲的身上。对待越是陌生的人,我们就越需要给予鼓励和安慰。

大年初一的晚上,我一家三口到必胜客吃晚饭,旁边也坐着一家三口,2个年轻的父母带着一个最多不到4岁的小盆友,小盆友实在难缠,吃东西天一半地一半,所有操作都是五爪金龙,不时还流个鼻涕,咳嗽或者来口口水或痰的东西。作为一个曾经的微生物狂人,对那些一坨坨的散发恶臭的培养皿里不速之客的细菌我无动于衷,所以,看到这些我倒觉得没什么,只是暗暗地觉得为啥父母不教育孩子要守规矩呢?坐在我身旁的妈对所见的一切非常不满,一直在唠叨个不停。人家又不是实质性地影响你了,你着什么急呢。我妈不满那个年轻妈妈的吃饭方式,不满年轻爸爸一身比较昂贵的套装却穿着红色的袜子(如果人家under是红色的,被你发现是不是你也得吐槽一番呢?),不满意年轻妈妈的饮料基本上没喝完年轻爸爸接着KO掉。反正,在隔壁那小三口埋单彻底消失之前我妈总唠叨挑刺个不停。这有必要么?有必要为了跟自己完全无关的事瞎操心生莫名其妙的气么?

到底对我妈来说她有没有长久的一个心理平衡状态呢?每次我要去做某事,她总是要在我做之前就唠叨一番,仿佛没有她的唠叨我就必定会搞砸或者不搞一样。我的应对方式是心情好的时候不理会她,心情不好的时候直接顶撞回去说我早知道了。真没必要为本不该操心的事情操心,不是么?

生活中突如其来的恶心事已经够多的了,没必要再继续给自己添乱。与其把时间花在吐槽上不如把时间花在各种花痴美好上算了。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至今做不到,但我却有足够多的缓冲剂,把一般不重要的的烦心事都给秒忘掉。

2012-01
27

关于文艺关于respect关于摔角

By xrspook @ 23:45:38 归类于: 烂日记

关于文艺

昨晚,看完了[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我不是来演讲的》。开始看[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译者是孙家孟,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这个译者的书了,不知道是略萨的问题还是孙家孟的问题,《女郎》的人名让我抓头不已。

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我读小学四年级,看的是《笑傲江湖》,所以,金庸的武侠小说是我的启蒙老师,他老人家教会了我如何表达自己,如何酣畅淋漓。如果不是有金庸的武侠小说,真不知道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跳出被作文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怪圈。无招胜有招,这是真的!学校老师的确教了我很多如何去欣赏如何表达的文学手法,但我实际上却是从武侠小说里体会到应该怎么把所谓的手法和我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融合在一起输出。在小学四到六年级里我读了金庸14个长篇小说的起码5部,而且是最有名的那些。在书桌前光明正大地看,在午睡时偷偷看,甚至到洗手间蹲着大大的时候我也会把书带上。我看书并不快,至今我都做不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但我总是挤出一切可挤出的时间看,当然啦,我从来不会把书带到学校。

但最终奠定我阅读风格和做人路线的是高中、大学时期阅读的外国文学作品。那些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现实主义,大部分出于拉美作家之手。仿佛是destiny,我对现实主义、对拉美作家的东西就莫名地有好感,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看一个人喜欢什么书就可以八九不离十地知道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读书和写blog一样,都会毫无保留地暴露出人表层和深层的东西,可以说,分享自己的blog和分享自己阅读过的书跟裸奔毫无差别,那是心灵的裸奔。

关于respect

《我不是来演讲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南海出版公司,2012年第1版),在《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xrspook:这里说的阿根廷人指的是胡利奥·卡塔萨尔)1994年2月12日,墨西哥城,马尔克斯的演讲稿里,有这么一段话(P88)

偶像让人尊敬、让人崇拜、让人依恋,当然,也让人深深地妒忌。而科塔萨尔正式屈指可数的几个能唤醒所有这些情感的作家之一。此外,他还能唤醒另一种不太常见的情感:虔诚。也许,在不经意间,他成了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

尊敬、崇拜、依恋、虔诚!偶像哦~~~

我从来都试图不承认我有偶像,但直到几天前,和一位网友的聊天我才突然领悟到承认我有偶像没什么。我的确为他们痴狂过,马尔克斯说的4个境界在我非常respect的那些人里都轻易达到了。因为xrspook的心很小,每次只能容得下一个人,所以当xrspook转移兴趣的时候并不能说我抛弃了,我见异思迁了,我不过想进步而已。我的确为每一个偶像都尽心尽力过,即便是偶像本人知道曾有这么个粉TA也会非常认同我的转移重心。

偶像是要放在神级的地方的,永远的高高在上,我会试图努力地向上超越,但超越的对象不是TA,而是带着偶像给我的各种“武器”和“精神”KO掉我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敌人。

光模仿是没有好结果的,我要做的不是要复制出第二个我的偶像,我是要把我的偶像都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个别人为之惊叹的xrspook,成为其他人的偶像。你可以不崇拜我,你甚至可以不respect我,已经尽力的我也会一直感觉非常良好。

关于摔角

今天把U盘插在朋友家的电视里测试电视机USB播放功能,呵呵,里面居然有ADR的German Suplex专辑的部分,太厉害了!x264-rudos.mp4版本在41寸的电视里帅呆了!反而那些720p的效果相对而言更逊色。x264-rudos版本的视频在电视里的效果无论是颜色、画质都非常好,比朋友家那个珠江数码机顶盒播放的数字电视漂亮很多!!!!看来啊,如果往后还要聚会,我们别找大显示器的电脑了,也别找什么投影了,找个电视就好!

因为我的U盘里只有摔角,所以朋友就等于为了看电视的各种播放效果被迫看了。她先是看了大半场Hustle 2004年的比赛(Satoshi Kojima & Kaz Hayashi vs. El Solar & Dos Caras Jr.),然后看了WWE Smackdown 2012-01-13里面的Heath Slater vs. Justin Gabriel,她觉得美摔(后者)更痛一点,墨摔和日摔(前者)有非常明显的配合。我个人更喜欢前者,各种技术都非常到位——摔技、固定技、高飞、击打技,而后者,明显的只有美摔仿佛很痛的击打及鸡毛固定。对一个不看摔的人来说,后者更吸引,对摔迷来说,前者让我更震撼。

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假的东西你喜欢看呢?嘿,其实么,配合不一定就假,不痛不一定就不真实。摔角手可以装B,可以装得很痛,可以装着哇哇大叫,但在他们真的受伤真的痛了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装作若无其事,或者只不得已地露出身体语言而不会叫出来。看摔角不是因为我心理变态,我喜欢看他们受伤,要看他们真的很痛。一年365.25天,可能超过330天都在路上,有接近甚至超过200场的表演,请允许我用表演而不是比赛。如果每个动作都痛,每个动作都“很伤”,这跟印度苦行僧有啥区别?他们不是一帮喜欢自虐/被虐的人,他们只是一群通常光着膀子用各种配合博取我们惊叹/一笑的表演者。因为,摔角是sport entertainment。

回到原点,为啥我喜欢摔角?

我是看武侠小说入门的文艺少年,屁孩时我就开始迷恋招式了!摔角我能轻易地看到、学到、领会到各种招式,摔角招式就像化学式一样世界通行。而再看看其他的体育,如果你不是非常精通,你根本不可能掌握他们的招式,摔角门槛低,零基础,所以我可以一年间就从rookie变成world champion。多年来的梦想实现了!

不同时期的xrspook需要不同的偶像。我粉西班牙语,我粉摔角,这就意味着我不可不能不粉Alberto Del Rio。摔角让我有了respect的动力。respect让我从更多个方方面面认识摔角,那不是一种照单全收,那是一种拿来主义。你可以让我不吃饭,但你不能剥夺我的精神食粮!

喜欢摔角,那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喜欢摔角不等于我就不喜欢其它,我也喜欢看网球、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跳水、体操、柔道、X-GAME…… 不过我最喜欢摔角而已,虽然这项运动根本不由得我去模仿。

到此为止,xrspook又完成了一次心灵裸奔,喜欢看暴露的人应该满意了吧。

© 2004 - 2024 我的天 | Theme by xrspook | Power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