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
9

写字

By xrspook @ 13:49:48 归类于: 烂日记

外出培训上课一天半,我用0.38的英雄359钢笔写满了一页A4纸,那些不是笔记,那些是我在练字。一开始的时候,是看到培训教材或者大屏幕上有什么字我就写什么,后来是写一些《摩诃婆罗多》或者《情侣风尘》里面的字。最后我实在不想写汉字了,所以就写了一些VBA的单词,其中不断的被我写下来的是Application和Function。写汉字要一笔一画,而且我字写得越来越小,于是从数量上,这字数就越来越多。字虽然小了,但是笔画数还是那么多,所以写到后来,我觉得手都发酸。最后的时候,我就做了点小猫腻,开始写英文,开始写单词。英文单词相对于汉字,我会写得大一些,而且个英文单词写下来,就等于五六个汉字那么大的空间。汉字我可能会越写越小,但英文不会。汉字只有写得足够慢,每一笔的用劲方位角度都恰到好处,才能出我满意的字,但英文我更注重的是字母之间的连贯,以及每个字母有没有被我写得变形了。我把A4纸对折写的,其中一面A5纸里的大概1/4,我写的是英文,其它地方我写的都是汉字。记忆之中,我好像很久都没写过这么多字了,平时即便是写字,也只是写数字,而且只是把字记录下来。有时候会写得很丑,丑得连我自己都认不出那到底是什么字。但这一天半,我写出来的汉字中的一些,是我自己看到都觉得喜欢的,因为那就像打印出来的楷体。明明我拿的只是钢笔,但却能写出毛笔的效果。有角度有力度,感觉真的好厉害。但是,我满意的汉字,只是我写的那张A4纸里面的少数几个,为了写出那个让我满意的汉字,可能我得把同一个字重复十几遍,甚至几十遍。

小学的时候写字,就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老师让我们把一个字抄多少遍就抄多少遍。田字格的抄写作业布置下来以后,我写完给我妈看了一眼,然后她把我的作业全部擦掉,要我重写。那时我非常生气崩溃。如果当时我能体会到,把一笔一画写好,写出书本印刷体的效果,大概我就不会面临被命令着重写的命运了。但显然那个时候,我没有那种觉悟。当时我从未考虑过要模仿出语文书里田字格打印汉字的那个效果。笔画都写全了,虽然加起来很不协调不雅观,但那作业我的确做完了啊。现在回想起来,那是因为我觉悟不够,因为当时我的观察力和控制力并不足以让我写出那种字。如果我没有想过要仔细观察那个字在田字格里面的长度以及角度,我又怎么可能模仿得出来呢?还记得写“摩诃婆罗多”这几个字的时候,那个“婆”字我无论如何都写不漂亮,即便我已经很认真观察那个字,最后我无计可施,于是我在A4纸上排版了一页“摩诃婆罗多”这几个字,字体颜色设置为灰色,然后打印出来,接着我用钢笔在上面描红。经过一页4纸的练习,我总算有点能条件反射出那个“婆”字的写法。现在回想起来,小学的时候,老师只是要求我们对着语文书后田字格里的汉字抄写,但实际上以我们当时的模仿能力,我们写不出那种效果,即便现在要我再去做,可能我依然做不到,所以恰当的方式或许是有一本跟语文书后面生字表一一对应的描红本,我们要做的是先描红然后书写,而不是一开始就模仿书写。从刚刚接触到描红出有点感觉,那个汉字你起码得从写10遍甚至20遍。从描红到自己书写,可能也要重复相同的次数。所以当年语文老师的作业只要求我们把一个汉字抄写两行,大概十个,实在太仁慈了。但是,当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我觉得那相当折磨。

同样的事情,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人看到的效果不一样。

2019-03
5

人字拖

By xrspook @ 9:21:44 归类于: 烂日记

我是个一点点事都会很开心的人,比如买了双六块多钱的人字拖,觉得还可以,我居然也可以很开心。虽然那股塑料的味道我洗完一遍,晾了一遍,又穿着去洗了一次澡,还是有。但我仍然挺喜欢这双便宜货,因为才六块多,我还奢望些什么呢?!下次在淘宝再买这种拖鞋的时候,我要买大一个码,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长短合适,但是脚在上面好像很拥挤。这种事情在迪卡侬最便宜的人字拖上不会发生。但迪卡侬最便宜的人字拖是我刚入手的这双价格的两倍以上。迪卡侬的那双拖鞋我已经不记得穿了多少年。那是我买去游泳时穿的,而我的游泳跟我的跑步没差多少年,所以那双拖鞋估计已经用了三年或以上。除了去游泳的时候穿,从前晚上在办公室娱乐的时候我也会穿。我已经不记得为什么我要选择人字拖,而不穿其它拖鞋了,大概一开始的时候我想习惯一下人字拖的感觉。因为印度电影看多了,他们绝大多数人无论男女都那样穿。虽然在中国也有非常多人这么穿,但是我的家人从来不穿人字拖,所以之前我一直没有这个习惯。在我的家庭教育里,人字拖一直被灌输一种地痞流氓的性质。因为我的家人完全不穿拖鞋出门。家里没有人字拖,也没有专门到外面随便走走的拖鞋。

几年前,我决定穿人字拖去游泳绝对是正确的。因为那双鞋很轻便,也很快干,即便穿久了也不会发硬。很多时候去游泳,我都是坐同事的顺风车,但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是搭顺风车去,再自己坐公交车回来。总的来说,我穿人字拖走的路不多,但即便再少,这么多年来居然那双鞋也没被我磨平多少实在是奇迹。如果是一般拖鞋。尤其是那些硬邦邦的塑料拖鞋,估计早就已经老化裂开要丢掉了。不是硬邦邦的拖鞋的确有一点柔韧性,但问题是那些拖鞋非常容易让水渗进去,所以吸水以后就很难干了。人字拖不会硬邦邦,而且很快干。所以当宿舍几天前烂了一双拖鞋,我从家里拿了一双回来,发现半天都不干以后,我脑子里只想着我要买一双人字拖。最后我也的确这么干了。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穿人字拖去洗澡,这简直就是绝配,出差在外的时候,带其它拖鞋比较麻烦,而人字拖却非常方便。把两个脚底合起来,外面随便一捆就搞定,几乎可以说不占位置。自从我有了人字拖以后,基本上每次外出我都会自带拖鞋。即便去到那些酒店是有一次性拖鞋的,我也不会穿。

超级商场卖拖鞋的地方通常都不会把人字拖和浴室用品扯上关系,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眼中,人字拖大概是外出活动时穿的,比如说去沙滩游玩。但我觉得,肯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知道人字拖其实是个浴室神器。要我穿着人字拖逛街显然我是做不到的了,因为穿着穿着我就会觉得,带子会顶着自己的脚,感觉不舒服。之所以这样,大概是因为,我一直都没习惯穿着方式。第一次让我知道人字拖可以当普通家居拖鞋穿是在我读大学的时候。绝大多数同学穿的都是普通拖鞋,但我某个同学大学四年穿的都是人字拖,她对人字拖情有独钟。

学着习惯从前陌生的东西是一种成长。

2019-03
2

不再

By xrspook @ 18:21:24 归类于: 烂日记

感觉办完外婆的事以后我就极少去前进路的家乐福了,今天去的时候感觉就像我很久都没去过。虽然那些东西还是老样子,没多大区别,我还非常清楚我需要买的东西放在哪里,货架在什么地方。没去的时候,我的确觉得自己好久都没去了,大概一个多月都没去过,但是,当我在里面晃悠的时候,那种感觉就好像那一直都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不曾离开。

过去的一年比较奇怪。当外婆还没请24小时保姆的时候,周六我们会在她家呆上一天,但自从有了保姆以后,我们都是周六吃过午饭就走了。这样的区别就在于一年多以前我们去完家乐福还会回外婆家,还得操心晚餐。但自从有了保姆以后,我们的行程就变成了去完家乐福就直接回家或者去别的地方。就时间来说,这样的确省了不少,但在我心目中,这样的仪式感好像差了一大截。外婆家就我来说周六无论中午或下午去了什么地方,晚上还是得回去吃饭,但是没有了晚饭那个操作以后,再也不需要那样了。理论上更自由,但实际上这只会让我的安排更加散漫。没有逼迫就没有效率。时间太自由了,很多时候你就会做一些不必要、浪费时间的事情。

我还记得那些下午我和我妈去完家乐福,然后我一个人再去信和好又多,富力海珠城,又或者江南新地,广百新一城的日子。我不一定要到那些地方消费,又或者我有很明确的购买目标。我随心所欲的在那些地方瞎逛,看到什么合适的就入手。但现在这些瞎逛都不复存在了,因为我一个人显然不会那么闲搭个车去那边区域逛,但如果和我妈在一起的,她肯定不会答应跟我在那里万无目的。那些本来在家附近的娱乐场所现在感觉都离我很远,因为那里再也没有家。

每次路过南园大街以前外婆住的那个公租房我都会多看两眼,至今那个房间还是空的,还没被分派出去。不知道要等多久,那里才会重新住人。

家这种东西对我来说真的不是有个房子就可以。房子本身的质量、房子所处地区的环境、以及房子周边的配套,这些都很重要。我这辈子都生活在广州市中心,虽然家并不安在核心商业区。有段时间会觉得自己家离那些有点远,但后来我意识到,即便再怎么远,我住的地方始终是市中心。交通发达到我可以搭乘公交去我想去的所有地方,而那些公交在正常运行时段顶多十分钟就有一辆。去过广州的非市中心以及在广州以外的地方生活过以后,我才意识到原来一直以来自己那么幸福。所以如果为了买个新房子要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我肯定不干。因为对所生活地区的归属感远远大于我对那些新住宅的期望。我买得起那些房子,但我却不喜欢,为什么要花钱去买呢?难道就因为我买的起吗?情况就像我随便买得起奶茶、买得起车厘子,但是为什么我要去买那些东西呢?

我需要,比我可以要重要。

2019-03
1

对自己负责

By xrspook @ 10:52:05 归类于: 烂日记

当我看到一个视频,我的第一个反应会是我要不要做翻译。当然,这里的视频肯定是有特指的,因为我知道那些东西估计不会有人做翻译。这里我说的是估计,至于有没有我不知道,我也没兴趣去探求,别人做我也做也没关系。这是我对自己的考验。至于别人做成怎么样,我不关心。我只需要做最好的自己。至于出来的那个结果能不能超越我以前所做的,我也不去考虑,毕竟视频是不一样的,内容不一样,表达的方式也不相同。不是同一个东西。,无法很客观地评价好还是不好。但有一点是可以判定的,我有没有尽全力去努力的做好它。当我开始干的时候,我会希望自己快点。因为如果东西放时间长了,新的意义就荡然无存了,那便成了旧闻。别人看过了其它版本再看我的,会感觉怪怪的,就像我做完自己的东西再去看别人的。有些地方我可能会觉得他们做得比我好,但有些地方我会不自觉地有一些不屑反应。但这东西着急也没用,我的确想快点,但实际上当你专心的时候,那些都会抛到九霄云外。

我知道自己是个丢三落四的人,所以我只能接受自己不得不一次又一次修改和压制,甚至上传完以后还得继续两三次重复。我觉得视频翻译校对压制上传的过程,对我来说就像一门考试,但是这门考试的评卷人不是其他人,而是我自己。即便已经上传完毕,我的脑子里会依然会想着那个视频,在不自觉的时候,自己还会挑里面的刺。跑步的时候肯定会想,走路吃饭洗澡的时候也会想。准确来说是只要我脑子有空闲,我就会不自觉想。但那种想是无意识的,我不能像播放器那样可以把整个片子播一遍,我没有那个记忆力,但是里面的某些句子我会突然觉得是不是用别的说法会更好。如果发现里面的某些句子,之前理解错了,又或者有更好的表达方式,我会修改字幕文件,重新压制视频。去年之前,还没有人能帮助我减少这种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工作,但去年我认识了个朋友,他的确能减轻我这方面的神经质。虽然有别人的帮助,但最后判定要不要重来的还是我自己。一方面我没有对自己做什么非常明确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其实我对自己非常严格。这种严格体现在我不能容忍自己目空自己已经知道的错误。还是学生的时候,老师一再强调我们不能有侥幸心理,觉得这道题我不会做考试就不会考,所以希望能蒙过去。当时的我也想不蒙过去,但我实在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又或者有个大神来指点我让我不在那些问题上面有困惑。当我自己能掌控一切之后,如果某个东西我不懂,我一定会搞到懂为止。如果那个东西做不好,我会反复练,直到能做出我期待的效果。但有些时候就是做不到的期待的样子,因为我的目标设置有问题。那个时候,我会重新审视是不是其实那个终极目标是不可行的。我遇到过这种事,当时我在优化网站,发现某些需要做的步骤是我根本没办法做的,所以那一步优化只能跳过。那是主机的问题,那是服务商的问题,我们购买的那个服务不能实现那个功能。

如果可以重来,可能我的学生生涯会变得优秀点。但我跟其他人一样,一天只有24个小时,让我变得优秀的前提是我得付出比别人多很多,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下,我真的能做到吗?

2019-02
27

居然还记得

By xrspook @ 9:16:29 归类于: 烂日记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妖魔鬼怪,还读高中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有这么一个神奇的规律。当我受伤的时候,我的脑子会变得更好使,比如说,当我在体育课摔了一跤以后,接下来某个测验我的成绩会比平时好很多。我也搞不懂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更高度的专注才能抵消疼痛?这种伤不只限于外伤,也可能是有点伤心的时候,但相对来说,伤心这种事比较少在我身上发生。

受伤就可以让脑子好使这个也得看情况。如果伤的地方是头部,而且那种痛会不断袭来,显然这就会非常影响我。可能不会影响我的思考,但是却会影响我的条件反射。还记得大二那一年,也是摔了个跤,不过那次是摔到头了。早上一二节没课,所以我和同学去练羽毛球,但就在我们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后退的时候摔下了个台阶,脑袋磕在水泥台阶的直角处。和我一起练羽毛球的同学吓呆了,因为她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我突然消失了,接下来的画面变得非常血腥。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我们的动作可以这么快。因为我俩走去校医院,完成了缝针,又换了身衣服,居然还赶得上接下来的两节线性代数。记忆之中,好像我们居然还没有迟到。那两节线性代数,我就像游云一般,我觉得自己有认真听,我也确定自己不是惊魂未定。但是缝完针以后,医生做的那个加压止血的操作简直就是让疼痛无比扩大且持续,持续到我上线性代数的时候。那天中午没有睡觉,中午我在做线性代数的作业,但是却怎么做怎么错。我越是烦躁,越是做不好,越是做不好,我就越是烦躁。线性代数我觉得几乎不需要思考,但是你却得进行非常冷静的条件反射。那天下午上的是实习课,因为中午没睡觉,所以整个过程我都觉得自己恍恍惚惚。鬼知道那是因为中午没睡觉大脑抽风,还是失血到一定程度人有点飘。如果现在再让我去辨别,估计我能感受的出来,但当时我好像只献过一次血,所以对失血的感觉还不敏感。现在回想起来,即便我中午不做线性代数的作业,我估计也睡不着。当时医生就给我开了假条,那一天和过后几天的课我都可以不去上,但是我没用过那张纸,甚至根本不记得丢到哪里去了。之所以还记得医生开过那个东西,是因为第二天晚上上法律基础课的时候。老师说我们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尤其点名我为什么我趴在桌子上。当时我完全可以拿个假条出去跟他叫板,但我选择的是当他透明。那个娘娘的法律基础老师我们一直觉得他是个怪人。虽然法律基础那门课是开卷考试的,但我们知道一定不容易。我们不喜欢那个老师,或许他会坑我们,但幸好,最终我们都有惊无险地过了。初中高中的政治课,有时我觉得还有点意思,但是到了大学的那门法律基础,我真的是厌恶。所以如果你要我去干法律相关的东西,你不如叫我去死,但偏偏我们那个宿舍里就有一个室友的爸爸是个法官,毕业之后她也的确去了法院工作。

就因为大学摔得刻骨铭心的那一跤,才让我记住了之后发生的那些事。否则按照正常的规律,那些生活可能早就已经被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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