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
28

请允许我放弃

By xrspook @ 20:34:40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一大早被电话吵醒,说我的一个大舅父快不行了,于是一家人约好后就直奔番禺市桥。路上的电话又说,他已经挂了。当我们到达的时候,他还在病床上,囧,挂和不挂,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啊!怎么可以没挂说挂了呢?

还没到80岁,但他已经脑中风+痴呆症10年+。他还没出状况的时候,头发还只是部分花白,但现在,80岁没到的他让我想起了木乃伊,一个还在呼吸的木乃伊。5年+前已经基本无法辨认身边的人,身体在几年前已经蜷缩,瘦到真的只剩下皮包骨,口常开,虽然戴着氧气罩,但呼吸频率在30或以上(普通人据说是17左右),血压是标准的,但心跳长期在100。听说常规的抗生素已经无效,近两天已经多次抽搐,抢救次数越发频密。我看着护士在小腿上找血管,但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所以最终是在膝盖以上入药的。

很久很久以前,他已经没有什么意识可言了。

肺感染,抗生素无力,但肾起码还在运作,没到没尿排的地步。

如果他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会要求继续抢救吗?

衰老是什么味道?死亡是什么味道,我今天似乎有点感觉到了。但我感觉到的到底是医院的味道还是衰老的味道呢?在那个时候,我想起了风油精以及跌打药酒的味道。对我来说,那是老年的味道,但起码,那只是埋怨的味道,还能感觉到不舒服就是说还没到某个地步。

如果有一天我到了那个地步,我希望我有遗嘱什么的先签下停止抢救协议。就像GA里Mark Sloan那样,如果一个月,依旧是只能依靠各种机器维持,请放弃我。

活着,不能只是折磨别人,折磨自己。

2012-10
13

我很幸福,我懂的

By xrspook @ 23:59:14 归类于: 烂日记

幸福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而在于你所拥有的和你期望的到底比值如何。

今天老同学聚会,说是老同学,有一个,甚至只能算是我同学的同学,但今天,感觉不错。在一些圈子里,你会觉得自己很渺小,但在她们的圈子里我觉得自己太幸福了。我怎么可以这么幸福?!我有稳定的工作,以我的生活习惯而言不囧的收入,我的工作压力不是经常都足以逼得我疯狂,我有不少时间发展我的兴趣,我有一个容忍我任性且有时甚至喜欢我倔犟的直接上司。我没有男朋友,也不打算结婚,但我却有一些同/异性有共同兴趣的朋友,并不需要跟他们分享生活的全部,我们只为我们高兴的东西乐得屁颠屁颠。于是,对我来说,幸福经常有,不愉快可以被我选择性忽略或者高速忘记。

不要奢望工作和兴趣能合二为一,那是理想境界,但如果你想解脱的时候你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这挺痛苦。

有些人赚很多钱,但工作上的物理压力和心理压力都把他们弄得喘不过气,经典的那种赚钱了都没命花的类型。

我不为吃饭、住房发愁,也可以随心所欲地购入自己想要的东西,真不明白生活还有什么让我愁的了。

我的某同学信教了,我这个无神论者表示我尊重她的选择,但我对各种宗教信仰不感冒。到底信教给她什么好处了呢?遇到好事的时候说那是主的恩赐,遇到坏事的时候说那是主的考验?囧。我还是相信那句——至少要怀才不遇,如果遇到问题,从自己着手而不是试图把责任借口给别人,如果自己已经尽力,问心无愧我,天天可以睡安稳觉。对比我的某个老同学,我的正能量仿佛无限强大啊!我也有阴暗面,但我确信我能handle,且那不是我生活的主调,而从她那有点发愁的话题,真为她感到淡淡的无奈。预期和主谈心,不如让我不时开导一下她吧。我显然不能拯救世界,但我真的可以提供某些帮助,无论是技术上的还是经验/哲学上的。才发现,我原来已经积累出一些生活哲学了。思考自己,为别人思考这都必不可少,我很庆幸有个Berto让我可以经常冥思苦想。

如果丁丁也在,那多好!

2012-10
7

坚持

By xrspook @ 21:39:01 归类于: 烂日记

长假之初,我曾希望能在这几天里读完新买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昨天晚上,或者说今天凌晨,我完成了。这感觉是任务多于享受。

2007年3月,我第一次读《霍乱时期的爱情》,那是从华农图书馆里借出来烂烂的旧书。5年之后,我读的是新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南海出版公司发行的国内首次正版《霍乱时期的爱情》。才5年,我读到的感觉很不一样。我也总算明白为什么别人说读《堂吉诃德》不同年龄读会有不同的感触。

《霍》不是给小盆友读的,因为如果你堕入模仿你就命中注定杯具了!作为一个局外人,我真心不想书里的各种事情哪怕再重复发生一次。男主角那种表明混沌但内里坚持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女主角那种强势硬朗但内里却空虚甚至乱方寸让人反思。难道全世界的人都逃不过这么一个宿命?内外刚柔只能选择搭配?

我多年以前已经不相信在现今社会爱情可以长久永恒,更不用说像《霍》这种坚贞不屈。

文中有这么一个对话解释了其中的奥妙:

“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都不幸福吗?”

“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P344-345 《霍乱时期的爱情》杨玲译,南海出版公司,2012年9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在一起并不是说每天都可以惊天动地、翻云覆雨!在一起,更多的是要忍耐!磨掉自己的棱角,让自己和对方更和谐。激情不是像诺言那样可以轻易天长地久。如果天天激情,你还会感受到激情给你的快感吗?我拒绝随便忍耐,所以我不让那个所谓婚姻开始。

这让我想起了张韶涵《亲爱的那不是爱情》的某段歌词:

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就像来不及许愿的流星
再怎么美丽也只能是曾经
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
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我已经不小的,那些什么美丽的幻想都不要再有了,况且,我连想都没想过,可能想过,但都是10秒之内就会忘掉的。我需要的是稳定!稳定我已经有了,稳定的收入,稳定的爱好,稳定的圈子。或许日复一日做的事不是惊天动地,但正是因为这些不断的重复让我慢慢咀嚼出生活的味道。

还记得811上海之行有人觉得我最多不过是个大学生,差点就要把身份证掏出来才信服我已经是个工作了4年的人。很多人跟我初次见面的时候都不觉得我有我证件上那个年龄,无论是外形还是衣着,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时间不曾在我身上留下痕迹?怎么会呢!我用blog记录了一切,用我自己的时间轴,用ADR的时间轴,我在一步一个脚印地证明着我的存在。

这让我必须引出Lenka《Live Like You’re Dying》的一段歌词:

all of your days are numbered
all of them one to one hundred
all of them millions
all of them trillions
So what are you gonna do with them all?
You can not trade them in for mall. No no.

我像有强迫症似地疯狂记录,而且是越发仔细的那种。我的路,有迹可寻,无论你信不信,因为我不是那种甘愿后悔的人,作为一个成年人,我得对自己负责。

坚持是不是一定就有回报呢?假设坚持必定会有回报,那么这种回报有没有一个数字可以预测其发生的时候呢?如果你真要预测,那么你就活得痛苦了!倒计时得承受的压力往往要比普通状态大很多。

我人生到此为止最闪光锋利的估计就只剩下坚持了。

2012-09
24

1万小时定律

By xrspook @ 17:56:38 归类于: 烂日记

自从昨天听说1万小时定律以后我就开始琢磨,已经活了快27年的我到底做什么事是达到了1万小时的呢?

术业有专攻,当专攻的东西达到1万小时,屌丝也能成为大师。当然了,这不是充要条件。1万小时也得看你是怎么去做,是吊儿郎当地,还是尽心尽力地,起码,我是这么觉得的。所以,或许没到1万小时,已经是大师了,但也有可能2万小时了,仍旧只是屌丝。

绞尽脑汁,我到底做什么事有有可能到达1万小时的呢???除了上学,我实在憋不出其它肯定的东西了。从3岁幼儿园开始,到23岁大学毕业,20年,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5点都在学校上各种各样的课,时间是变态的了,9*300*20=54000,但因为那不是专攻,那是大包围,那是浅尝辄止,所以,20年后,上课上了不少,但在很多层面上我们依旧只是小屌丝。多么杯具的数字啊!如果我们专攻的话,5万足以让我们成为5个方面的大师了。但是,当一个真正的大师不能是某方面很强但其它方面是白痴的家伙,所以,5万的积累实际上是让我们先学会做人,然后知道怎么做事。

绞尽脑汁,我到底可以把自己称作哪方面的大师呢?估计,大概就只有blog了,从2003年年末开始至今四舍五入我可以算个10年了。我用了10年去折腾这方面的事。先是去试用各类型的博客系统,然后是固定在BlogBus、WordPress和点点。写各类型的东西:神马流水帐、神马观后感、神马生活吐槽、神马电脑技术、神马各种收集。做一个blogger只管写就好了,但我还喜欢折腾,我不单要内容是独一无二的,我也喜欢模板是自己鼓捣的。我只是做了我觉得我应该做的事,我只是尽我所能做一个好blogger,无论你认不认同。

如果每天3小时,要10年才够1万小时,如果每天6小时,5年不到就可以了。我确信,只要某人不因特殊原因突然挂靴的话,我3.5年后就能成为屌丝中战斗机。每天6小时,1/4个24小时,我真会这么神经质的。所以,你别问我为啥老是很忙,很没有时间的样子,对我来说,这一切都不是开玩笑的,我在很认真地做我觉得有意义的事。虽然盆友们笑称其实我现在已经算是屌丝中的大师了。

我经历过太多东西的陨落,我真心不希望别人也看着我主持的东西陨落。我曾被陨落的它们伤过心,所以我怎么可以让别人为我的陨落伤心呢?我们有责任守护在乎我们的人。

时间是累出来的,无论你走什么捷径,要到达某个层次自古华山只有一条路。

2012-09
15

令人感动的成熟

By xrspook @ 22:38:30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本来打算放下一袋小麦就走人,但后来却成了免费帮工。

好吧,这就是我今天去干的事。加工LED灯串,据说是某歌舞团的订货,每条10个灯,用硅胶线连接,灯用的是3mm的七彩慢闪圆头。剪缩套、穿缩套、开线、拧灯、焊灯、上缩套。很简单的步骤,但如果150条都这般折腾,那可真会让人疯掉的。干这种事,我并不烦躁,反而有点乐在其中,我完全不介意兼职干这个。已经2周多没有闻到焊锡的味道了,那是多么的熟悉啊!我这个变态的有点喜欢闻焊锡,但那个实际上是有害的。

今天搭车的路上塞着耳塞,听着陈奕迅的老歌,但实际上我却在偷听着后面2个小年轻的谈话。这两个小少年18岁都没到,但其中一个的成熟简直到了让我诧异的地步。开始的时候,他们在聊打架,只抽,群殴都有,还有谁更牛X,谁打人痛谁打人不痛什么的。我虽然出自一个臭名昭著的学校,但实际上我没有见过那种电视/电影场面的打架,我甚至连见红的都没见过。所以,当他们谈论起那个的时候,我觉得挺有趣。然后,他们聊起了职业选择和工作。一个或许16岁都没到的孩子已经盘算过当高级汽修的发展和出路,甚至已经在想过了18岁爸妈就不会再养他,反而,他要给他爸妈家用,他的计划是半工读完成学业,每个月给爸妈1000元,自己出去租房子住。他说的那句:“爸妈为了我已经辛苦大半辈子了。”让我异常的感动。他说如果当个汽修的,往后怎么买房子,怎么养爸妈,怎么娶老婆养家糊口。在一个我觉得还是放荡的年龄居然已经考虑到这些,我动容了。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只会应付考试。他没有读高中,更加不会读大学,但他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自己能干什么,自己起码要达到什么程度。

学校名声可以很烂,但那些孩子并不缺心眼,他们并不笨,不过是因为一些特殊环境让他们显得有点“奇怪”而已。在应试教育,补习班满天飞的今天,我甚至把这看成是一种洒脱。

聆听你身边人的故事可以让你顿悟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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