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
26

低调毋庸置疑地赢你

By xrspook @ 18:54:13 归类于: 烂日记

刚刚给自己来了杯普通的雀巢速溶黑咖啡,估计咖啡粉下了15g,水加了100mL不到,我就要他的苦,我就喜欢他的酸。暂时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食物能比得上咖啡给我的这种自虐快感了。从前喝咖啡只是为了获取他那种提神的“功能”,但现在,我不需要提神了,但我已经迷上了他虐人的特性。就像小时候喝汽水是奢侈的,喝汽水并嗝气是很cool的表现,但现在,那不过是一种饮料罢了,一种有味道的白开水而已,而最最重要的是汽水热量我这胖子伤不起。

blog写到一半,妈说要去用新洗衣机脱水。折腾了半天,已经看过说明书的她仍旧不知道该怎么折腾出脱水这个环节。着急之中她叫我去看说明书。看了10分钟不到,我搞出了脱水并顺利完成。脱水过程中我告诉她要怎么怎么着她还说我大声,说我说的那些东西她已经知道。反咬一口说我霸占着她的位置,她是“会的”。摊手,明明是她自己没到位,却总有道理狠狠地反咬你一口,这就是我妈!我爸是个说明书白痴,99%的机会不去看说明书,即便看了,理解能力也不超过30%;我妈看说明书,100%地会主动看,但理解能力最多也就70%,尤其当她第一次接触某事时,在别人演示的时候她没有抓住关键点,大概是知道了,但就如这台比较“智能”的洗衣机,知道个大概而不全盘掌握过程是无法通过的,所以她老人家卡在关键点上了。我呢,对说明书有种与生俱来的兴奋,尤其是看进口玩意说明书的时候。青出于蓝,我胜过我家2老是绝对理所当然的。真没必要跟我妈斗嘴皮子,她的嗓子怎么拉都不会哑的,相比之下我天生的沙哑弱爆了,当然啦,我妈一辈子工作30多年都是在轰鸣的车床前,我怎么可能与之匹敌。田忌赛马吧,知道自己的强弱在哪里,避免自己的弱项和别人相碰。

反正我已经对家里的这个台新洗衣机的操作有底了。酒香不怕巷子深,我无压力。

断断续续地看略萨的《绿房子》,这部号称是略萨巅峰之作的作品看得我有点糊涂,人物多,发生事件的地点多,现在众多的人物还没“串”起来,外加我又不是一口气看的,所以我已经有点不知道谁是谁了,囧。打心里不想“毁掉”我对《绿房子》的感情。

打算把DIY的点点模板今天上路,但至今我还没有动手,今晚能搞定么?

2012-02
4

万花筒一大个

By xrspook @ 23:41:41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跟某网友聊天,我说我要买民谣吉他,然后他来了句“你爱好真广泛”,对哦!我的确就是这样的人!

就像我从不挑食一样我的各种发起神经的兴趣爱好根本就没有个底,见一个爱一个疯一个。

读书:不能停止学习!有必要我会去读各种电脑方面的书籍/教程。最爱的是小说,外国小说,拉美小说,现实主义小说。开始读一个作者的就会千方百计读完这个作者的所有——金庸,加西亚·马尔克斯,JM 库切,海明威,米兰·昆德拉,卡夫卡,乔治·奥威尔,略萨……爱读书,也喜欢写读后感。我电影看得比书多,但我写关于书的观后感多于电影的。读后感不是一种被逼迫的东西,是一种自发的、内在非常想做的一种东西。

外语:我英语远称不上好,只能说凑合着;西班牙语更完全不能说懂,水平连西语国家4岁小盆友都比不上,但我却斗胆做英语、西语的翻译,当然,范围非常小,只限定于我感兴趣的东西。还记得从前danzhu说过木棉不懂西语,但却把Yo soy Betty, la Fea 169集全部翻译出来了。我大概就是被这个激励到的吧!不为什么,只为兴趣,不理会别人到底喜欢不喜欢,不管别人嘲笑与否,就只为share,为了把自己心爱的东西传播给更多人。现在正在努力地Rosetta Stone西班牙语学习中。

电脑:我简直是半神人了~~~

MS Office是我的大爱,Excel更是我的最爱。学校老师教的都只是皮毛,最重要的是我总莫名其妙地想出鬼点子,然后自学摸索出很多我觉得是旁门左道的东西,不过,那些不过是Excel的正常功能而已,只是一般人少接触。跟他们相比我仿佛是大神,实际上不然。

不是计算机专业却喜欢写代码,CSS、XHTML、C、VB、PHP准备向Javascript进军,编程什么的很让我心动。

Photoshop,CorelDraw,截屏,GIF制作,ICON制作都是我的常规项目。

视频压缩剪辑是经常干的,但并不是要制作什么短片,纯粹是为了自己的收藏方便。

提取/录制音频是我的涉及范围,截一段出来,转码实在是必须掌握且非常简单。不会听但会抄写出五线谱的MIDI。

体育:乒乓球、羽毛球、毽子、篮球、网球、游泳、旱冰都是我爱,都沉迷过它们好段时间。除了长跑,没啥不喜欢,但如果说到看体育节目,除了高尔夫和台球我一律通杀。

音乐:电子琴、高音笛子、口琴(抽屉某处,至今不会),准备上民谣吉他。

美术:涂颜色经常会涂出边界,读书时候美术成绩不咋的,但却有鬼点子且乐于去实施。比如说在纸/胶板上刻什么图案,比如说喷/印DIY东西。

摄影:我算不上控摄影,但我却总是努力用一些不完全菜鸟的方式去照相。

劳作:大爱木制立体拼图。从前总喜欢把四驱车的马达、电灯、废旧文具、各种盒子拼凑出诸如电灯风扇、等各种电路玩具。喜欢给娃娃、人偶什么的做衣服,虽然很丑。更喜欢用木制立体拼图、模型的边脚料制作小人。这个实在太复杂了,我看到什么想去做的就会去动手改装,虽然大多样子非常那个啥,因为我关注的是功能!

我是个摔迷,是个招式控,是Alberto Del Rio的粉丝。喜欢看Discovery人文纪录片、BBC科学纪录片,也喜欢看美剧,我很容易沉迷上某个系列剧,我是个理性的人,但有些时候却只愿意用感性去看世界。

……

简单来说,xrspook是一个杂七杂八的万花筒,虽然质量不高,但胜在什么都有,因为她总有一颗乐于学习的心。

2012-01
29

你很囧但你很优秀

By xrspook @ 20:19:56 归类于: 烂日记

用了3天不到的时间看完一本小说,我很久很久都没做过这样的事了!什么小说能重新让我如此“loco”呢?[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

这本书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我多大的兴趣,虽然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作品,是孙家孟翻译的,但那些抽象到甚至让我这个见识西语近10年,学西语也有好段时间的人分不清角色的男女、身份,囧。还有一点很囧的就是书本的排版,通常来说人民文学出版社都是很豪爽的,会留足够多的页边距让你感觉舒适,但这本页边距最多就1-1.5cm,真的很像翻版书啊~~~ 外加这本书有点特殊,除了一般的描述以外还有不少书件原文,而这些文件采用的不是一般的宋体,而是楷体,楷体是相对来说小一点清秀一点,这样的字体在本来已经由于页边距小显得版面拥挤的纸上,痛苦啊~~~

不过,当时你渐渐习惯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名,接受那没办法的页面排版后,《劳军女郎》是本很好的书!略萨的东西很合我的口味!

我是一个统计控,《劳军女郎》里的潘达弟上尉也是个统计控。他无论是计划、总结、观察、管理、执行力都非常到位,如果不是被强行派遣用在这个组织劳军女的囧任务上,他会是个很出色的陆军军官,但即便被派遣在这种可耻到极点的任务上他也完成得非常出色。我真的很同情这个角色,他一开始就是一个正直的好人,到最后也没有改变,他竭尽所能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哪怕牺牲自己——牺牲自己的健康、牺牲自己的名誉、牺牲自己和睦的家庭,如果让他献上自己的性命,他也会心甘情愿的。直到最后,我都没有觉得他做错了!

妓女,处于卑贱社会地位的一群人。当人们在痛斥她们的存在,当人们觉得庇护组织她们进行某活动的人应该下地狱的时候,人们真的有想过为什么那些恶心的人会存在么?劳军女为什么会存在?因为小说中秘鲁陆军强奸民女的数量已经到达了一种疯狂的地步,所以上级不得不找来潘达弟,这个优秀且忠直的军人担起这个组织劳军女以满足如饥似渴士兵。但结果呢?潘达弟的任务完成得很好,劳军队伍很出色,那些被服务的人也很满意,但却因为社会的强烈反对,因为莫名其妙几乎和劳军活动同时兴起的邪教活动,辉煌的劳军活动嘎然而止。

第一次,我第一次觉得妓女并不是真的那么让我恨之入骨。她们也是为了吃饭而已,大男人可以出卖劳动力,但她们可以做点什么呢?故事发生的那个亚马逊小镇向来就是那么的恶气横行,不过从来没有潘达乐园这么盛大而已。因为在潘达弟之前,那些只是乌合之众,他们纯粹是为了钱而经营,但潘达弟不是,他真的是为了军队的幸福,为了士兵的幸福,为了劳军女的幸福!所以,我佩服他,尊敬他。他让妓女们第一次觉得安稳、幸福、举得自己正在做好事,正在做奉献,而不是无所事事卑贱的一群。让不堪的行当从业员军事化、纪律化起来。这一切一切推翻了我对这个黑色行业的一贯了解。

潘达弟是个聪明人,非常聪明,他接受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让他即便在混水中也一直是个好人。同时必须称赞的还有他的家人!他那个天真可爱的妻子,他那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支持他的老妈。潘达弟是个好人,认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妻子知道,他的老妈知道,他的上级知道,他的下级更是200%的明白。所以,全书最窝心的是最后,他被迫结束湿热亚马逊的任务后,并没有被撤职或降职,而被派往高寒的安第斯高原继续执行任务,他的妻子原谅了他,带着女儿回到了他的身边。无论在哪里,无论在什么条件下,沿海也好,热带雨林也好,一毛不拔的高原也好,潘达弟都会是个非常优秀的军官,他会非常出色地完成任务,无论你信不信,无论你认不认可。

他一直在努力,他的能力很强,他从来没有自怨自艾,觉得自己怀才不遇,无论到什么环境都努力地让自己适应过来,这简直是一个神人!神人就意味着一定会成功?这很难,因为他爸不是李刚。这种天才被埋没的例子实在太多太多了。我们除了无可奈何还是无可奈何。

潘达弟不会后悔的,因为他已经尽力了,只是我必须地为他惋惜而已。不过,生活就是这样,所以,为了让自己随时都心安理得,努力就好,做自己觉得是公平、正义的事就好,其它的,就让其他人指指点点去吧。

2012-01
27

关于文艺关于respect关于摔角

By xrspook @ 23:45:38 归类于: 烂日记

关于文艺

昨晚,看完了[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我不是来演讲的》。开始看[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译者是孙家孟,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这个译者的书了,不知道是略萨的问题还是孙家孟的问题,《女郎》的人名让我抓头不已。

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我读小学四年级,看的是《笑傲江湖》,所以,金庸的武侠小说是我的启蒙老师,他老人家教会了我如何表达自己,如何酣畅淋漓。如果不是有金庸的武侠小说,真不知道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跳出被作文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怪圈。无招胜有招,这是真的!学校老师的确教了我很多如何去欣赏如何表达的文学手法,但我实际上却是从武侠小说里体会到应该怎么把所谓的手法和我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融合在一起输出。在小学四到六年级里我读了金庸14个长篇小说的起码5部,而且是最有名的那些。在书桌前光明正大地看,在午睡时偷偷看,甚至到洗手间蹲着大大的时候我也会把书带上。我看书并不快,至今我都做不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但我总是挤出一切可挤出的时间看,当然啦,我从来不会把书带到学校。

但最终奠定我阅读风格和做人路线的是高中、大学时期阅读的外国文学作品。那些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现实主义,大部分出于拉美作家之手。仿佛是destiny,我对现实主义、对拉美作家的东西就莫名地有好感,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看一个人喜欢什么书就可以八九不离十地知道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读书和写blog一样,都会毫无保留地暴露出人表层和深层的东西,可以说,分享自己的blog和分享自己阅读过的书跟裸奔毫无差别,那是心灵的裸奔。

关于respect

《我不是来演讲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南海出版公司,2012年第1版),在《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xrspook:这里说的阿根廷人指的是胡利奥·卡塔萨尔)1994年2月12日,墨西哥城,马尔克斯的演讲稿里,有这么一段话(P88)

偶像让人尊敬、让人崇拜、让人依恋,当然,也让人深深地妒忌。而科塔萨尔正式屈指可数的几个能唤醒所有这些情感的作家之一。此外,他还能唤醒另一种不太常见的情感:虔诚。也许,在不经意间,他成了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

尊敬、崇拜、依恋、虔诚!偶像哦~~~

我从来都试图不承认我有偶像,但直到几天前,和一位网友的聊天我才突然领悟到承认我有偶像没什么。我的确为他们痴狂过,马尔克斯说的4个境界在我非常respect的那些人里都轻易达到了。因为xrspook的心很小,每次只能容得下一个人,所以当xrspook转移兴趣的时候并不能说我抛弃了,我见异思迁了,我不过想进步而已。我的确为每一个偶像都尽心尽力过,即便是偶像本人知道曾有这么个粉TA也会非常认同我的转移重心。

偶像是要放在神级的地方的,永远的高高在上,我会试图努力地向上超越,但超越的对象不是TA,而是带着偶像给我的各种“武器”和“精神”KO掉我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敌人。

光模仿是没有好结果的,我要做的不是要复制出第二个我的偶像,我是要把我的偶像都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个别人为之惊叹的xrspook,成为其他人的偶像。你可以不崇拜我,你甚至可以不respect我,已经尽力的我也会一直感觉非常良好。

关于摔角

今天把U盘插在朋友家的电视里测试电视机USB播放功能,呵呵,里面居然有ADR的German Suplex专辑的部分,太厉害了!x264-rudos.mp4版本在41寸的电视里帅呆了!反而那些720p的效果相对而言更逊色。x264-rudos版本的视频在电视里的效果无论是颜色、画质都非常好,比朋友家那个珠江数码机顶盒播放的数字电视漂亮很多!!!!看来啊,如果往后还要聚会,我们别找大显示器的电脑了,也别找什么投影了,找个电视就好!

因为我的U盘里只有摔角,所以朋友就等于为了看电视的各种播放效果被迫看了。她先是看了大半场Hustle 2004年的比赛(Satoshi Kojima & Kaz Hayashi vs. El Solar & Dos Caras Jr.),然后看了WWE Smackdown 2012-01-13里面的Heath Slater vs. Justin Gabriel,她觉得美摔(后者)更痛一点,墨摔和日摔(前者)有非常明显的配合。我个人更喜欢前者,各种技术都非常到位——摔技、固定技、高飞、击打技,而后者,明显的只有美摔仿佛很痛的击打及鸡毛固定。对一个不看摔的人来说,后者更吸引,对摔迷来说,前者让我更震撼。

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假的东西你喜欢看呢?嘿,其实么,配合不一定就假,不痛不一定就不真实。摔角手可以装B,可以装得很痛,可以装着哇哇大叫,但在他们真的受伤真的痛了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装作若无其事,或者只不得已地露出身体语言而不会叫出来。看摔角不是因为我心理变态,我喜欢看他们受伤,要看他们真的很痛。一年365.25天,可能超过330天都在路上,有接近甚至超过200场的表演,请允许我用表演而不是比赛。如果每个动作都痛,每个动作都“很伤”,这跟印度苦行僧有啥区别?他们不是一帮喜欢自虐/被虐的人,他们只是一群通常光着膀子用各种配合博取我们惊叹/一笑的表演者。因为,摔角是sport entertainment。

回到原点,为啥我喜欢摔角?

我是看武侠小说入门的文艺少年,屁孩时我就开始迷恋招式了!摔角我能轻易地看到、学到、领会到各种招式,摔角招式就像化学式一样世界通行。而再看看其他的体育,如果你不是非常精通,你根本不可能掌握他们的招式,摔角门槛低,零基础,所以我可以一年间就从rookie变成world champion。多年来的梦想实现了!

不同时期的xrspook需要不同的偶像。我粉西班牙语,我粉摔角,这就意味着我不可不能不粉Alberto Del Rio。摔角让我有了respect的动力。respect让我从更多个方方面面认识摔角,那不是一种照单全收,那是一种拿来主义。你可以让我不吃饭,但你不能剥夺我的精神食粮!

喜欢摔角,那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喜欢摔角不等于我就不喜欢其它,我也喜欢看网球、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跳水、体操、柔道、X-GAME…… 不过我最喜欢摔角而已,虽然这项运动根本不由得我去模仿。

到此为止,xrspook又完成了一次心灵裸奔,喜欢看暴露的人应该满意了吧。

2012-01
9

虚幻现实主义

By xrspook @ 11:52:25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终于看完了[阿根廷] 胡里奥·科塔萨尔的《万火归一》(Todos los fuegos el fuego),译者么,居然又是范晔!

这是一部短片小说集,买这本书纯粹是冲着他的作者是阿根廷人即拉美作家,但直到我读到范晔的译后记我才知道原来作者的父母是阿根廷人,但科塔萨尔出生在欧洲的布鲁塞尔。这也终于能解释为啥我觉得在他的作品里没办法辨认出国家。小说集的第一个故事《南方高速》发生在巴黎,《克拉小姐》的描述场景也半点不像拉美国家的情况,至于《万火归一》和《另一片天空》就更混杂了。作者的这种背景终于解开了我的疑团。

几个短篇下来我觉得这书很有味道,有种和昨天看的那个电影《两腿之间》(Entre Las Piernas)的那个感觉,不容得你半刻分心。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当数《克拉小姐》,太厉害了,完全以第一人称来写,写的却不只是一个人的经历和活动。这个故事是讲述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到医院割盲肠的故事。故事通过孩子他妈、孩子自己、叫做克拉的护士还有克拉的男医生同事的心理活动构成。所描述的东西全部都是靠第一人称,即某人的角度观察出来,而且,人物间的转换还来得很突然,句号之前第一人称是孩子他妈,句号之后第一人称就变成孩子自己了,没有任何说明。所以啊,每次到转换处我都要蒙上十几秒来分辨到底现在开始讲故事的是谁。这种手法让我想起了剧本,但剧本有说明这到底是哪个角色在干什么,但这个短片却没有。如果《克拉小姐》要改编为影视作品的话,那么必须是是演员在做动作,然后一直有不同的旁白声音在说明问题。我跟我妈谈过这个故事,她的第一反应是如果这是出在中国,出在考试答卷上,这文章必须的不合格。虽然有点突兀,虽然有点难懂,但不得不说这种奇特的写作手法对我来说真的很新鲜。

小说集的名字叫做“万火归一”,但里面的同名短篇《万火归一》我没怎么看懂,一个场景是古代角斗士,一个场景是现代三角爱情故事,过程都经历了纠结,有毒药的参与,有人死了,最后火灾收场。我明白为啥要叫做“万火归一”,因为虽然时空错落,虽然人物完全不相干,但他们却落入类似的结局。可能我看得不够认真吧,又或许是我道行未够,但科塔萨尔的故事真的组织得很精妙。同样,属于有点穿越的还有最后的短篇《另一片天空》,如果不是有译后记,我真的不知道原来这真是穿越故事,一个发生在阿根廷,一个发生在巴黎,男主角没有掉进黑洞没有穿越时光隧道却生活于不同时代不同地点的两个场景中。

通常,任何小说的前言都会被我飞掉,所有译后记会被我忽略,但这次没有,范晔的译后记真的帮了我很多,让我更容易地理解到为什么会这样,这样的安排有啥精妙。在译后记里他的一个对科塔萨尔作品概括的词让我恍然大悟——虚幻现实主义。的确,科塔萨尔的这几个短篇就是这个感觉,他不像马尔克斯的那种有点神怪和匪夷所思的夸张,科塔萨尔用了奇特的写作手法把现实场景用诡异的方式连接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虽然有点羞涩难懂,但我算是喜欢上科塔萨尔这个作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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