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
30

惊艳

By xrspook @ 17:23:16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晚上的《百年孤独》观后感演讲是个巨大的胜利!我口才不好,不善言辞,但我记得一段话话,那是我上第一门食品专业课时老师说的,大意是:只要你站在讲台上,你就得必须觉得你是全场在你说那个话题里最专业的,你在你的话题上花了很多时间,你理所当然比台下的人知道得更多,所以,你毋庸置疑的应该很自信,而不是担心会被台下人问倒什么的。理论上,那门课的所有学生都应该有个上台讲综述的机会,但由于时间关系,我跟这事擦肩而过,所以,其实我第一次站在台上show我的PPT大学四年就是毕业答辩那一回,那一次,我大获全胜!而昨晚,应该算是我的第二回,同样的,我对自己很满意。

人的潜能总是得激发的。平时我是一个很沉默的人,能说一句话完事我绝对不会说第二句,但昨晚,我确信,我把全场人都震惊了,尤其是那些所谓领导。可惜的是,昨晚库里三个主任只有一个出席,不能把他们一网打尽有点遗憾,不过,我不是为他们而努力的,我为的只有我那心爱的《百年孤独》,为我心爱的拉美热情,为我心爱的西班牙。成功,固然是件好事,但不成功那又有什么所谓呢。

在PPT里有两个很惊艳的关系图,分别是

布恩迪亚家谱(大图在这里

他和她与布恩迪亚家族的关系(大图在这里

有时我觉得自己挺矛盾的,一方面,看小说我总以很感性的角度去想像,但另一方面,当真要我分析的时候我又知道感性是个毛,所以情不自禁地把各种理性的分析手段用上。我很庆幸,我是一个理科生,同时又有半桶水文科生的傻里傻气。就因为这样,我才是一个完整的人,不吊死在一棵树上。不要求自己处处完美,但在某些领域,我苛刻地要求自己必须是the cream of the cream,哪怕这只是我个人的奢望,因为如果你尽力了,是不是实际上的最好又有什么所谓呢。

不喜欢想什么深层含义、社会意义,想到那些我就要骂街吐槽,那不好,所以,我永远都不会成为那些高深莫测的领导级人物,因为,我压根不想当领导。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随你怎么说吧,我承认,我不是好人,那总可以了吧,不过,我会在某些领域非常努力,无论你觉得那是不是在浪费时间。

总算在2011年12月之前了结了一件大事,不过,其实现在已经是射手月了,哇咔咔~~~

2011-09
1

宿命论

By xrspook @ 15:27:57 归类于: 烂日记

2011-08-17(星期三)开始重读《百年孤独》,2011-09-01(星期四)宣告范晔版,360页的重读完成。我本应该在2011-08-31就完成的,但阴差阳错,因为突如其来的工作,居然推到了2011-09-01,一共16天。

开始重读那一天,我穿的是灰色底猩红字的凡客“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完成的这一天我穿的也是这件,时间在转圈!当我买入凡客那件衣服的时候我就是为了某天上台分享《百年孤独》观后感的时候能穿上,重读的第一天我是故意穿上的,但今天,纯粹是个巧合。当老天爷真的要跟人开起玩笑的时候,任何事情都阻挡不了。这就是所谓的“宿命论”,那个理论上的“命中注定”。

2011年以前,我不认识“destiny”这个单词,但ADR的WWE故事情节,让我简直觉得这个单词就是生活中的一部分。destiny出现在生活中,出现在工作中,出现在动画片中也出现在我读的文学作品中。无神论的我精神世界处于被严重侵蚀霸占状态,不禁让我轻轻地哼了一句,难道这些真是destiny?!

第一次看文学作品一边看一遍做记录,于是我甚至不能在枕边看这书了,只能在电脑前看,这颠覆了我一直以来的小说阅读习惯。为什么要这样?因为《百年孤独》的人物以及带出的情节实在太海量了,那些翻来倒去的人名,那些光陆怪离的情节,我的记录其实就如某个情节里马孔多村民对抗失眠症做的蠢事差不多,虽然忘记是无害的,但我们企图不忘记。

但你知道么,其实记忆是很不可靠的,今天你记住了一个版本,明天当你想起的时候可能因为忘记了其中的一点什么然后不自觉地添补一些内容进去,于是明天的版本就和今天的版本不一样了,如此类推,当多年以后你再回想,那更是一个偏离事实的版本。所以,除非你一开始就做好了记录,且不进行胡思乱想,否则,那些所谓晚年的回忆录其实都只是有个大概,或者干脆生搬硬套出来的扯淡货。

关于我和《百年孤独》初次相遇的故事,2007年的日志已经写得很清楚,没必要强行回忆添油加醋了。(见2007-11-22 寻觅“孤独”

重读完《百年孤独》后没想到我的吐槽居然是如此的无力。仿佛我的心已经跟马孔多的那个家族那些人物一样消失殆尽了。从一开始的阳光明媚充满希望到最后的逐步进入衰亡,很让人揪心,但这种事你不能抗拒,这是自然规律。大概就是从这些作品里我得到如此一个理念吧“死亡不恐怖,恐怖的是你在乎的人都去了,剩你一个在世上挣扎”。

既然对文学作品吐槽的第六感在这小说上已经不起作用,我只能用理科生的逻辑思维试着去让我重新认识《百年孤独》了。

还会有另一个版本的《百年孤独》重读观后感的,但现在我还不知道如何下手,但我坚信,一定会有的!

2011-08
29

不堪回首但又必须回首

By xrspook @ 17:56:57 归类于: 烂日记

已经忘记了7年前是怎么看完《百年孤独》的了,但现在的重读让我很痛苦,非常痛苦。一开始只是胡闹荒唐,虽然有受伤,但没有死亡,一切都充满希望。但随着人物的增多,故事的繁复,一本几百页的小说仿佛包含了整个世界超过一百年的历史。看着一个个人物老去、死去,很不是滋味,但这就是生活!魔幻现实主义,加西亚·马尔克斯先生从来没有承认他的作品是这种风格,但无论你信不信,当你看完他最有名的小说作品,你一定会觉得这个词定义得很对。没有一个作品能比他的更现实同时又更扯淡了!而这都不来源于幻想和熟读百卷书后的瞎掰,而是一种沉淀。没经历过很多很多的人绝对写不出这等东西,而这正是我喜欢读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的原因。他不是让你明白大道理,不需要体会神马深刻含义,光是那些红果果的描述就足以让你动容了。

范晔的《百年孤独》一共360页,我已经看到第292页了,我的心在呐喊我不想马孔多消失,如果时间能停留在那个爸爸带着两个儿子去摸冰的那个下午,那该多好。

说起摸冰,还记得高考结束后,那没日没夜喝冰水看/翻译Yo soy Betty, la Fea以及EcoModa仅有英文剧情的时光。冰水世界一去不复返,从前家里的冰箱总放着我1-2瓶的冰水。

马孔多的人在他们的世界里转圈,历史一再轮回上演。

说到历史,今天我看到了这篇文章Anecdota de Dos Caras Jr niño

谁说摔角不残酷?如果那次过后Dos Caras真的不再起来了,那家庭可真不知怎么办了。都说摔角是假的,是安排好的,但意外仍随时会发生。是Canek亲自把噩耗告诉了年仅10岁的Alberto Rodriguez,当时他又哭又喊,发誓长大后要杀了Canek。哈,这不过是小孩的玩笑而已,但当时到底是愤怒多一点还是恐惧多一点呢?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了。掐指一算,Alberto Rodriguez是10岁,也就是说她妈妈肚子里应该已经怀了他的弟弟,如果爸爸真的不测,杯具啊~~~

当我们没有亲身经历到生离死别或者几近生离死别,我们是无所畏惧的。但如果经历过了,知道不容易了,却一定要战胜这更加的难。谁知道ADR现在显而易见的保护策略到底是源于他小时候见识到父辈们的残酷呢还是因为他亲身所经历的危险呢。事故不能避免,但起码,应该能控制住发生的概率吧。

小时候害怕黑暗,害怕黑暗里的未知物体,长大了,对黑暗无所畏惧了,但却有更多更多需要担惊受怕的东西。恐惧和我们真是对难兄难弟。

2011-08
18

既然有规则为啥还争斗

By xrspook @ 17:31:56 归类于: 烂日记

继续看范晔的《百年孤独》,那些神马战争部分都被我一目十行地扫读了。从前不喜欢,现在也不喜欢,但我貌似喜欢肉搏型的打斗,否则为啥我少年时喜欢看武侠小说,现在喜欢看摔角呢?搞不懂。或许,我不喜欢战争只是不喜欢其带出的政治罢了。

范晔版《百年孤独》(第一版第一次印刷)P75有这么一句话:

有一回,尼卡诺尔神甫带上棋盘和棋子来到树下邀请他[注]下西洋跳棋,他没有答应,理由是既然都同意遵守规则,他无法理解两个对手如何还能争斗。

[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如果有规矩,大家都严格遵守,为啥还要比赛,为啥还要战争为啥还要你死我活呢?

跟女性朋友们谈起摔角时,为了消除或者说减轻她们的危险、暴力印象,首先我肯定会告诉她们,这些过程和结果都是定好的。她们一律会这么回答“那为什么还要看呢?”哈哈,是不是有点异曲同工的味道呢。正如大家追港剧、台剧、韩剧、日剧、美剧、英剧等,那都是剧,为啥大家还会看得激动不已、内牛满面、废寝忘食、日夜颠倒呢?一个道理。

定下规则,是为了争斗更公平,但实际上根本没有百分百的公平。精心设计剧本是为了全程可控,因为那只是娱乐,最终目的只是消磨掉你的时间,从而让你心甘情愿地从口袋里掏出钱。

无剧本的竞技体育的最终目是什么呢?好了,竞技体育,无过程和结果安排,那么最终结果又是为了什么?为了赢?赢了以后呢?证明你很厉害?很厉害了呢?对我这个非常注重过程的人来说,结果实现了这又怎样呢?毕竟,睡了一觉后,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太阳还是从东边出来西边下去的,每天依旧是24小时,你很牛X,在某方面比你击败的所有人都牛X,但这又怎样,那只代表昨天,你终会被超越,必定会被打倒,毋庸置疑地。所以,此刻你牛X又真能怎样呢?

与其无休止地追逐不如设定合理目标实现满足。

我不想当拿破仑,也不可能当这么个伟人,我只想能经常地平凡快乐,仅此而已。

2011-08
17

笑着重新开始

By xrspook @ 17:32:19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我穿着灰色底猩红字的凡客“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开始重读7年前度过的《百年孤独》。

我从来不是一个做读书笔记的人,因为我一直觉得读书是很私密的事情,读书就是读书,不应该被干扰,忘记了是因为我们觉得不重要,如果我们的确在乎的话,过目不忘是情理之中。

信不信由你,我是一边笑一边读范晔的中文正版《百年孤独》的,我读得很慢,仿佛不是在读小说,而是在读技术性的书籍,对付实际工作、应对考试的那种,因为我知道结果,我早就被剧透了,很久很久以前就被剧透了,这是一个杯具结果,我不想那杯具如此快降临。

范晔是个好小伙,至今我都觉得作品翻译得很流畅(我只享受了30来页)。而且肯定,他是看西班牙语原文翻译的,而不是看英文版本。当然啦,他是北大毕业的西语系学生,而且在西班牙某孔子学院教书,这本花费1000万版权费的中文正版的出版商之所以找这位年轻的小伙而不是那些耳熟能详的老头翻译自有他们的道理。

我从来没有看书看这么慢的,也已经很多年不躺在床上看书而坐在椅子上看。(上班时间必须的坐着)

我在记录那些老长老长的名字,记录人物间的关系,记录一些重要事件。

好吧,请允许我用一个词来说明为神马说范晔的翻译为什么忠于原著,他是个好小伙。

我引用的是书本第二章里的一个词

西班牙语原版写的是Qué bárbaro(P13)

GREGORY RABASSA英语翻译版写的是“Lordy”(P28)

某中文盗版写的是“我的天”(P13)

范晔中文正版写的是“好家伙”(P23)

怎么看待这几个词呢,都是感叹词,都表示很震惊,光从感叹的角度考虑,相差无几。恕我英文不好,但如果我第一次看到的是英文我肯定会翻译成盗版里那个词,不过,如果我真的见识过西班牙语原版我会觉得范晔的更好。至于“bárbaro”这词到底神马意思,请看详细解释。我直觉吧,“bárbaro”和“barbarian”从形式上有点相似,不过,当然了,用作“Qué bárbaro”这词的时候引申为了“Tremendous, terrific, smashing”。

字斟句酌不是我的强项,抠这些翻译问题更不是我的本意,我不过想说明我们那个昂贵的中文正版有多棒而已。

支持正版,支持范晔翻译的《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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