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争取
我对自己的要求不低,所以如果真的是我有心去做某事的话,出来的结果通常都会让别人满意(能力以外的事除外)。这是对自己的鞭策,也是对别人的尊重。对自己的事无所谓,对别人的事更加是得过且过,这些日子真的如想象中那么好过吗?每天都被别人盯着你,在你背后所三道四难道那很好玩?!我觉得那完全就是偷鸡不成反亏本。今天一早我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条例中和个人及单位相关的内容进行了着重标识、把继续教育的费用(包括公选课、专业课和必修课)列了出来,然后把东西直接交到了单位最大的领导那里。那份资料顺带包括我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可笑的是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我们的规章制度里却完全没有体现出这个。做事的时候,规章制度上没有你也得去做,但说到费用需要单位支付的时候,他们总拿规章制度上没有那个条目来跟你说没门。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无论人还是物都必须与时俱进。从前我们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是东拼西凑抄别人的,完全就是不经大脑的复制粘贴再改改格式和序号。你抄我的,我抄他的,大家互抄,当然只会把历史的东西不体系不完全地延续下来,没有人会与时俱进地区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然后变通改进。有些权利我们其实是有的,但我们不知道我们有,单位也不知道那是他们的义务,最终导致条款归条款,是文书上的东西,但实际执行的时候是神马浮云。我庆幸的是我们最大的领导算是开明的了,数月前他找我谈话的时候我提起过这个,但后续我没去研究我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因为印象中那根本没有。上周五他路过看到我们在一楼贴薄膜的时候又提起了一下,刚好碰上我周六去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时候就发了一本制度汇编的书,书里列出了白纸黑字的个人权利和单位义务的条款我才终于知道了有这回事!迅雷不及掩耳地,今天我就把我所知道的完整地呈交给了大领导,我挺佩服自己的高效,但如果不是这样,难道我明知有这种事也任由自己的钱白白流走吗?!如果每个员工都像我这般工作,这个单位的状态绝对不会是现在这副模样。
昨天中午和妈去了迪卡侬以后下午去了我一直都很想去的Little India吃88元的双人团购印度餐。大概1个月前我已经有这个打算了,但打算归打算,一直没找到机会,昨天终于抓住了!妈问我要去哪里吃。我们昨天去的是夏滘的迪卡侬,我先在大众点评里看了一圈,附近没什么爱的,于是就提出去五羊新城的小印度,妈妈一口答应。唯一不确定的只是现在是广交会期间,天知道他们用不用团购券。因为很多商家都会临时取消,即便团购说明上没写。我跟我妈说,去到那里,跟服务员确定可以后再买团购,实际上在五羊新村站下公交车时我就已经开始买团购券了。公交站里那家餐馆只有几百米,但我也已经完成了。第一次吃印度菜,感觉这家的口味真经过改良,偏淡,如果是完全正宗的,我们估计会被辣死呛死。都很好,我都喜欢。最赞的我觉得是咖喱茄子和马铃薯。传说中的咖喱羊骨变成了咖喱鸡,我也懒得争辩了,反正那个鸡挺嫩的,我没意见,每一口都是肉没有骨头,很好!一开始的餐前脆饼脆薄得超神奇!黄油烤饼很好,但我觉得自己在家里用平底锅做的也不错。如果我有烘箱,我也能做出他们的效果!印度黄饭好神奇,印度的米比我们的长很多,长径比估计是我们的2倍。一顿吃完了,离开的时候才顺手拿走他们放在门口的餐单(给他们团购号,他们连餐牌都不拿来了),才知道为什么汤和饭都是黄色的,却不感觉有姜黄味。原来啊!人家用的是藏红花!!!这顿印度餐我挺满意的,淀粉很多,肉类不多,那些无肉不欢的估计会发愁了,但我和我妈都不是那种人,所以无所谓。吃的时候不觉得很饱,但因为饭和饼都是干的,所以喝水事后的饱腹感才慢慢发作…… 到晚上7点多,我和我妈都仍觉得能feel到那股咖喱味。印度菜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吃他们的烤饼和咖喱,至于有没有烤鸡有没有羊肉我无所谓,我不是冲着吃荤去的,所以他们给我烤饼和马铃薯咖喱我已经满足。要吃肉,应该去吃德国菜!
今天感觉睡不醒,要早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