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
20

人性扭曲

By xrspook @ 17:28:34 归类于: 烂日记

一定要按着她的意思去做!我妈就是这种人,会让你非常恼火。她的管理无处不到。甚至包括我该怎么弄我的被子。即便我把它弄成一坨大大这也是我的问题嘛,你偏要翻开来仔细查看,觉得不合你的意思就大发雷霆,做人真没必要这么折磨自己。我不把棉被的都固定在被套上,因为我都能保证棉被不会走样走得太厉害,我知道,所以我故意这么干,但她却觉得我这样是有违天意纯粹是懒的体现,一边骂我,一边自己重来。你觉得不满意你就别看就行了。

这还没完她一边弄还得一边挖苦你,说:“这么懒,难怪没人喜欢你。”我淡定地回答:“我才不需要他们喜欢。”她继续挖苦:“你一天对着电脑还不是想别人赞一下你么!”我火了:“你看都没看过,净在这瞎掰,我需要他们称赞我么?!”

我不知道吵架应该是怎样的,怎么挖对方的痛处短处,跟我妈比我的低俗简直弱爆了。其实,说白了,她一直都为我斩钉截铁不结婚的决定耿耿于怀,甚至可以说有点怀恨在心了。

多年以来,我妈称赞我的次数寥寥无几,显然我家用的不是激励方式的教育,而是强暴式的!你没有被称赞的时候,你只有被挨骂挨打的时候。你做对某件事是理所当然的,当你做错了做得不到位了,你就等死吧。在这种坏境下,你觉得我的进步需要称赞和激励?但不得不说,这种变态培养法的确让我有很高的自律性。我不得不活在你们的世界里,受你们的规管,但同时,我也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我只对我认为对的东西负责。还记得小学时我不知多少次白日梦我不是我爸我妈的孩子,我有多少次幻想自己能像动画片叮铛里那样跟别人交换身份。

童年一定是快活的么?无论是当时还在现在回想起来我都得来句“未必”。

从前我甚至连关门睡觉都不可以,因为我的房间根本就没有房门!毫无私隐可言。

在中国,孩子很悲情,被迫无奈的!我知道,我清楚,所以我不想再弄一个出来折磨自己,折磨TA。

2012-01
27

关于文艺关于respect关于摔角

By xrspook @ 23:45:38 归类于: 烂日记

关于文艺

昨晚,看完了[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我不是来演讲的》。开始看[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译者是孙家孟,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这个译者的书了,不知道是略萨的问题还是孙家孟的问题,《女郎》的人名让我抓头不已。

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我读小学四年级,看的是《笑傲江湖》,所以,金庸的武侠小说是我的启蒙老师,他老人家教会了我如何表达自己,如何酣畅淋漓。如果不是有金庸的武侠小说,真不知道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跳出被作文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怪圈。无招胜有招,这是真的!学校老师的确教了我很多如何去欣赏如何表达的文学手法,但我实际上却是从武侠小说里体会到应该怎么把所谓的手法和我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融合在一起输出。在小学四到六年级里我读了金庸14个长篇小说的起码5部,而且是最有名的那些。在书桌前光明正大地看,在午睡时偷偷看,甚至到洗手间蹲着大大的时候我也会把书带上。我看书并不快,至今我都做不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但我总是挤出一切可挤出的时间看,当然啦,我从来不会把书带到学校。

但最终奠定我阅读风格和做人路线的是高中、大学时期阅读的外国文学作品。那些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现实主义,大部分出于拉美作家之手。仿佛是destiny,我对现实主义、对拉美作家的东西就莫名地有好感,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看一个人喜欢什么书就可以八九不离十地知道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读书和写blog一样,都会毫无保留地暴露出人表层和深层的东西,可以说,分享自己的blog和分享自己阅读过的书跟裸奔毫无差别,那是心灵的裸奔。

关于respect

《我不是来演讲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南海出版公司,2012年第1版),在《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xrspook:这里说的阿根廷人指的是胡利奥·卡塔萨尔)1994年2月12日,墨西哥城,马尔克斯的演讲稿里,有这么一段话(P88)

偶像让人尊敬、让人崇拜、让人依恋,当然,也让人深深地妒忌。而科塔萨尔正式屈指可数的几个能唤醒所有这些情感的作家之一。此外,他还能唤醒另一种不太常见的情感:虔诚。也许,在不经意间,他成了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

尊敬、崇拜、依恋、虔诚!偶像哦~~~

我从来都试图不承认我有偶像,但直到几天前,和一位网友的聊天我才突然领悟到承认我有偶像没什么。我的确为他们痴狂过,马尔克斯说的4个境界在我非常respect的那些人里都轻易达到了。因为xrspook的心很小,每次只能容得下一个人,所以当xrspook转移兴趣的时候并不能说我抛弃了,我见异思迁了,我不过想进步而已。我的确为每一个偶像都尽心尽力过,即便是偶像本人知道曾有这么个粉TA也会非常认同我的转移重心。

偶像是要放在神级的地方的,永远的高高在上,我会试图努力地向上超越,但超越的对象不是TA,而是带着偶像给我的各种“武器”和“精神”KO掉我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敌人。

光模仿是没有好结果的,我要做的不是要复制出第二个我的偶像,我是要把我的偶像都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个别人为之惊叹的xrspook,成为其他人的偶像。你可以不崇拜我,你甚至可以不respect我,已经尽力的我也会一直感觉非常良好。

关于摔角

今天把U盘插在朋友家的电视里测试电视机USB播放功能,呵呵,里面居然有ADR的German Suplex专辑的部分,太厉害了!x264-rudos.mp4版本在41寸的电视里帅呆了!反而那些720p的效果相对而言更逊色。x264-rudos版本的视频在电视里的效果无论是颜色、画质都非常好,比朋友家那个珠江数码机顶盒播放的数字电视漂亮很多!!!!看来啊,如果往后还要聚会,我们别找大显示器的电脑了,也别找什么投影了,找个电视就好!

因为我的U盘里只有摔角,所以朋友就等于为了看电视的各种播放效果被迫看了。她先是看了大半场Hustle 2004年的比赛(Satoshi Kojima & Kaz Hayashi vs. El Solar & Dos Caras Jr.),然后看了WWE Smackdown 2012-01-13里面的Heath Slater vs. Justin Gabriel,她觉得美摔(后者)更痛一点,墨摔和日摔(前者)有非常明显的配合。我个人更喜欢前者,各种技术都非常到位——摔技、固定技、高飞、击打技,而后者,明显的只有美摔仿佛很痛的击打及鸡毛固定。对一个不看摔的人来说,后者更吸引,对摔迷来说,前者让我更震撼。

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假的东西你喜欢看呢?嘿,其实么,配合不一定就假,不痛不一定就不真实。摔角手可以装B,可以装得很痛,可以装着哇哇大叫,但在他们真的受伤真的痛了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装作若无其事,或者只不得已地露出身体语言而不会叫出来。看摔角不是因为我心理变态,我喜欢看他们受伤,要看他们真的很痛。一年365.25天,可能超过330天都在路上,有接近甚至超过200场的表演,请允许我用表演而不是比赛。如果每个动作都痛,每个动作都“很伤”,这跟印度苦行僧有啥区别?他们不是一帮喜欢自虐/被虐的人,他们只是一群通常光着膀子用各种配合博取我们惊叹/一笑的表演者。因为,摔角是sport entertainment。

回到原点,为啥我喜欢摔角?

我是看武侠小说入门的文艺少年,屁孩时我就开始迷恋招式了!摔角我能轻易地看到、学到、领会到各种招式,摔角招式就像化学式一样世界通行。而再看看其他的体育,如果你不是非常精通,你根本不可能掌握他们的招式,摔角门槛低,零基础,所以我可以一年间就从rookie变成world champion。多年来的梦想实现了!

不同时期的xrspook需要不同的偶像。我粉西班牙语,我粉摔角,这就意味着我不可不能不粉Alberto Del Rio。摔角让我有了respect的动力。respect让我从更多个方方面面认识摔角,那不是一种照单全收,那是一种拿来主义。你可以让我不吃饭,但你不能剥夺我的精神食粮!

喜欢摔角,那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喜欢摔角不等于我就不喜欢其它,我也喜欢看网球、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跳水、体操、柔道、X-GAME…… 不过我最喜欢摔角而已,虽然这项运动根本不由得我去模仿。

到此为止,xrspook又完成了一次心灵裸奔,喜欢看暴露的人应该满意了吧。

2012-01
21

负重的孩子

By xrspook @ 22:40:22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背了1罐5L的花生油,提了2箱5kg的东北米回家。这很变态,加起来都30斤了,但这真的变态么?我试过一次性把70斤+的样品从卸粮坑扛到检验室,那才是变态啊,好不好!那等于扛着一个比较轻的女的走上500m了。昨天,我的量只有当时的一半不到而已。我甚至都还没出汗就到家了。负重运动是个不错的方式,首先,那会加大心脏的负担,虽然说东西背在肩上,提在手上,但不知为啥用力的却是腹部。80%的路程那两箱东西我都不是靠提的,而是靠“揽”的,但无奈我的臂展太短,没办法做出double hook,没办法用一只手握住另外一只手的手腕,最多,我只能抓住手指而已,如果我能做double hook的话,箱子实际“半停靠”在两侧盆骨(说腰间赘肉或许更贴切),然后双臂固定,那会是个不错的铁三角。在下公交车后回家的路上,每一个和我迎面的路人都会盯着我看上好段时间。首先,因为我这个姿势实在别扭,第二,陌生人出于八卦都想知道这小妹抱着的是什么。

70+那次让我的腰痛了好长时间,但今天,我一点事都没有。所以,今天外婆问起我是不是很辛苦的时候我都不好意思回答“Sí”了,因为,那的确不辛苦,就只是数字上听上去有点吓人。

昨天晚上11点就睡觉,今天早上8点就怎么赖床也没办法继续了。起床后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开电脑,然后居然有这么一个念头在我脑子里闪过——是不是要Rosetta Stone呢?然后,我就去刷牙洗脸了,噢~~~ 今天是星期六,今天不是工作日。

我试过扛净重18公斤的磷化铝沿着螺旋梯子上30米高的浅圆仓顶,神迹啊,我是怎么做到的呢?不过那只是一次性而已。

我也试过背着IBM的老式手提登云台山,那纯粹是我自找的。

那些总量本算不了什么,但当垂直和水平距离增加的时候,灯芯都变成铁条了。

今年是年廿二八,习俗是“洗邋遢”。“28”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对数字对我来说就有了特殊的含义,特别当现在WWE周赛非常不济,到处是剧情,基本没有摔角可言的时候,28这对数字在刺激我!!!

今年没有年三十,所以明天过后就是龙年了,岁月不饶人……

2012-01
16

咖啡缘

By xrspook @ 17:15:26 归类于: 烂日记

我喜欢咖啡,但咖啡对我来说是个恶魔,我不会胃痛什么的,准确地说我根本不知道胃痛为何物,但咖啡会让我兴奋,超兴奋,心跳加速。虽然眼皮已经很重但却不想睡觉,躺在床上依旧感觉到心脏在砰砰直跳。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失眠这玩意才会来拜访我。昨晚神经质地凌晨近2点才睡觉,但今早6点起来的时候居然不困,真是奇迹。

咖啡,我大一才真正认识咖啡。基本上每天早上8点都有课,于是我基本每天早上都喝无糖无奶黑咖啡,为的就是提神。妈说她当年光咖啡还不行,要咖啡和茶混着喝。一个学期下来,别人说我的脸色变黄了,我足足用了一个学期去适应咖啡的味道。到底什么叫做好喝?就像屁孩时喝汽水一样,呛人的汽水为什么会好喝?

直到2011年末我才真的喝过非速溶的cappuccino和espresso。cappuccino是很漂亮,但我却更喜欢纯粹震撼的espresso。喝斋啡或许是折磨,但让我着迷的却是那种苦与酸。那种美妙的苦后甘!没有了苦,咖啡还是咖啡?没有了酸,咖啡就不活泼了,后味就不绵延了。不知道什么才算好咖啡,但我知道肯定不是那些寡淡寡淡的。

我喜欢斋啡,一定程度上那是一种自我折磨。

当攻克了咖啡以后,中药神马都成了浮云。咖啡是用来细细品尝的,中药是捏着鼻子灌下去的。近几年来我喝了很多中药,比过去10年的总和还要多,但我不再逃避,我不再反胃更不用说呕吐了。难道这就叫长大?酸甜苦辣被我被轻易地包容住,但如果问我最喜欢什么,我还真回答不上。这与其说是一种幸运不如说是一种悲催。没有不喜欢吃的,没有喜欢吃的……当有些东西来得太容易你就会渐渐失去兴趣。能不能说期待其实是一种很神奇的佐料呢?

最初,咖啡对我来说纯粹是一种“提神药物”,然后,咖啡成为了我的饮料,但现在我觉得咖啡对我来说是一种文化,一种交流的方式。并不是咖啡饮料本身让人着迷,而是因为一起喝咖啡的人分享各自的故事而让那变成无价。

有些东西教是教不会的,只有时间和阅历才会让你体味出来,让你为之倾倒。

2011-12
11

孤独没啥的

By xrspook @ 19:27:35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虽然太阳很好,但我哪都没去,窝在家里,因为过去一个月的消费实在太多,我应该躲藏上好段日子“储气”。

昨天不知为啥又谈到了什么我不结婚的恶果。妈说,当她和爸都死去后,我连一个聊天的人都没有,会很孤独,到时我连个家都没有。当时我没说什么,但你知道么,独生子女从来都是一个人的!小学时期我就住在学校对面,根本无所谓和其他同学一起回家,中学高中家和学校更是相隔十万八千里,在那些非上课的时间里我独处得实在太多太多了。到底是什么让我觉得一个人独处不是问题呢?就在单位我的室友搬走,宿舍剩我一个人后。好段时间我都没有习惯过来,冷冷清清的一个人面对4堵墙,半夜还得忍受老鼠在洗手间天花板的恐吓party……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反而享受其那种独处的乐趣。办公室经常只有我一个,做检验很多时候也是一个人在操作,除了吃饭和开会,我一整天都是一个人,so what?这没什么,因为我总能为自己找到乐子,无论你信不信,我的脑子闲下来的时候不多。我希望学这个,我希望学那个,我希望建立自己的风格。26岁让我越发觉得我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未知,需要学习。

心有所属,不怕孤独。

把时间交给所谓的另一半,建立所谓的家庭,为什么?大概是我很自私吧。为了所谓的另一半撕心裂肺?成为房奴?成为月光族?为孩子的奶粉、尿片、上学等N多东西发愁?显然那些东西没有一样是我觉得我非如此不可要为之付出的。爱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显然,我对这些麻烦事到此为止都没有一丁点的爱。就更不用说我会为了所谓的追求者而尝试滋生出爱了。

生命短暂,好好享受生活赐予我们一次又一次创造奇迹的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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