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冷了
一夜之间气温就下降了,昨天白天我还穿着一件速干的长袖。虽然有些时候会觉得冷,但是绝大多数时候还是会出汗的。当然,这也和我昨天做的事有关,因为昨天绝大多数时间我都跟我妈在走路。昨天感觉走的路比前天还要多一点,但实际出来的步数前天更多。2天都2万多步以后我发现如果要走路,而且我还很胖,穿着一条紧绷的裤子,我就应该挑一条比较靠谱的内裤。昨天我就穿了一条比较破烂且有窟窿的内裤。所以走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就觉得那个窟窿在磨我自己。虽然最后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非常恶劣的影响,但显然即便这样人也会觉得不爽。
对我来说,好像从来都没有一个适合穿着卫衣的时候。理论上,20℃左右的时候应该穿卫衣,但实际上,那个时候我还在穿短袖。当气温在15℃左右的时候,单穿一件短袖跟卫衣已经不足够,所以那个时候我会选择穿抓绒。自从认识了迪卡侬以后,我柜子里就逐渐囤积了大把大把的抓绒衣服。厚的薄的,有袖的没袖的,有帽子的没有帽子的,套头的对胸拉链的全部都有。所以几乎可以这么说,迪卡侬的抓绒衣服可以让我穿一个需要穿长袖的季节。我觉得当气温还在10℃以上的时候,抓绒就能解决问题,但如果低于10摄氏度的话。那些什么羽绒夹棉之类的就要出场了。理论上还有一个短袖套羽绒的节奏,但实际上通常但我不得不祭出羽绒的时候,通常已经到达了得穿羽绒加抓绒了。现在,在我的穿衣字典里,没有毛衣这种东西。抓绒从来都是在我穿一件短袖,或者里面穿一件速干长袖的时候穿着的,也正是因为我的这种穿着方式,所以抓绒能给我温暖,而且有柔软的感觉。当然我有也有一些摸上去不是很厚,但材质特殊,防风性很好的抓绒。这种抓绒你不能说那很软,又或者说,就表面来说的确很柔软,但是要折叠的话,还是得费一些力气。如果我没有穿衣过度的话,抓绒外面基本上不会形成什么温暖,当然如果外面又套了一件夹棉或羽绒,显然抓绒外面还是暖的。在广东这种地方,只要不出外顶着风。基本上抓绒已经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的问题。但我们还得考虑一个阴冷下雨的时节。那个时候比晴热大风更难对付。到那个时候,我就是里面穿抓绒,外面再套一件防风防雨的风衣之类的东西。之所以要这样穿。是因为如果我直接一件厚的羽绒夹棉之类的,洗衣服的时候很麻烦。相比于那些,洗一件薄薄的风衣还有一件甩干之后就很轻且很快干的抓绒简单很多。我已经不记得在我认识抓绒之前我是怎么过冬天的了。当然我也不会记得从前的毛衣我多久才会洗一次。因为在我印象之中,根本没有太多可替换的毛衣。
随着全球气温升高,衣柜里占最多地方的冬天衣服可穿的机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