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
29

妈妈,10K

By xrspook @ 13:18:44 归类于: 烂日记

曾经我开过那么个脑洞,能不能让妈参加327的李宁10K,当然不是跑,是走,2个小时走10K,她走得完吗?昨天回家之前我就屁颠屁颠地想了这件事半天。2小时完成10K,也就是1小时走完5K,配速1200就可以了,这等于是平时我跑步配速的2倍。从理论上说,是可以实现的,在我记忆之中,即便是我一开始快走的时候,哪怕是穿着劳保鞋走我也能走出1200以内的配速。穿上运动鞋以后,哪怕穿的是板鞋我也能快走出1000以内的配速了。所以10K,当时我大概需要走1小时40-50分钟,很努力、非常努力才能在1小时40分钟内完成。那是我的快走,我不觉得呼吸急促辛苦,就是一开始小腿会酸痛,后来就好了。一段路以后小腿酸痛会消失,但随之而来的是板鞋的磨脚,通常是脚踝。脚踝的痛被我挺过去以后就到脚掌起水泡。起水泡那问题在我最终用上毛巾厚袜子之前都会在我快走的时候一直存在。现在如果要我快走的话,估计我无论如何走不出1000以内的配速了,但应该可以走出1100以内的。10K计算,应该能在1小时50分钟内完成,外加李宁的10K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路程都要比10K长,长大概200-300米,所以能在2小时内走完,但时间估计用得七七八八。我妈能做到吗?又或者说她老人家愿意这么做吗?

从天气预报看来,这周的晴天以后整个三月都阴雨绵绵,所以我觉得327应该是个雨天,问题只是那雨下得大不大而已。我可以这么残忍地让近70岁的人淋雨2个小时?!

昨天回到家我很想问我妈要不要试一试去走完李宁10K,但话到嘴边我纠结了一天都没说出口,我感觉她第一句话就会狠狠地回绝:“不要!”从理论上说,她应该能挑战成功,但为什么要这么痛苦呢?我当初为什么要那么痛苦走那么长的距离呢?因为我感受到的不是痛苦而是觉得那样的挑战很好玩,那是我自愿的!但李宁10K这般搬出来不是我妈自愿的是有点我逼迫的成分。昨天早上我天没亮就打卡,然后天刚刚亮的时候就离开单位搭公交车回家,回到家还没到早上9点。先是做早餐,然后是煲汤,同时洗了被子蚊帐之类的,足足等到下午4点多我妈才说她整好了,可以出门刷街了。我们出门的时候大概下午4点半,从家里走到江海大道,然后绕入大塘沿聚德路走到新滘南路,向西,到广州大道转弯向北,转弯到新港路向东,转弯到赤岗路向南回家。总的来说就是兜了一个大圈子。我的老款小米手环显示走了6.5K,她的光感版小米手环显示走了4.2K。我觉得这段路大概是7K不到的样子,我们回到家是傍晚6点半。用了2个小时才走了7K不到!虽然一路上很多人很多车,尤其是从大塘出来新滘南路靠近海珠湖那一段,简直就好像在逛花街,人山人海。因为是城乡结合部,各种电动车小货车各种乱穿。因为是傍晚,所以新滘南路和广州大道都非常繁忙,这条路线让人各种的心情不畅。我觉得我走得很慢,踱步的节奏,步频慢、步距小。如果那是一条好路,我们可以快走全速前进,两小时内能多走4K吗???这约等于是要多走60%的路。我走在前面,我妈一直跟在我后面,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干,但她全程就是这么干的。昨天走完那2小时以后,我觉得让妈去参加李宁10K又渺茫了很多,对她来说最适合的是5K而不是10K!

野心神马,折腾自己那是自作自受,但如果影响到别人那就是不该了。

2015-12
15

超越

By xrspook @ 13:32:20 归类于: 烂日记

很牛叉的人不怕被超越,因为他们在成功路上被超越和超越别人见得实在太多,那是必然会发生的事,即便你试图阻止那还是会发生。要超越很牛叉的人怎么会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是真材实料,很牛叉的人自信得很呢,欢迎来挑战!一方面如果真的挑战成功了,很牛叉的人或许反而会很兴奋,“马勒戈壁,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牛叉没有尽头,只有你能不能在以为的顶峰继续找出新路继续攀登。另一方面,别把挑战很牛叉想得过于简单了,很牛叉之所以能成为很牛叉肯定是有道理的,挑战者试过就知道那有多艰难甚至是不可能了。处于底层的人根本没空去考虑被别人超越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只是在起点,路还长着呢,技术和经验都不成熟,被超越那是轻而易举的事,相比被超越的个数,领前很多的人多得多,关注的重点理所当然是以正确的方式稳步向前冲。不上不下的人最麻烦、相当的麻烦!他们没有足够多的底气和信心别人会挑战失败,有些时候,连他们自己都不信任自己,的确有那么一点料,但就只有那么仅仅的一点点,之前之后的都不清楚都不太懂。有些人甚至在略知一二以后就开始懒惰停步不前,想靠着老本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些人靠的不是自身本事让别人无法超越,而是羡慕嫉妒恨的同时使出浑身解数把有可能超越TA的人扼杀在萌芽阶段,恶心死了!

人生可以做很多选择,有些是你自己说了算的,比如说找老婆或老公,但有些你不喜欢也没办法,比如说你的爸妈。儒家的做法可能是用善意回报对你好的,那些阴谋陷害你的人应该不予理会、记在帐上放一边。但你不理会别人别人就不会继续伤害你吗!我更喜欢选择大战一场,才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儒家思想统治中国这么多年,不是说那不好,但当人连最基本的仁义道德都没有的时候,真TMD就该用铁的手段来规范整治。我不会主动跟你干架,但你也不能老是欺负我啊,河水不犯井水的话我不会跟任何人产生任何冲突仇怨,但我能管住自己不惹事,别人可不一定都那么规矩啊啊啊。

昨天收到了《食品工业科技》快递过来的2015年23期的样刊,里面有完整的杂志一本,3份有封面封底有目录有我文章的东西(因为作者一共4人)。拆包裹的时候我简直惊呆了!还有这种模式,他们真的是用心良苦啊啊啊~~~ 直接给每个第一作者寄两本杂志更简单,虽然他们现在这样的模式更省钱。但首先,他们要把每篇论文都单独翻出来,很多时候不是连页的,参考文献会根据排版要求分布在正文外的其它页面。其次,他们要核定清楚论文有多少个作者,就需要打印和收集“作者数-1”那么多份的资料。很闲很蛋痛有木有?!我彻底服了!2014年《食品工业科技》(半月刊,每年共24期)每册25元,2015年升价为30元。我把他们的官方网站翻了个遍,终于找到了该怎么订阅。但那个资料里只说到了订全年的免邮费,那么零星买几本呢?于是我还是得打个电话去问问。对方说买一本可以优惠10元,买4本的话邮费是20元,也就是合计140元。每册基本400页的杂志4本只收20元的运费我赶紧就去给钱了。那本书我没称过,但估计一本有1公斤重,合计4公斤的东西,我那个去,邮费20元无法保住好吗!换个思维,4公斤的科技书,才140元!那都1600页了!!!一本外国进口的专业跑步书400多页不到半斤就已经要100多元了好吗!更不用说计算机类的图书140元大概只能买2-3本,最多3公斤封顶。之前我考虑过直接就把地址写到我的同学和老师那里,但鉴于那么重的东西邮费可能比书本身的定价还贵所以我还是人肉送去好了。

我总觉得每年的12月都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2015-07
31

新尝试

By xrspook @ 13:24:56 归类于: 烂日记

前天下午汗湿的Vibram Bikila五指鞋昨天一直放在能吹到空调和晒到太阳的窗边,但到现在还没干。同期被搞残的身体到今天起床的时候还是觉得到处酸。不作死就不会死!下次再那么整,我是不是要把空调开大一点呢?还是说,我不能再懒得洗毛巾了,我应该带上一条,而且是不小的在身边?又或者,我得把非常能吸汗的中裤或者长裤穿上←_←神经病!这种破事我还是会继续做的,因为我坚信的是只要我做多了,所有东西都可以被克服过来。新的挑战是刺激好玩且一定风险的,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超乎你想象。如果一切都在掌控之内,那有什么好玩。有些可控,有些未知,那才是我最爱的,虽然呢,绝大多数时候我都在千篇一律地做类似的事,别人觉得这人实在是无聊死了。

他们无法理解这人怎么就老是在傍晚下班后只穿个运动bra和紧身裤跑步,而且还永远都是那一套,虽然鞋子几乎每天都不同。他们无法理解这人怎么就老是做同样的工作好像不怎么觉得闷,那工作还是一个人的,连交流的空间都没有。他们无法理解这人怎么明明是个female但却完全不像个female,30岁的人了不谈恋爱,更加别说结婚生孩子。他们无法理解这人怎么人人都学车了,她还是不去。他们无法理解这人为什么人人都买车买房买股票搞理财,这人却完全不沾。无法理解,无法理解,无法理解,嘿嘿嘿,xrspook是xrspook,如果你们理解,那当然最好,但如果你们不试图去理解,it’s fine。因为我就是我,根本没必要给你们解释些什么。我觉得我已经是个记叙文了,为什么还要硬给记叙文来个说明书,这不是太搞笑了吗?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这太难判定,需要考虑的很多。不要老把自己觉得的好强加在别人身上。自虐是可以的,往好的一方面或坏的一方面整都没有问题,只要保证遭罪的只是你自己不会影响到别人就OK。

近期我打算尝试做两件事:一、吃槟榔。这种东西在广州很好找,几乎每个士多小店都有,至于超市有没有我不知道,因为我就从未找过。有人说那玩意很难吃,有人说那东西会吃上瘾,我妈妈好就挺抗拒别人吃那个东西,她好像说过潮汕那边的人喜欢吃。无它,我只是想尝尝,就像多年以前我尝试吃榴莲和大学的时候尝试喝红星二锅头一样,觉得好玩。槟榔是可以吃的,但抽烟和毒品那是绝对不能碰。二、穿人字拖。好吧,都30岁的人了,而且一直都生活在热带亚热带地区,我说我从来就没穿过人字拖你信吗?就像吃槟榔一样,我还真没试过!记得大学的某室友她的拖鞋除了是冬天穿的那种毛茸茸保温的其余一律是人字拖,其中的原因我不记得了,好像是她觉得那个穿着舒服?我是那种夏天都喜欢/习惯穿厚袜子和户外鞋的人,我不敢想象自己穿着个人字拖逛街是一道神马风景。北方的人觉得南方的人都会游泳,南方的人觉得北方的人都会爬树,但是呢,谁说那一定是理所当然的呢?我就是没吃过槟榔也没穿过人字拖怎么着。为什么我会突发奇想要干这种事呢?OF COURSE因为AK啊!为什么人家做得那么自然的事我不能HAVE A TRY呢?!同样我想尝尝的还有姜黄的味道,上周六已经在家乐福的国内国外调料区看了个遍,我知道如果真的要买我要买哪个了!姜黄的味道很难顶吗?对我来说几乎没什么食物是可以得让我放到口里再吐出来的,前提当然那个是安全无害的东西。生姜、南姜、姜黄,都是姜,都是调料的一种,有何区别?国内的调味粉里用的是生姜,泰国调料用的是南姜,印度调料用的是姜黄(有的进口调料中文标签写的是黄姜,但看看英文turmeric就知道,就是那么回事)。亚洲的很多国家,调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但对我来说,如果是我自己煮,我肯定会先烧白开水,然后什么都往里面放,什么调料都不加,吃我做的东西任何人都会崩溃死 XDDD

理论上说,我的双DVD+CD一区版《地球上的星星》在美国亚马逊的物流上飘泊一个月后今天该到家了,真的可以做到吗?

2015-07
12

深度

By xrspook @ 23:24:03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看了3部电影,一部比一部长。

上午看1989年的《灰飞烟灭》(Raakh),下午看2008年的《老鼠与猫》(Jaane Tu Ya Jaane Na),晚上看1990年的《讲心不讲金》(Dil)。第一部灰暗,第二部阳光,第三部让你又哭又笑。显然,第三部才是印度传统电影的作风!第一部电影无论主题还是表达方式都比较小众,第二部因为和其余两部的出品时间有非常大的差距,走的是青春爽朗路线,第三部那些什么家庭恩怨啊,曲折跌宕啊都非常的大路平常,但最让我觉得被震撼到的是男主角某次说赢了某人后要亲女主角,但实际上他没有,因为他知道那么做对女主角来说有多么的难堪,第二次是女主角报复诬蔑男主角要强奸他,男主角半夜把女主角从床上抱走然后用貌似恐怖片的方式告诉女主角她轻易说出的那句“强奸”实际上分量有多重,对被诬蔑的人伤害有多深。在一部爱得要生要死的大路货里居然会插入这种君子细节,而且不是一次,而是两次,一次比一次深刻,实在让我被触动了。心可以花,行为可以不羁甚至可以说是流氓,但剧本编写和演员表达让AK绝对的能获取亿万异性的心,他的角色真的设置得相当微妙!相比之下,我努力地想了半天都没有想到女主角有能与之相匹敌的细节。某人给AK写的传记里某个导演的曾经说到,他要做的印度电影是要在观众心目中留下些什么。我觉得,光是一句好看根本就是敷衍了事,完全解决不了问题。多年以后,如果说一部电影被记住的话肯定是某个片段情节让人刻骨铭心,如果说起《铁达尼号》肯定大家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画面和对白一定是男女主角在船头卿卿我我并说的那句“you jump I jump”。如果用电影的某个情节能不能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来评判好坏的话,《讲心不讲金》赢了!不过我记住的不是那些年轻男女欢聚离合,双方的父亲怎么勾心斗角,而是那些关于做人的品德。

下午的《老鼠与猫》我不是一口气看完的,先看了30分钟,然后睡觉,睡醒了继续。我做梦了,毫无疑问地梦见了年轻的AK在表演,我确信那是某部电影,语言当然不是印地语,是啥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好像不记得有没某个美女,但故事情节是有关什么爱国大事的,好像是什么不理会家庭的反对要为国家荣誉做点什么?那个不是现在的AK,是从前很嫩很嫩的小AK,大概是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样子。为什么我这么确定?当时的AK身材比较匀称修长,现在的AK直接往筋肉人方向发展,。无论是8岁的小小AK,还是20几岁的小AK,又或者是40多岁的AK,他的样貌特征还是一个样,某些表情简直就好像定格从未变过,所以不能从样貌轻易区分开来。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梦?只能说我的潜意识终于为这个影人定位了(不能说演员,因为他也是歌手导演制片之类)。AK的角色如果你发现一致的,他就输了,实际上,我看了超过20部他的片子,居然没发现任何一致的套路。他的确对角色很挑,即便是类似的角色他也用心让一个有别于另外一个,服装行头是一点,语言表达肢体表达面部表情身材等是另外一点。所以,你要从角色表观来试图为AK定位分类你就得哭了!之前我试过这么干,但当我看他的电影看得越来越多后我明白到那有多傻逼。

Shah Rukh had built his reputation with repeated box-office successes. Yet Aamir had more variety in the characters that he had played, while delivering commercial success too. The media inevitably positioned them against each other as the ‘star’ versus ‘actor’.

I’ll Do It My Way The Incredible Journey Of Aamir Khan by Christina Daniels,P101

上面那段话之前,我没有意识到巨星和演员的区别,但昨天看到以后,我顿悟了!在我遇到AK这个神人之前,我所知道的所有演员都被有意无意地定位了,他们因为某个角色而走红,从此以后他们就永远被当作是某个角色,会故意让他重复地演差不多的角色,或者是他们就从未试图转变。AK属于那种他主观上不断地寻求改变突破,客观上因为他的成功他的电影的票房有保证他再怎么转型都能被观众接受并喜欢,所以他真心让我诚服配得上“actor”这个称呼!对比其他人来说,他们不过是“star”而已。正是因为AK的这个显著特征,就确立了他必定是那种时间越长越有深度的演员,就像好酒一样。他是单从一部电影你能发现其中的闪光,但可能那些闪光不如某些人耀眼,但如果把他的作品都集在一起,他所创造的银河可以这么说,前无古人!

从角色上说,AK毫无套路可言,演青春天真小白脸他有好几个模式,演小混混不同的特色更多,更加不用说如果让他演什么年轻爸爸,孤僻画家,聪明绝顶的学生,热血青年,孪生杂技兄弟他有多么可发挥的空间了。对他来说,从前的角色差异他主要通过服装行头和细腻的各种表达实现,但现在,可能是自从《未知死亡》以后他发现体格也是个相当有挑战性的项目,让自己变壮变瘦变胖,比凌晨4点起床,8天不洗脸又或者留1年的长发更考验人!毕竟之前曾经做到的那些不可思议只是短时的,只是多了或少了点东西,但要实现体格的改变需要用心的是全方位,饮食运动作息还有更重要的——坚持。实现体格上明显的变化每次必须持续3个月以上。没有多少人耗得起这个,因为AK一年只出1-2部作品,而且他的资历和地位已经在那里,不可撼动,所以他才有时间能讲这个价。在快节奏的现在,什么都讲求神马“极速”,AK则继续在用他的慢工来打造他喜欢的东西,我确信,这个过程是痛并快乐着的,他自己乐在其中,因为不热爱的东西坚持不了。

我呢,敞开心扉继续用心去看AK的电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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