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
15

自爆吧,裸奔吧

By xrspook @ 17:06:22 归类于: 烂日记

Facebook的相册成了我的垃圾站,今天我不遗余力地往上面扔垃圾。但Facebook始终不是专业相册,虽然有无限的空间,但图片上去了有些会被压缩成惨不忍睹……

我不单向Facebook扔了垃圾,我也向YouTube扔了3个1个月前我就已经录制好的视频。和Facebook的上传速度比起来,YouTube太悲催了~~~ 足足花了约3个半小时才把600多MB的东西上传到上面。如果不存在墙这玩意,多幸福!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要发这些神经。xrspook需要偶尔爆发一下的,通常低调偶尔高调。我到底为什么要向网络“扔垃圾”,简单来说“去裸奔”呢?地球人才知道了,摊手。这个人的脑子不太正常,又或者说这个人有时会过于开放。

昨天在宜家买了一套玩具,是个小工具箱,里面有钉子、锤子、螺丝刀什么的,都是塑料,给18个月以上小孩玩的。我当然不是买个自己,是买给我表哥的儿子,今天妈就送到他家了。今天中午,我妈打电话过来说那玩意送给屁孩了,那小子爱不释手,然后他爷爷也就是我姨丈礼尚往来也送我一个套工具,我送给小盆友的是玩具,他送给我的是真家伙,盒子的大小和那套玩具差不多。哈哈哈,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喜感的东西吗?!小孩收到了该属于他的玩具,而大人则意外得到了我喜欢折腾的工具。虽然我从未想过一个单向的赠与会变成双向的收获,这太美好了。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我爸是恶魔,他一定会把“我的工具”弄得半身不遂,所以,我一再叮嘱我妈一定要把那东西帮我藏起来,远离我爸的视线。

将心比心很重要。

是不是我喜欢看别人自爆所以我也不介意先“裸奔”呢?

除了赤裸裸的技术,神马卖萌、艺术等我一窍不通,或者说水平奇低。

后天才去旅游,但我现在已经不淡定了~~~

2012-08
17

腼腆地过塑去

By xrspook @ 23:06:47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没啥暴惊喜的,但惊喜依旧有。比如说,Alberto Del Rio的弟弟Memo Montenegro在facebook居然把评论者的评论都like一个。

以为这周要加班了,但居然不用,比平时大概晚了1个小时回家,回家之前当然要把昨天收到的ADR签名照先拿去过塑,一走进照相馆我就把大书包往椅子上一放,店员默认我要充值了,因为原来我刚好停留的位置上方就是羊城通的充值系统。“不,我是过塑的。”好亲切的粤语!神马地方都在普通话,回到广州,回到家附近,即便只是在一个普通的照相馆,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过塑操作,我都能感受到亲切。店员拿出过塑的套子来比划一下,宽度足够,但长的话貌似刚刚好多一点,我多嘴问要不要用大一点的套子,显然经验丰富的她把我不专业的问题忽略了。等待,等待,等待,等待加热的机子预热。这种年代,照相的人都少,证件照除外,就更加不用说过塑的了。我拿了一个穿得很少,几近全裸的男人的签名照过塑,她会是神马感觉呢?不知道,我一直没看她,不敢看。所以,回来以后我才仔细看,才发现有个地方有点皱了,于是现在拿出了牛津高阶压平去。过塑后签名不同角度会显金色也看不出来了。黑暗圣斗士果然只是黑暗圣斗士哈。

811的那个晚上,Single丢失了我花费了最长时间制作的黑VIVA ALBERTO标语(一共4个,绿白红、黄、红、黑)。于是今天,我着手重做一个。材料上周日回家时我已经备好了,就是打算这周做的,但一直没动手。今天早上出奇的有空,所以就干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刻东西多了,手感有了,控制折子刀的技术越来越高。今天一开始是用活动铅笔的,但那玩意容易短,所以换成了经典中华牌铅笔,手边没有削笔刀,于是折子刀上。效果还可以哦!还记得小时候用削笔刀经常笔没有削尖,却断N次,所以,笔不是写没的,是被削没的。为啥我要铅笔?在黑色卡纸上留痕迹神马颜色中性笔都没有存在感啊,最有存在感的只有铅笔。第三次在黑色卡纸上涂纺织纤维颜料,同样的让人沮丧。我到底要肿么才能做好呢?!无解。今天貌似发现了一点点窍门,首先要涂上一层薄的,然后按照一个纹路去涂,接着在第一个纹路的垂直方向再涂,反复2、3次,会好一点。但均匀神马,那简直是奢望。涂这种东西,可远观不可近看!今天中午加班做检验,下午开什么清正廉洁的动员会,所以今天就只是用铅笔画好了全部轮廓,用黄色涂了ALBERTO这7个字母而已,下周继续努力。

上海回来,感觉自己轻了,不算很多,大概1公斤。这是吃饭、喝水、睡眠神经病的原因。直到今天早上醒来,我终于确信我的睡眠已经补偿回来了。至于吃饭喝水,只要是正常上班就会非常正常。但我真不希望我那1公斤长回去啊!去一次上海,掉1公斤,一年多去几回也无妨。下次嘛,能有神马出差是去上海的吗?哈哈。我对上海的第一感觉不错。

今天上午无聊,主动向坐在我办公室的新来的同志暴露了自己。写blog就是在裸奔,这是斌斌说的。我不介意裸奔,但我介意身边的人用神经质的眼光看待我,让专业人士觉得我不专业。我会神经质,经常性习惯性神经质,但前提是我必须我把应该专业搞好的东西搞得妥妥的。那么,我才可以安心地去神经质/花痴。

今天要开CorelDraw重新设计个玩意送石头,但却发现CD开不了,急死,已经用流氓雷重新下载了安装程序,但在卸载之前我还是先用修复功能,居然好了!谢天谢地。用X5保存的东西我用绿色版的其它版本开不了的啊,所以我只能继续X5。石头的东西,最快可以下周动工,但下周有PPV,有3小时RAW,压力不是一般大,除非,上班时间我又能狗屎运的很闲,哪怕只有一个上午/下午。但现在这个情况,我半点不敢期望会很闲。

今天算做回一个普通人了。

2012-01
27

关于文艺关于respect关于摔角

By xrspook @ 23:45:38 归类于: 烂日记

关于文艺

昨晚,看完了[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我不是来演讲的》。开始看[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译者是孙家孟,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这个译者的书了,不知道是略萨的问题还是孙家孟的问题,《女郎》的人名让我抓头不已。

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我读小学四年级,看的是《笑傲江湖》,所以,金庸的武侠小说是我的启蒙老师,他老人家教会了我如何表达自己,如何酣畅淋漓。如果不是有金庸的武侠小说,真不知道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跳出被作文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怪圈。无招胜有招,这是真的!学校老师的确教了我很多如何去欣赏如何表达的文学手法,但我实际上却是从武侠小说里体会到应该怎么把所谓的手法和我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融合在一起输出。在小学四到六年级里我读了金庸14个长篇小说的起码5部,而且是最有名的那些。在书桌前光明正大地看,在午睡时偷偷看,甚至到洗手间蹲着大大的时候我也会把书带上。我看书并不快,至今我都做不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但我总是挤出一切可挤出的时间看,当然啦,我从来不会把书带到学校。

但最终奠定我阅读风格和做人路线的是高中、大学时期阅读的外国文学作品。那些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现实主义,大部分出于拉美作家之手。仿佛是destiny,我对现实主义、对拉美作家的东西就莫名地有好感,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看一个人喜欢什么书就可以八九不离十地知道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读书和写blog一样,都会毫无保留地暴露出人表层和深层的东西,可以说,分享自己的blog和分享自己阅读过的书跟裸奔毫无差别,那是心灵的裸奔。

关于respect

《我不是来演讲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南海出版公司,2012年第1版),在《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xrspook:这里说的阿根廷人指的是胡利奥·卡塔萨尔)1994年2月12日,墨西哥城,马尔克斯的演讲稿里,有这么一段话(P88)

偶像让人尊敬、让人崇拜、让人依恋,当然,也让人深深地妒忌。而科塔萨尔正式屈指可数的几个能唤醒所有这些情感的作家之一。此外,他还能唤醒另一种不太常见的情感:虔诚。也许,在不经意间,他成了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

尊敬、崇拜、依恋、虔诚!偶像哦~~~

我从来都试图不承认我有偶像,但直到几天前,和一位网友的聊天我才突然领悟到承认我有偶像没什么。我的确为他们痴狂过,马尔克斯说的4个境界在我非常respect的那些人里都轻易达到了。因为xrspook的心很小,每次只能容得下一个人,所以当xrspook转移兴趣的时候并不能说我抛弃了,我见异思迁了,我不过想进步而已。我的确为每一个偶像都尽心尽力过,即便是偶像本人知道曾有这么个粉TA也会非常认同我的转移重心。

偶像是要放在神级的地方的,永远的高高在上,我会试图努力地向上超越,但超越的对象不是TA,而是带着偶像给我的各种“武器”和“精神”KO掉我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敌人。

光模仿是没有好结果的,我要做的不是要复制出第二个我的偶像,我是要把我的偶像都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个别人为之惊叹的xrspook,成为其他人的偶像。你可以不崇拜我,你甚至可以不respect我,已经尽力的我也会一直感觉非常良好。

关于摔角

今天把U盘插在朋友家的电视里测试电视机USB播放功能,呵呵,里面居然有ADR的German Suplex专辑的部分,太厉害了!x264-rudos.mp4版本在41寸的电视里帅呆了!反而那些720p的效果相对而言更逊色。x264-rudos版本的视频在电视里的效果无论是颜色、画质都非常好,比朋友家那个珠江数码机顶盒播放的数字电视漂亮很多!!!!看来啊,如果往后还要聚会,我们别找大显示器的电脑了,也别找什么投影了,找个电视就好!

因为我的U盘里只有摔角,所以朋友就等于为了看电视的各种播放效果被迫看了。她先是看了大半场Hustle 2004年的比赛(Satoshi Kojima & Kaz Hayashi vs. El Solar & Dos Caras Jr.),然后看了WWE Smackdown 2012-01-13里面的Heath Slater vs. Justin Gabriel,她觉得美摔(后者)更痛一点,墨摔和日摔(前者)有非常明显的配合。我个人更喜欢前者,各种技术都非常到位——摔技、固定技、高飞、击打技,而后者,明显的只有美摔仿佛很痛的击打及鸡毛固定。对一个不看摔的人来说,后者更吸引,对摔迷来说,前者让我更震撼。

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假的东西你喜欢看呢?嘿,其实么,配合不一定就假,不痛不一定就不真实。摔角手可以装B,可以装得很痛,可以装着哇哇大叫,但在他们真的受伤真的痛了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装作若无其事,或者只不得已地露出身体语言而不会叫出来。看摔角不是因为我心理变态,我喜欢看他们受伤,要看他们真的很痛。一年365.25天,可能超过330天都在路上,有接近甚至超过200场的表演,请允许我用表演而不是比赛。如果每个动作都痛,每个动作都“很伤”,这跟印度苦行僧有啥区别?他们不是一帮喜欢自虐/被虐的人,他们只是一群通常光着膀子用各种配合博取我们惊叹/一笑的表演者。因为,摔角是sport entertainment。

回到原点,为啥我喜欢摔角?

我是看武侠小说入门的文艺少年,屁孩时我就开始迷恋招式了!摔角我能轻易地看到、学到、领会到各种招式,摔角招式就像化学式一样世界通行。而再看看其他的体育,如果你不是非常精通,你根本不可能掌握他们的招式,摔角门槛低,零基础,所以我可以一年间就从rookie变成world champion。多年来的梦想实现了!

不同时期的xrspook需要不同的偶像。我粉西班牙语,我粉摔角,这就意味着我不可不能不粉Alberto Del Rio。摔角让我有了respect的动力。respect让我从更多个方方面面认识摔角,那不是一种照单全收,那是一种拿来主义。你可以让我不吃饭,但你不能剥夺我的精神食粮!

喜欢摔角,那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喜欢摔角不等于我就不喜欢其它,我也喜欢看网球、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跳水、体操、柔道、X-GAME…… 不过我最喜欢摔角而已,虽然这项运动根本不由得我去模仿。

到此为止,xrspook又完成了一次心灵裸奔,喜欢看暴露的人应该满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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