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事
有些东西是我不想去想的,因为我根本不想那东西发生,但是我又明白到这必定会发生。比如我可以规划好该怎么去办父母去世后的手续。首先要把身份证注销掉吗?又或者说实际上当殡仪馆把人收走了以后,身份证即便你不注销也会自动失效?我要马上去银行把所有钱都拿出来吗?但如果我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个银行有多少存款呢?我也不知道每个银行的密码是多少?最要命的是有些存折还跟家里的某些扣费是关联的。也就是我要把那些关联的东西全部都改过来。但问题是我不是户主,我不是户口本上那个户主,我的名字也不在房产证上,虽然我是继承人。这一切该怎么办呢?遗产继承人需要在房产证上改名字吗?把那些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等的扣费关联转到我的账号上需要什么手续吗?失去了直系亲属,本来已经是一件不好过的事,接踵而来还有这么一大堆事情需要办理。
这两天看到一个消息说有妻子去办理丈夫的户口注销,因为丈夫去世了,但是看着工作人员要更换本子,丈夫永远都不会再出现在户口本上的时候,她的眼泪根本停不下来。当一家三口的户口本从三个人变成一个人的时候,我的眼泪会不会已经用完了,没有余额了呢。
大概也是前两天,我妈突然跟我说,我的表姐说既然我跟她都不结婚,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俩就一起住。这个做法其实挺让我感到惊恐的。我们可以一起住在某个老人院,但是如果是两个人住在同一个房子里,而且是居家的那种,我觉得这太难了,我宁愿去去住老人院,我宁愿面对的是陌生人。为什么会有这种选择呢?因为光是要应付一日三餐我就觉得很烦,还有就是一起住就得一起吃,但是谁煮呢?谁洗碗呢?谁搞卫生呢?这些都是问题。在我可以可以预知的范围之内,为什么我就没有想到过两个人一起处的好处呢?跟亲戚住在一起,有些东西你还得判断到底该不该说?到底要不要麻烦人家?但是如果面对的是陌生人,就只需要判断我是不是必须得找人。如果必须得找,给钱就好了。
很早以前我就已经申请了器官捐赠。前段时间我要把之前签署了寄万捐赠取消了,然后改了个地方签,同时把三个选项都勾上。至于那三个选项到底是什么,其中一个我已经不记得了,余下的是器官捐赠和遗体捐赠。相对而言,我自己的了结对我自己来说是比较容易的事。我去世以后,我的遗产应该留给谁呢?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做这个处理,不做这个声明,会不会那些钱就会一直冻结在那里呢?如果我走在我爸妈之前,对我来说是舒服的,但是对他俩来说,这实在太残忍了。所以残忍这种事是一定会发生的,只是发生在我身上还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而已。
什么安享晚年、什么儿孙满堂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事。我生在一个热热闹闹的大家庭里,但现在那里的灯火、那里的烟火气已经渐渐熄灭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