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
6

总算OK了

By xrspook @ 21:05:10 归类于: 烂日记

现在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困了,但必须开始写blog了,因为之后不会有时间,之前也没什么机会。如果要等到今晚回家再写就真心会太晚了,估计今晚回到家就已经9点过后,洗洗后就该睡了。每年的拜山活动都会这般累人,其实没干什么,但感觉就是累,是心理上累?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签下器官捐赠和遗体捐赠,那么后人就不需要为了曾经有个xrspook留下来的东西而烦恼了。人生在世的时候不去珍惜爱护,死后做什么都是心理安慰。

也不能说今天真的很忙,因为远没有我计划中的忙。本打算今早要先跑个13K的,但起床后发现大姨妈驾到,好吧,我终于迎来跑休日了!!!!!!没记错的话三个月是307开始,到今天为止30天,算挺准时了,但基础体温完全就是出于莫名其妙失控的状态,一直没有高温期居然也可以正常大姨妈???昨天早上醒来后测静心率,居然只有51!这估计是我见到过自己最低的心率。身体已经随着温度和湿度的升高而渐渐转型适应了,我觉得,相比于冬天,夏天的心率是偏低的,尤其是觉得心静自然凉的时候。人是恒温动物,无论什么环境人的体温都是恒定在37℃左右,但我觉得从感觉上来说,从心率数据上来说,夏天人体需要制造的热量没有冬天多,所以夏天心跳可以慢一点,但这是在人不是热得大汗淋漓的情况下,那个时候,心跳会快很多,为了可以多排汗努力降温。跑步让我重新让自体调节强大起来,主要表现为冬天耐寒,夏天耐热。小的时候觉得外婆很厉害,在我小屁孩的心目中她是绝妙型冬暖夏凉典范!因为有了空调这种玩意,冷暖均可调控,所以人的自体调节能力就退化变弱了。穿衣服脱衣服应该按照感觉而不是只是相信那个所谓天气预报的不是吗?!当然,这种感觉只是对青壮年而言,小孩还不能确切表达,老人家感觉已经退化。

今天买了个漂流包,也买了和我在医院开一样的琥珀酸亚铁片。上午接到可能是顺丰的电话,因为他说那个邮件是需要给钱的,《粮油加工》就是用顺丰快递,而且那个是到付的,所以我觉得那个是顺丰。下午也来了个电话,是什么?EMS?Nike的衣服这么快?昨天才发货,今天早上还没有查到订单信息。亚铁片是在北京的店买的,理论上没有那么快就到。难道是漂流包?漂流包的发货地据说是东莞,尼玛太牛逼!上午9点多下单,下午16点就送到?!收件和派件速度太惊人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又或者说下午的是邮局的挂号信?但邮局的挂号信应该不会说自己是快递的吧。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各种快递的邮件都在路上,我根本就不知道谁是谁。

还有一个半小时就去外面吃晚饭。

2015-03
26

怎么可以随便

By xrspook @ 12:50:54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想给导师写个电子邮件,但昨晚很忙,先是看完2小时的电影然后开始橡皮章,橡皮章做好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了,我心里很明白,这封电子邮件没有半小时以上是绝对搞不定的,所以我没去写而是直接去睡觉了。没睡着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那个,但睡醒了以后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昨晚想了很多很多,需要陈述的观点和略铺开的曾经往事原来都并非非如此不可的重要。我已经不想解释了,解释等于掩饰,多无聊。要改变别人的第一印象光用解释根本不顶事,时间会证明一切,实际行动会证明一切。自我懂事以来,事情做出来我都不是为了闹着玩的,随便糊弄不是我的作风。也不是说我不会那么干,但在我觉得很重要,我非常珍视的东西上,我绝对不会随便了事,不竭尽全力做到最好,甚至不做到超乎别人想象的境界,我觉得我会于心有愧。我向来不知道后悔是什么,你努力了就不需要后悔。把毕业论文重新拿出来修改并发表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是人生里程碑式的大事!

我不会忘记当年给予我各种支持的导师,我不会忘记陪我辛苦成狗一样的同学,我也不会忘记在号称近年来最冷的冬天晚上独自在实验室通宵生死时速33的日子。不知道和我一同走来的人是怎么想的,反正当时我是冲着THE BEST去奋斗的,至今我仍佩服当年的热血和勇气。

据说这周二和周三会下雨,但直到周三傍晚开始才算真的下了。雨不算很小,因为毛糙的水泥地面居然全部湿了,有些地方居然还有积水。据说今年三八的活动要在这周完成,因为她们说过了这个月就没有那个意义了。但今天已经周四,仍旧没有丝毫动静。她们之前的计划是在周二或者周四去活动的,不是今天就代表不是这周。从过年归来(2015-03-02)就开始讨论,至今没有一个确切的计划更加不用说执行,这种事在我的单位经常有。在三八活动这种纯粹娱乐闹着玩的事情上如此,在一些比较重要,工作上的事情也如此。我干着急也没用,于是呢,我已经进化出none of my business的事不关己模式。大家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难道觉得一直都把东西摊开却不完成,甚至经常被上级催办这怪圈很正常吗?注:我的很多同事电脑桌面的确喜欢摊开一满屏的文件。

围脖上不知道哪条信息说人每周(还是每月?)都要进行自省,《论语》说我们要“吾日三省吾身”。如果你养成了写blog的习惯,甚至像我这样每天都在写,风雨不改坚持好多年,自然而然你就会经常自省。一天至少一次,多则无数次。blog我个人觉得不是文学作品,也不是什么八股报告,那是人的一种输出表达。好的东西,输出了自己就记得更牢了,尤其是一些很有用、已经提升到规则规律层次的东西;不好的东西,输出了可以减压释放,而不需要每天晚上躺在床上要睡觉了但脑子里却开始思绪碰撞乱飞、辗转难眠。昨天看了电影《社交网络》,讲的是哈佛学生创立Facebook的故事,主角就是那种无时不在blog的人,即便只有那么几句话和一些看法。有些东西不记录下来忘记了丢失了很可惜你们知道吗!人生很短暂,我们没有闲暇努力抓脑袋寻找我们想找回但无论如何记不起的内容。

今天的橡皮章我非常少有(第一次在橡皮章套子上盖印使用)地用了黑色的工字牌印泥,因为这个章子是为了纪念已经去世的Perro Aguayo Jr.…… 出于尊重,我应该用黑色,黑色也是我平时橡皮章盖印时(试印的时候有过几回,但正式盖印没有)极少会用到的颜色,大多数时候我会用蓝色的工字牌印泥。

归档:2015-03-26 纪念 Perro Aguayo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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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
8

更强

By xrspook @ 19:26:31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我发了这么一条围脖“我的装扮和发型的确骗了不少人[偷笑] 除了多了点悲观和对人生的无奈,很多激情类的东西和我还和20岁的时候无区别,甚至,更强大了”。今天的某个时候,我在想,我哪里更强大了呢?主要是,我看到过的东西不一样,我知道的东西更多了,同样的竭尽全力,我做出的效果理所当然要比从前更厉害。

10年前,还没有完成高考的时候我就暗自想着为THE X-FILES做一个网站,但到底为什么要那么干?我的目的并不强,我只是觉得我喜欢,所以我得做点什么。到底是做独立的网站还是做对当时来说有特定模式的blog我纠结了很久。若不是有danzhu关于BLF的blog的存在我不会认识到世界上有blog这种东西,更加不会在这个非常有生命力的发布模式上走那么的远。一开始,我觉得blog就是一篇篇日志的集合,其表现模式比较单一,无非就分成2种——主页和文章页,与之相比网页的形式显然多样化多了,但随着认识的逐步深入,尤其当我开玩WordPress以后我终于有了这么个念头——为什么要用FrontPage,Dreamweaver之类的做网站呢?WordPress这种基于blog模式的管理通过变换前台就能设计出你能想出来的所有网页,问题只是WordPress用的是php语言,你得乖乖地敲代码而不是可视化解决一切。因为不懂所以觉得可视化更方便,但一旦懂了,代码才是最终拯救世界的杀手锏。无数个日夜我都在问自己/研究到底我需要什么样的前台表现形式,从一开始的直接套用,然后是逐步替换到最终的完全独立天马行空。我经历了Blogger,BlogBus,WordPress和diandian,这几个是主流,还有一些非主流不blogcn之类的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因为不知道,所以以为不可以,但一旦明白了解了,你就会明白到世界均大同,问题只在于你怎么运用好手里的东西进行创造表演。这种深切的领会当你好好钻研过网页的前台和后台后就会明白,我足足用了10年时间去领会,但我并不是大师傅,我还有很多很多需要学习,尤其在现在这个智能手机/平板已经到来的年代,只守住我已经懂的东西远远不够。

写blog很简单,就是得有足够的时间敲键盘凑字数而已。但话题呢?怎么才能有每天各不相同的话题。blog可不是围脖那样突然兴起一句话或少于140字就打发走的玩意。如果只有短短的一条心情,何必写blog?社交网络(推特围脖微信之流)无法取代blog的位置,因为人不能一直只靠快餐文化过活。品牌不能只有社交网络的帐号而必须有官网来系统全面细致地介绍展示他们的商品。社交网络的某个新品发布/活动宣传非常容易就被铺天盖地地宣传开来了,但具体细节呢?你总不能每次都让人都凭借大概的印象去搜索吧。社交网络的信息流太多,要筛选出你想要的东西实在有点难度,但网站不同。

“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这是教了我高中三年的数学老师的一句口头禅,他老人家据说当年高考数学是拿满分的!他曾经一堂课40分钟就只给我们解答一道题,但用了N种方法。从我们耳熟能详到我们目瞪口呆的形式都有。作为一个自己也在关注网站前台表现和后台信息量的人来说,我自然而然就会对网站不由自主地进行各种比较评价。WWE的网站的设计是得奖的,我很庆幸Alberto Del Rio这个角色开始于那里,所以我就可以非常系统全面地把握摔角信息的方方面面。全世界最大的摔角联盟,他们有非常雄厚的资金力量,后台的工程师更加是多如牛毛,是他们让我在一开始就已经建立了一个该如何去了解摔角的框架思维,不得不说,他们的网站信息量真的非常大,信息更新的速度也非常快,没有足够清晰的思路和经过千锤百炼的准确分类肯定会一团糟。当你明白了网站后台信息其实都一个样以后如何分类标签信息显得非常重要。网站牛逼需要两点:足够多的后台信息量,足够合理的前台展示形式。离开WWE,开始AAA我简直有种倒退10年的感觉,但我理解明白,幸好是倒退了,如果是超前10年我必须的只可以理解无能。不过话说回来,摔角界的网站有比WWE更超前的?

强不强有时看外貌是看不出来的,但强不强自己心里清楚。

2015-01
26

怎么会这样

By xrspook @ 10:58:50 归类于: 烂日记

我用小米平板+软键盘写blog,我用10.1寸的Acer上网半写blog,现在我反倒很少用台式机和标准键盘写blog了这是肿么回事?每个工作日我几乎都在用10.1寸写,周六用小米平板写,只有周日是在家里用台式机。单位的台式机我用来干嘛的呢?到那个烂鬼OA上按提交收文,到各个网站上浏览完成各种消费支付以及更新ADR刷屏围脖神马,简单来说,从前那个对我来说工作生活都在用的单位办公室台式机现在对我来说几乎就只剩下休闲功能。对其他人来说,他们办公室的电脑就几乎只是那个功能,因为我从前的工作太特殊太多数据所以才会出现一个混搭的局面。现在,我把10.1寸常驻检验室,我在检验室的时间比在办公室还要多,与其不得不看到这个那个进进出出,领导每次路过都要瞄你那么几眼,我不如去蹲点一个他们从来都不去的地方。检验室对我来说不是娱乐,所以除了写blog我不会在那里做任何刷屏或更新之类的东西。我觉得要给自己工作的地方留点严肃。在闲暇的时候我会在那里写blog也有可能刻橡皮章,或许也会用手机打开Kindle看看书,但不会听歌看视频什么的,除非他们让我加班我又非常的不爽。不觉得自己使用上网本输入的手法有什么长进,我还是会不时拇指不小心碰到触摸屏,于是输入光标不知道哪里去了。我近期一直在故意训练自己的左手适应控制触摸屏,但进展缓慢。还需要更多的练习,估计得有超过100小时的熟悉估计就差不多了。

不知为何,敲键盘的时候我会比说话的时候冷静很多,敲键盘甚至会比我只是思考的时候还要冷静。或许对我来说,光是思考那叫做开机动车,说话那是骑单车,但敲键盘属于跑步。需要我太快作出反应我的矛盾细胞还没被调用起来就已经结束了,所以就会有不理性不经大脑式的情况出现。

有时我会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想要成为运动员,即便他们不适合。有些人被选进去是被迫无奈的,有些人一开始是觉得好玩,但开始动真格的时候当运动员又怎么会好玩!小时候有很多梦想,想当这个想当那个,那纯粹是“我觉得”很好玩的状态,因为小屁孩根本就不会考虑到从事任何职业都将面临的艰辛。还记得某电视台去采访读某幼儿园的小女孩,小女孩说她梦想成为贪官,那么她就可以轻松地获得很多很多钱了。我操!扭曲的社会,变态的思想!成年人们何尝不这么想,只不过他们没有小女孩这般口没遮拦说出心声而已。不劳而获真的好吗?不劳而获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和追求?到底媒体曝光那么多的贪官是好事还是坏事?到底媒体把如此多的制假售假公诸于众是不是会有一些人突然领悟原来还可以这样,我也可以去干干?在封闭的年代,在所有坏事都遮遮掩掩的年代,我们幼小的心灵里就没有那许多的阴暗面,一切都单纯幼稚得可爱。当我还是小屁孩的时候我完全就不知道贪官是什么东西,只知道三好学生是光荣的,家长会很高兴。

我一直活在这个社会却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变成这样。

2014-06
9

十年

By xrspook @ 15:39:37 归类于: 烂日记

2004-06-09至2014-06-09,3652天,或许这个表达方式会让你更容易理解——十年!从18岁到28岁,每个人一辈子都只有这么一次黄金的青春十年,我非常幸运地,这十年,我每天用起码一blog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WordPress的仪表盘概览显示,算上这篇我一共写了3947篇blog,这仅仅是这十年间我写在“我的天”的,还有一些写在别处的不计算在内。尼玛的,xrspook真能写!!!以平均每篇1000字计算,这里有395万字。如果打印出来做成书,这得是多厚的一本?!!!!!我一点都不后悔我选择的是在博客上写十年而不是在本子上写十年。我写的是很私人的东西,但我喜欢和别人分享,尤其是教程类的东西,不分享那东西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选择电子版而不是纸质版当然不是为了我能更方便地Ctrl+C和Ctrl+V,我生平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抄袭,我怎么会愿意老是做摘录工呢,哪怕只是摘录我自己的东西!你有否想过,写在纸上就不能图文并茂了,而很多东西,写那么一大堆文字不如放一个图能说明问题。

跟小时候被家长强迫着写日记不同,我的天是完全自愿形成的,我想写所以我去写。青涩又有点积累,不很成熟但却有不少专业。里面记录了我很多很认真的花痴行为。认真,那是相当的认真,认真到我读书那么多年都从未试过那么认真,比如说写网页、做翻译、观后感/读后感、各种教程、DIY做衣服、DIY做LED灯牌、做橡皮章、玩减肥、玩跑步……我不是作家,我甚至不是一个业余的作家,而且我很懒、超级懒!所以可以不写的话我绝对不会写些什么,但blog的出现,blog的坚持在我的人生画卷上画上了相当浓重的一笔。虽然在开blog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曾经说过我要blog到我死的那天,只要BlogBus不倒,我就会一直在那里blog下去,但现在,BlogBus还在,我却已经整体转移到独立的WordPress继续。就像很多人所期待爱情一样,当然臆想那可以一生一世,但很多人甚至熬不过七年之痒,十年二十年金婚银婚钻石婚什么更是飘渺不可及之物。如果在虚拟世界我可以自定义性别的话,我一定选male,那么我的blog呢?是male还是female?

2004-06-09,那一天,我完成了高考。和现在参加高考的孩子们不同,虽然我们同是6月7日开始,但我当年持续的时间是3天,而他们2天就搞定了。高考完成后,我直奔天河南方书城(早已消失了,位置是现在的广百中怡店),为的是找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虽然没找到《百年孤独》,但找到了一些短篇集,那天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在我早已摩拳擦掌观察多时的BlogBus上开始了“我的天”,开始了我的第一篇blog。不是去睡一觉,不是去撮一顿,没有家人朋友在考点门口迎接解放了的我,从书海奋斗十多年终于完成高考的我居然又主动把自己送进了书海。那个少年真够文艺的!!!10年前,书店是我的大爱,一遍又一遍地在各大书店书城晃悠我才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想找的书。10年后的今天,我都不记得我上一次去书店找书看书是什么时候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在网上书城不时乱转,纸质书还是我的最爱,但近期我也会在手机上看电子书。10年前,我明明已经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说过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把他作品的版权卖给中国书商,7-8年后,中国书商终于用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下了加西亚最著名小说《百年孤独》的版权,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连续出了好几本他的书。就在我的blog即将10周年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了(2014-04-18),享年87岁。NEVER SAY NEVER. 但如果当人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就真的是永远了……

十年磨一利剑,偏偏我那把只是街边2元钱买回来的小水果刀,好用不好用,用过的人自然会知道,都用了那么多年了,即便不好用,早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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