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一下xrspook
今天我把某22分钟的采访听了3次+,于是,我打算用Q&A的方式写今天的日志,哈哈,自问自答,xrspook的首次哦!
翻译Q&A很多了,Q&A自己会怎样呢?
Q:先介绍一下你自己
A:My name is xrspook, but you already know that. 2003年升高三的夏天开始上网,不过第一次固定用“xrspook”这个名字是我成为Yo soy Betty, la Fea粉后,确切地说是成为Jorge Enrique Abello粉后。我最突出的特点是神经病执着写blog,每天都写,从2004-06-09,我高考完那天开始,至今已经8年多,估计没有多少blogger能做到这个,我很自豪我是个怪人。
Q: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
A:孤独、思考、理性和感性兼有的人。不是密友你看不到我的幽默,在一般人眼里我只是个内向的严肃魔鬼。
Q:你的理想职业是什么呢?
A:一开始我想当警察,然后想当医生,最后想当科学家,现在我在一家单位打工,如果够执着虽然表面是一个打工的,但我内在依旧可以成为科学家。
Q:你有什么体育爱好吗?
A:基本上体育我都不抗拒,除非你叫我长跑。我属于那种什么都会一点点,但都不上层次的人。爹妈生我这种身材决定了一切的啦。不过如果可以选的话,我喜欢游泳,除了那是塑性绝佳的运动以外我更喜欢游泳那种安静独自思考的感觉,游泳也可以是一种自我战胜。当然啦,我所说的游泳并不是竞赛类型的。
Q:为什么会喜欢上摔角这种看上去很暴力的玩意呢?
A:这是很复杂的。首先,我向来就不是一个很正常的female,屁孩的时候我喜欢机器人和圣斗士,小学四年级就开始读武侠小说了,什么动作片恐怖片均无法让我动容,看摔角一开始是寻刺激,当然啦,由于迷这个的时候我已经是成年人,我知道剧情的存在。至于后来,因为我认识到了一些认真对待摔角的摔迷,于是我不知不觉成了招式控、数据控,接着更是开始狂粉某摔角手,一发不可收拾…… 谁叫我是那种喜欢上就会爱死到底的人呢,摊手。
Q:你是怎么看待粉丝这种群体的呢?
A:从前,当我还是花季雨季的时候,我没有一个崇拜喜欢的对象,当时,我也无法理解为啥会有粉丝这种神经质的群体。但当我爱上摔角后,自己成为屌丝后,我算是开窍了。屌丝是些疯狂的人,他们做的事或许是你无法理解的,但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做的事非常值得。我并不觉得屌丝可以是一个全职的玩意,偶像有他们的工作、生活和追求,屌丝也有,屌丝也要吃饭和照顾家人,屌丝是有朋友,要交往,要在社会生存,要感受万物。屌丝神经病发狂只是他们生活的某个状态而已,他们都很enjoy那些时光。
Q:如果有一天,你能近距离地和你的偶像在一起,你会做/问些什么呢?
A:哈哈哈,我可能会逃避不让那一刻发生呢,因为我觉得正是距离让一切都美好,当东西变得触手可及、赤裸裸的时候,会很尴尬很囧的啦。
Q:最后一个问题,你觉得你这个屌丝粉到什么时候才算个头呢?
A:这,可能是永远吧。除了连续8年的blog我没做过其它持续坚持时间更久的事,但如果某人决定10-15年,甚至是更长时间才退役的话,我估计要创造自己的新记录了。但退役就是个头吗?难说哦~所以,看老天爷怎么安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