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后甜
什么是苦,什么是甜,孩子通常很难做出辩证的判断。小孩子大都不喜欢吃苦瓜,但大人们通常爱上苦瓜的苦后甜。如果你妈做苦瓜通常都很透彻地“出水”(下很多的盐)导致苦瓜失去大部分的苦味,那么你就体会不到苦后甜到底是个什么滋味了。
昨晚又睡不着了,在床上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满脑子的实验,满脑子Betty的上传。“玻璃涂棒”这个词在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不下10次,就如高一军训的时候每次睡觉前都要默念班长的名字(我那时觉得那个名字拗口,怕读错,于是出此下策)一样。天快点亮,我快点去做实验然后就不用在热入煎锅的床上度过漫漫长夜了。
今天的脑子异常清醒。在离开宿舍之前我没有叫Shirley,我知道叫也没有用,只会阻碍另一个同学睡觉。我是故意不叫的,我是故意要训练她的自觉性。她已经20岁了,应该懂得何时该自觉,睡懒觉该有个限度。于是,我心理十分平衡地去独自做实验。独生女的生活大概教会我什么是独立,或者你可以说是自我封闭。在忙的时候人是不会觉得孤独的,更不会想到底自己冤不冤。
我的首要任务是打电话去叫“精科”送货。接电话的阿姨出奇的好脾气,记得上次被她骂得半死(因为第一次买,问了些很白痴的问题)。直到包好培养皿去灭菌不顺还没有发生。第一次放气的时候“精科”的送货来了,第一次遭遇不幸,他斥了我几句说我不该直接留导师的名字,而应该用我自己的名字,到送货的时候才告诉他进老师的帐。我即便有多几个口也无法辩解,是同学告诉我她说老师告诉她买东西时留老师的名字的,但现在,送货的居然要为我这“冒名”买货而发脾气,无可奈何。
灭菌继续,进入了等待维持121℃的阶段,于是就去培养箱去把那些放了大概2个月的第二次埋片洗掉。就在这时,我的第二次不幸发生了。坐在清洗台旁边的师兄问了句:“你这是什么菌?”答曰:“被污染的放线菌。”“你应该先拿去灭菌再洗,会染病的!”我无语,假前的实验室教育的确说过无论任何菌,必须要经过灭菌方可清洗。但我做了那么久,师兄从来都不做灭菌的步骤,不灭菌的也不只有我一个。我没有管他,继续洗我的东西,他则一直在嘟囔。如果洗东西的是师兄他会有此般回答吗?大概师兄会用一句:“没关系啦,放线菌是益生菌……”搪塞过去。但我说不出,因为我知道不灭菌是个错误操作。他会不会去告“御状”呢?如此念头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如果培养皿都经过灭菌才清洗那么的确会减少染病的机会,但学校的通下水道的费用该会飙升了,因为下水道里都塞满了粘有失活菌的琼脂块。好久好久都没见过有人先灭菌再清洗了……我不应该为自己的错误操作而辨析,但,现实真的是这样。我不该因别人同样犯错而掩饰自己的错误,但……
洗完那几个培养皿又坐在那里耗时间的时候,刚才那个师兄又开始嚷嚷了:又不灭菌,洗完又不倒掉……平时我是最有记性倒掉那些琼脂的人,但今天我居然忘了,又被他抓到了,算不算运气不好呢?
再次坐下来,无聊勾起了我的不满。拿起手机就往宿舍打电话(当时已经上午10点多快11点了,但Shirley还没有来[约定的实验时间是9:00AM开始])。在打电话之前已经打过她个人手机,但关机。关机=睡觉,我已经尝试过了,我甚至发短信叫室友帮忙叫醒她,但徒劳,短信出去后如同石沉大海。11:00多一点,Shirley终于来了,灭菌也结束了。一个人做实验不需要说话,当时面对另外一个人我也不想说话。
下午的活儿依然是包培养皿和灭菌。看来做一年实验后我可以去包装店打工了。下午3点多,她又要走了,要去学车,走就走,我似乎变得无所谓了。反正湿热灭菌就剩下15分钟,干热灭菌剩下30分钟,不就是大半小时而已,我还有时间去吃饭,能吃饭就很好啦。
消磨时间的时候,师兄突然出现,他回来了!但他没有加入我的等待,而是匆匆地看了看第四批的埋片,然后说他明天要去镜检。问题又来了,明天我们又要做新的样品又要做镜检,难道叫师兄一个人去镜检?有点不放心。但心还是得放的,以后他要做的镜检还多着呢。我是该传授一下笨笨的技巧给他,但怎么开口呢。上次过后我对电镜已经练就了金睛火眼——一点不晕镜了。而他则好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
80℃干热灭菌剩10分钟的时候我去游花园了,在二楼兜了一圈,从来就没有轻轻松松地在那里兜圈,我甚至连对面的是什么实验室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也有好处,如果2个人的话大概就只能在那个34℃(实验室桌面有个温度计,读数为34℃)的蒸房干等了,大概能吹吹水,吹水不如出去走走实在啊。游花园回去一脚踢掉烘炉的加热与电源开关,直接就把东西拿出来,然后就溜之大吉。
回到宿舍洗掉包包,拿其相机和必备用品就去吃饭。还算不错啦能捞到个有空调的位置。接着就游荡到西园门口的湖,过桥后进了西园超市,嘿,华山超市放假的时候关门大吉,这里却继续做生意,好样的。记得以前的网球老师认为这里的东西便宜,于是就买了瓶可乐。边走边喝,到宿舍楼门口只剩下小半瓶。说来也怪,宿舍楼门口聚了一堆男生,连狗也在那里。真够怪的,那个狗真是警卫啊!狗先生站在门口中间,我就只能侧身过了,路过它的时候它望着我,还在舔它的嘴,看来它盯着的不是我,而是我手上的可乐,我冲它做了个鬼脸,然后走了。接着我看到了我最喜欢的狗狗(原来它叫做“大笨”,和“大奔”谐音啊,它的模样也挺笨的,不过我觉得它最温顺可爱,你看到它也会去跟它完的),它趴在宿舍楼接待出大堂的的中间,而另外一只老是很喜欢吠的小狗在不断地舔“大笨”的肚子,我摸不着北,狗有这个嗜好吗?我还是第一次见。但后来才知道原来“大笨”被咬了,舔它的那个小狗在为“大笨”舔伤口,“大笨”的伤口在肋骨附近,“大笨”自己够不到。原来“宿舍楼下三兄弟”(对我的可乐舔嘴的大块头、“大笨”还有不停嘴爱吠的小不点)还挺够义气的。大概小不点边舔边问它而哥到底谁干的,然后和大哥一起去和二哥报仇呢,哼哼,欺负我的“大笨”,小心我用浓硫酸或者用烧红的接种环也行[想太多了~~~~~~]。还有就是原来那“三兄弟”真是楼下接待处的大姐大婶养的,难怪每个晚上“三兄弟”都这么忠心地“站岗”,有狗狗们在,心也会定很多。如果问我喜欢华山宿舍的什么,我一定会回答:“宿舍楼下的狗狗!”是它们给了我安全感和家的感觉。
难怪今天3次路过“大笨”它都躺着睡觉(大概在呻吟呢,我还以为它在做好梦有好吃的,对不起啦,心爱的狗狗),平时它很活泼的,最喜欢对人摇尾。
看到狗狗以后,一天的霉气都忘干净了。
大概今天刚尝到的并不是苦,苦后的甜更值得我们回味。
好辛苦~
xrspook 对 川卅 的回复: 2006-08-12 00:01:42
看你怎么看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