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
10

如果还能选一次

By xrspook @ 16:37:03 归类于: 烂日记

回看一周以来我双手的遭遇,如果一开始就去正规的医院(麻涌医院除外),大概现在已经好了。一开始,护士会狠狠地对伤口进行严格的清洗,然后把手裹成粽子,开始的3天,天天得去换药,每一回都会很恐怖,尤其是第一次,接下来,隔天去,一周后,不用去了。如此下来,不会留什么疤,不过是一开始几天恐怖一点。自己也不需要承受任何该如何处理,会不会发炎的心理压力。

现在呢?痛肯定是没被护士们“狠狠地”弄那么痛,但手忙脚乱担惊受怕了一晚上,战战兢兢过了好几天,一周过去了,仍只能在摇摆不定的观望中。虽然,我不介意留疤,反正身上的疤已经够多了,再来几个也无所谓,但长期的不方便真的很烦人。

昨晚打电话回家妈又在唠叨我说要让手多伸展,我已经一再强调了,我不是不能伸展,只不过是做某些动作的时候手会有扯着的感觉,劲用大了,伤口的痂就列开,我是试过的。天气干燥,根本不容得你做什么“康复运动”。苹果会有的,雪梨也会有的,但不能操之过急。膝盖的伤口尚且还没有愈合,你怎么能期望手上的就会超越它?

没人会甘愿当个残废人,如果可以的话,我现在就想轻轻松松简简单单地去洗澡洗头了。

每天洗澡、洗衣服加护理伤口的时间就得起码2小时,我也很透了这种浪费!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可以再选一次,我会马上去医院的。

4 条评论

  1. sunfruitfish

    护士会像不要钱那样把药水倒在伤口上,很温柔又很痛的帮你狂洗伤口……把你双手紮粽子一样紮个3天2头就没事了……以后在宿舍多准备点药吧……

  2. dingding

    别太猛了,我们老人家,经不起折腾了~~准备药囊

有话要说

XHTML: You can use these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 <strike> <strong>

© 2004 - 2024 我的天 | Theme by xrspook | Power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