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无处不在
突然发现自己被罪恶包围了,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的网上。到处都是罪恶,到处都是魔鬼。
在大街上时常在担心自己会被抢东西打劫勒索之类的,每次上街,妈老是说“走路不要把包包放在屁股后面,很容易被抢”,“不要在上车的时候把包包放在后面”,“在车上的时候不要把包包……”,“下车的时候不要把包包……”这样子,今天就起码提醒了我超过10次!看来能把包包放在屁股后面也只有在家的时候了。
以前老是以为罪恶离我很远很远,但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提醒,我现在似乎就觉得罪恶就在我身边。听到家人一部又一部的手机被盗,听到一条又一条的裤子被人割破而毫不知情,回想到多年前的夜里我和妈并排站着等车,然后就在一刹那间一只手,一个黑影,然后妈脖子上的项链就不翼而飞,还记得前几天上车的时候我几乎被人偷东西,深深的感到,罪恶无处不在。
别人,特别是外省人老是说广州治安不好,我不以为然,但现在我似乎真的感受到一点罪恶的逼近了。
在听听那些家人说的“恐怖”故事,简直就是刀光剑影,血肉横飞,再加上……几乎所有恐怖的故事都离不开最令很多人看了或者听了都马上晕过去的——“血”!这里不是在拍电视剧或者拍荷里活大片啊!这也不是在搞什么武侠小说的剧情介绍啊!这些恐怖故事就发生在家人的朋友身边。到底还有没有法律,到底还有没有正义,到底警察和政府是用来干什么的?!!!!为什么这些恐怖事件可以在我们身边横行。
曾经,在车上做过一回英雄,这个英雄只说了一句话,但解决了一个偷窃的问题。但英雄的回报是,被偷者自己缩在一旁,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而偷的人则在下一个站下车,然后警告了我一句话,可以说恐吓吧“你睇路啊!”结果就几天心神不定,现在想起来也心有余悸。当时说那句话终止偷窃的时候,我可以说是毫不犹豫,正义驱使我为之,但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又会如何呢?我还会那么“英勇”然后担心几天或者立即尝到自己的“做好事的报应”吗?还是选择和大家同样的对策,即“视而不见”更通俗一点就是“诈唔知”。
还记得多年以前,香港曾经有一个广告叫做“诈唔知”,是说一堆的人对艾滋病诈唔知。但现在不止是艾滋病我们诈唔知,连一般,最基本的罪恶我们也诈唔知,这是什么一种状态。为什么,为什么这个社会连我这种本来有正义感的人也培养得沦落诈唔知!!!!
再想想做人工呼吸的基本步骤,首先是看看有没有心跳,然后是呼吸,如果没有,就必须做呼救!是呼救!是对身边的人呼救!即使你是准备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的人,你的第一个步骤是呼救!如果当时没有人帮你呼救或呼救不成功,你就几乎可以不做了,因为如果做了但不成功,你就有可能成为“谋杀者”,因为你的“好心”没有人佐证。我们要救人也要保护自己。如果当时只有你一个,你又无法作出呼救行为,你无法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可能一个性命就完蛋了,但你无可奈何,你是选择用你的前途和性命去赌他/她的性命吗?!面对这个自己和他人的人生交叉点,你又能怎样!
再听听一些警察机关的高层人士的劝告吧,“现在的警力根本不足,所以如果遇到抢劫,你就给他吧”,说话的可是警察机关的高层人士啊!的确如果为了保护自己的一部手机或者几百块钱而造成残废或者重伤,这个根本无法相比。但我们就因此要放弃我们的追讨?!“警力有限”是什么意思,就是他们根本不保证或者保证系数只有1%他们能够破案。面对现在凶残的犯罪者,警察也是人,警察也会有害怕的一面,他们也会在意自己的性命及人生安全。对于小案他们的确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去找那些无数的小偷,对于大案,又需要很多的力量和智慧,于是……我不是说他们坐视不理,他们的情况是有点无能为力。
社会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犯罪分子?他们生来就那么凶残成性吗?显然不是,是谁培养他们这些“恐怖”?也是这个社会。他们之所以成为犯罪分子,有社会所有公民的一份责任。是谁纵容这些变坏的“病毒”?我们所有人都不可逃避这个责任。单靠警察是远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厉害的防卫力量是全体人民。最危害全体人民的是全体人民之中的部分突变分子。老是在宣传“群策群力,共同打击犯罪”但现在出现的状况则是越来越少人“群策群力,共同打击犯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占了主导之主导地位!我的天啊!怎么可以这样!
靠警力“解决”这些犯罪问题实际上不是在“解决”,更确切应该是在“镇压”。纸是包不住火的,人民的内部矛盾必须正视,我们更重要的是砍断形成这些犯罪猖獗问题的根源。可惜,现在我似乎只能看到这些根源越来越多,越演越烈……无言~~~~~~~~
以上是现实生活的罪恶,而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依然如此。
网络病毒横行,到了高峰时期,我居然可以上不了网,而用ADSL的人居然只能有蚂蚁或者蜗牛的速度。我们即使不上网冲浪,即使把网络连接了就有中病毒的危险。每次上网不得不开防毒工具,看着“天网”的!不断地闪个不停,我还能说什么,那时,我只是把网络连接了,我还没有浏览任何一个网站啊!
自己常常上的网站一个个被封闭,不为什么,只是因为那些留言本或者论坛的一些其他用户写了些不该写的东西,于是网站的其他用户就得陪他们一起受罪。开不了了!永远也开不了了!虽然自己浏览的信息是正当的,但却永远也不会再现!
什么木马,什么恐怖病毒横行,连我们的亲密战友电脑也有生命危险了!谁去救救他们!!!但走在大街上,我们连我们自己的生命危险也保不住啊!看看那些简直没有道理的伦敦、埃及爆炸,谁知道什么时候会轮到中国,谁知道会不会发生在广州,谁知道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自己也岌岌可危,我们还有可能考虑别人吗?
我,似乎被罪恶包围了,我的正义光芒正在被掩盖,who can help me??????????????????
对于偷窃、抢夺、抢劫、诈骗等等社会上的常见行为,作为一个生活在大城市的人是十分又压力的,罪恶果然无处不在!!目前,警力不够只不过是一种推搪的说法,要根治社会上“打、杀、抢”的不良风气,我看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这种不良风气的本就在于向罪恶挺进后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固然最高人民法院已对飞车抢劫的行为作了司法解析,倒头来究竟谁严格执行呢?
在欧洲很多的国家,都是满街监控系统的,我想这个方法值得我们的公安同志借鉴。
xrspook 对 fengyjq 的回复: 2005-07-28 10:05:34
广州、欧洲……世界罪恶乱飞,即使没有恐怖主义的自杀式爆炸,单是国家内部的罪恶就已经够呛了。
你用电脑的方式不对哦,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句话对电脑也有用。不过在M$ windows下就不能这么说了
xrspook 对 iiiiiiiif 的回复: 2005-08-02 11:58:36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不觉得自己的使用电脑方式有什么问题。
争取正当的权利,我觉得是很正常的。
xrspook你不要害怕啊 ,其实这个社会就这样,平时多注意一点,凡事多个心眼,哎,我也很无奈。。。
哦,xrspook教我做博客啊!
xrspook 对 迷途电视剧 的回复: 2005-08-02 12:00:33
要做blogger随便就可以啦,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尽管发问:)
首页的歌曲最好改成播放器形式,不要自动播放,每次LOADING页面都好慢~~~XRSPOOK快点改进!!!!!!~!
xrspook 对 fengyjq 的回复: 2005-08-02 18:15:56
这就是我专门的方式,我就是不用播放器,可怜,我已经尽量把歌曲的连接找最快的方式了。其实说句真话,每次loading页面的时候要等待的不是我可怜的歌曲,是blogbus自己,如果你早上8:00前上的话就绝对不觉得它慢。
还有一个事实就是,显然,长宽开blogbus的页面是要比ADSL快的:)
如果我不自动播放,我那些比较“大头虾”的同学就不知道了,而且那样,你也不会去点开那个音乐,那么我换了歌你也不知道啦,我准备换歌了。
还有一点,就是我完全可以不让歌曲自动播放,只要把自动播放那里的的参数改为“0”就行了。实际上我用的播放器在我的代码里,完完整整的播放器,但不显示在页面上。
我也有同感,特别来学校前,父母一定会再三嘱咐,把贵重物品收好,路上小心被偷被骗什么的。好象世界只有黑暗似的。
xrspook 对 我就是我 的回复: 2005-10-17 22:23:56
我们就是生活在这个社会,要小心啊!不过也要相信,世界也是有他光明的一面的:)
俺也在广州呢
xrspook 对 南宫决 的回复: 2006-07-04 08:51:10
大体上广州没有什么十分太恐怖的,自己小心点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