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oblog模板碰钉
答应了fengyjq要帮他把他的blog(准确地说应该说我们的blog,因为我我也是写手之一)搞定,无论我多么不熟悉那个模板,我都必须搞定。要不他一定会老“缠”着我的。答应了别人的事我也不喜欢拖好久好久,然后装作不知道,那不是我的风格。
自己是BlogBus修改模板的老手觉得自己应该还可以吧,但面对oblog的模板真的碰了好多好多的钉子。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模板看上去那么“可视化”但实际上却那么难应付。那个CSS真的好长好长,而且定义的名字都不清不楚,我肯定那个原有的默认模板的创作者创作这个模板的时候没有一点blog的经验,全部东西都让我一头冒水。
看代码本来并不会让人太痛苦,因为经过一个学期C语言的训练,特别是最后时刻的“冲刺训练”我应该在体察作者的意思应该是还可以的。但结果却令我十分惊讶,我就像个白痴一样,就像一个有视力的人在漆黑没有一丝光的地方摸索前行,碰壁了再碰壁,根本没有一点方向,结果就是步履艰难。因为里面用了好多的CSS,如果用Word打开,主模板有7页,其中CSS占了5页!主模板有8229字符。不是说这就有多么的恐怖,但那么长的CSS真的有必要吗?而且CSS中的格式也有两种,一种就是我十分熟悉的.a{}一种则是有点像C语言中宏定义的#b{},结果在下面的引用当中二者的引用语句就不同,如果是.a的就必须用class=a,而如果用#b定义的就用id=b。比如说在同样在div中使用就一个要用《div class=a》一个则用《div id=b》(不要以为我是白痴,我当然知道要用<>对付div,但如此的话BlogBus就很自然把div当作代码于是就显示不出来了,只好用书名号代替)。还记得曾经有人说我的网页应该用id=b的形式,这才符合web字符运用的规则,但那岂不是我所有的CSS设计都必须改作#b?但在BlogBus模板的普遍规则都是.a而已。虽然好像两者都通用,但在实践当中好像我试的都不大通用,不知道是不是我弄错了还是别的。
花费了大概4个小时,弄了一打通,结果就搞出了个版头。fengyjq的那个默认图片也真够那个的,只有640*426大小,而则需要把图片拉到width=990px于是就必须做适当修改,单纯的拉绝对会变形!于是又是Photoshop出动的时候了。
现在修改还没有完工。余下的工作就是怎么把那些链接的颜色修改,和那些bar部位该如何弄。而且好像那个版头还是要重新弄一弄,因为现在的效果有点模糊。毕竟无论用什么把图片拉大了都始终是有点问题。应该很快会完工吧。
我会继续努力的……少说多做的好……
现在才看到你是这么落力
xrspook 对 fengyjq 的回复: 2006-02-16 11:44:35
^_^